中篇小说: 曹家船厂纪事 30

作者:ahsungzee  于 2012-3-7 22:2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系列小说《危险的螺旋梯》之一|通用分类:原创文学

 

                                     第三章.  曹家船厂后记

 

    本来,像曹家船厂破“四旧”风波这样的事,在曹家船厂过百年的沧桑史上,是根本排不上号、称不上重大、至少不值得大书特书详书的。这因为,同样的事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可说是无处没有无人可免太普通太普遍了;此外,它和后来曹家船厂所发生的许多真正的重大事件相比,不管是对曹家船厂还是曹家船厂人,造成的震撼损害和影响,也都是最轻微最渺小甚至称得上微不足道不足挂齿——事实上整个事件在程灵泉第二天带领他的战友们来曹家船厂补查后,就划上了句号,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提起没人过问。

    然而数十年后,当曹家船厂的后辈子孙重温祖辈的历史时,却蓦然发现:其实曹家船厂的破“四旧”风波,在曹家船厂的百年史上,不仅有它特殊的、不容忽视的重大意义,同时更是曹家船厂人不能忘却的一个里程碑!——

    一个真正标志着曹家船厂和曹家船厂人,由希望走向绝望、兴盛走向衰败、荣耀走向羞耻、凝聚走向溃散,最后走向崩塌走向灭亡的悲剧性里程碑!------

 

                                               一.  曹家船厂大事记

 

                                   1.  曹家船厂的“阶级成份重划事件”

 

       给曹家船厂人带来“灭顶之灾”、把曹家船厂人由“受人尊敬、让人钦佩的一族”,变成“城市阶级敌人”、“社会渣子”,并最终打入“万劫不覆”、“十八层地狱”的,是“曹家船厂的阶级成份重划事件”。

        那是一九六六年十月下旬一个略带秋意的星期天。在曹家船厂东南面的河滩上,突然靠上两支各有一艘拖轮十几条拖船组成的船队。当时,社会上作为革命主力军的红卫兵,已完成阶段性革命任务,进京接受伟大领袖毛主席觐见、或去全国串联和战友们交流革命经验去了。他们所留下的革命权力真空,则有近来社会上纷纷成立的、由工人农民组成的各色各样的造反派组织填补。由于自从“公私合营”后,曹家船厂的河滩上还没有停泊过真正的船队,因此这两支神秘船队立刻引起了曹家船厂人的关注。当船队靠岸泊停后,从每条拖船的船头向岸上伸出了一条跳板,然后就从船舱里涌出了数百名身穿帆布工作服、左臂上带着红袖章的成年男女。他们上岸后在河滩上略作整顿,便兵分几十路,向主要居住着曹家人的大小船厂包围而来,一踏上居民区,他们就按照显然早已部署好的三个人一组的模式,进入了大小船厂的每家每户。

        如果说当船队刚刚靠岸并由船舱中涌出那么多戴着红袖章的人时,因为前不久才经历过破“四旧”风波的曹家船厂人,曾感到惊恐感到不安;那么,当这些人涌入居民区涌入每家每户时,他们却反倒镇定了下来,甚至都露出笑容主动热情地迎了上去。原来这批不速之客不是外人,他们都是和曹家船厂的一家之主们同厂共事并肩干活的江南船厂的工友同事。由于在过去十几年中,这批人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曾来过曹家船厂访友作客,接受过曹家船厂人的盛情款待,别说是曹家船厂的男主人们,就连许多女主人和孩子们,都和他们相识相熟。虽说这些昔日的同事朋友今天看上去模样都有点怪怪的——别说是那些原本就不苟言笑天生一张门神脸的人,就连一些平日笑口常开样子像个笑弥佗的人,今天都变得一本正经态度严肃暧昧!但是曹家船厂的男女老幼还是秉持他们祖传的待客之道,向来人递烟送茶表达敬意。一直到来人站在每家每户的客厅上,亮出一份油印的、上面盖着“江南船厂红色革命先锋队”大红印章的通告,向全体曹家船厂人宣告了他们今天真正的来意后,曹家船厂人的脸上才失去了笑容,换上了“大难临头”“大祸降临”的惊恐悲愤之情。

        通告的内容是这样的:

        ------根据伟大领袖毛主席“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和“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的最高指示,以及曹家船厂人过去残酷剥削工人、敛聚了大量不义之财的的罪恶历史,现发布红字第一号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凡曹家船厂过去被错划为小手工业主者,现一律纠正重划为资本家。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凡曹家船厂已被纠正重划为资本家者,应立即无条件交出家中的所有财产。包括:现金,珠宝金银首饰,银行存款存折,古董,红木家具,以及其他值钱的财物。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凡曹家船厂已被纠正重划为资本家者,仍在江南船厂工作者,不管过去工资级别多少,一律按二级工发放。已退休者,一律按每月二十元发放。同时取消所有名目的定息股息。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原“曹家船厂”改名为“灭资新村”。其他如有相同的路名、巷名、桥名,也一律同时改名为“灭资路”“灭资巷”“灭资桥”。

        以上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必须得到百分百的贯彻执行。如有违背违抗者,一律按“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和“反对江南船厂红色革命先锋队”的反革命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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