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道奇芭太多,令人目不暇给,惊讶于现代的所谓“知识人”怎么如此愚蠢,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也难怪社会上是非混淆,黑白颠倒的事例比比皆是,如此下去,人类良知也遭亵渎。前天看到有人,据说是清华的教授(有助于大家破除对所谓专家教授的迷信哈)发表了对于强奸的怪论。 认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笔者再未见过比这更荒谬的言论了!是什么原因令一个“教授”级的知识分子,说出这样没有人性的话呢,归根到底,是无知。
当今社会上,太多无知的人在假冒有学之士,信口雌黄,扰乱视听。在中国,虽然食色性,古今一词,好像人人生来就懂似的,实则,由于性知识和性卫生的教育缺乏,加上物欲膨胀伴随的性滥觞,这位教授显然把性伤害与贞操观混为一谈了。
可能很多人都不理解强奸与正常性交的区别,或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强奸,只是一种被强迫的性交,仅此而已,因此才会令很多人以为强奸不过是一方不情愿的性交,它的区别可能只在于“情愿”与“不情愿”,那么对贞操观淡漠一些的女性,是不是就不构成太大伤害了?错!大错特错!!!
首先,正常性交是伴随着荷尔蒙的大量分泌而进行的,不仅有身体内分泌器官的各种协同,还有大脑分泌的神经递质参与,因此,才会有性交过程中的顺利、愉悦和高潮,即使是夫妻之间,性伴侣之间,如果情绪不对或身体不配合的情况下,这个复杂的内分泌和大脑神经递质的联合作业程序,也是不会启动的,如果一方强行,就会造成另一方的痛苦和伤害,因此,在美国,夫妻之间,如果强迫性交,也构成强奸罪。因为这种强迫的性行为造成了对方精神和肉体的伤害。
那么,强奸造成的伤害是怎样的呢?首先,由于心理上抗拒甚或恐惧,导致大脑关闭神经递质分泌,身体相应的内分泌器官自然也都在指令下戒备封闭,在没有任何分泌的情况下,身体感受的痛楚会加倍,并且迅速回馈到大脑,告知身体处于危急状态,与此同时,大脑在恐惧、痛楚、和忿怒、绝望之中,大量的与此相关的荷尔蒙和神经递质释放入血。如果伴随暴力,这种分泌的浓度之高是难以估量的。由于这些分泌是身体在非正常状态下的超常应激反应,会在血液中堆积很长时间,这就是为何被强奸者的后续痛苦,常常延宕很久,并且沉浸在痛苦、忿怒、无助、恐惧中,不能自拔。强奸是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暴力,它所造成的伤害,更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伤害,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强迫的性交,造成的伤害都是同样的,与各人的贞操观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