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本文因照实引用旧时地方语原状,含有成人内容及低层社会粗鄙词语,反感者切勿入内。)
妓女现今都叫作“鸡”,谐音而已,但过去用普通话发音,音素最接近沪语,称上海妓女为“喇塞”(精确辅导如何领会并感受方言及语音,网上是查不到的)。
从1966年文革开始,社会上出现了“喇塞”这个流行词语。一开始属于团伙帮派的切口,年轻一代里,只要在社会上会混混的,都知道这就是指:付钱就脱裤子让你戳的女青年。比如,即使在红卫兵文艺宣传小分队里,也有喇塞;时代自有时代的性感:穿军装,皮带束腰,屁股看起来大大的,胸部挺挺的,走在街上回头率最高。过不了多久,这属于正派人不懂或懂也不讲的脏话(骂人也是这么骂:侬娘喇塞!),成了的普遍性的口语用词,单位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甚至派出所也不得不用这个说法。按我对语言学的研究,语言的发生学原理,基本上表现为三俗:通俗,习俗,粗俗。
当时,整个社会是以正统观念看待“妓女”,她们和梅毒一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早已绝迹,承认有“喇塞”,既自相矛盾,又有损国格,无怪乎当时还流传这么个故事,赞颂周总理睿智过人:在答国外记者问“中国现在有没有妓女”时,总理毫不迟疑地说“有!”见记者们愕然不语,总理继续答道:“在台湾”。
其实,大陆和台湾的区别很大,而且相互以妓女来论国家之间的长短,反倒掩盖了人类发展指数的主要内容。对不起,说错了,“台湾历来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好了,今天我们不谈政治,继续谈喇塞。
这张独家收藏的名片,可以让我们对照今天称“鸡”的“喇塞”,已经现代化并与日俱进地与国际接了轨。
上海的居住条件,当时全国最差,不要说找地方开鸡店,那千家万户拥挤不堪的惨状,还有三代同堂,四代同堂,做“喇塞”只好做野鸡,站在街角上,弄堂口,公园里,路灯下。
嫖客召妓,叫作“挫喇塞”,“搓”就是上海话“车”的发音,意思是“交易、搞过来”,所以也有“搓”不到的可能,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是价钱谈不拢(当时人都很穷),另外,还有的界线不易划清,嫖客一时很难判断,对方到底算不算喇塞?包括女方看上去比较开放,被人认为“很喇”,与之交往,可能导致睡一夜,却不会与嫖客作性交易。所以嫖客先要用切口摸摸底,当然不排除有的妓女一眼看出嫖客没钱,分明想吃白食,于是就装起了正经。
六十年代中期,请客吃碗排骨面(两毛钱),就可以搓到一个喇塞。后来,搓喇塞是要懂点切口的,不然妓女们害怕对方是公安尤其是上海民兵派出的倒钩,同时喇塞也担心男方道行不深,一副样子戆兮兮,下面的东西翘得老老高,却不晓得下一步该怎么做,在哪里做,一眼都能让旁人看穿,那是要出事情的。
直到七十年代中期,搓喇塞时候的切口,一般是嫖客先说:“五找三”,喇塞答:“五找二”,嫖客的意思是“给你五块钱,找我两块,干不干?”,接着是喇塞的讨价还价,结果还能达成五毛钱对开成交,那也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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