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大游行里就有逃犯,更多的则为人人争当逃犯庇护者,公然反对中共中央,简直是造反!
"环球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责问香港市民:”如果有杀人犯、抢劫犯在外地作案后逃到香港藏匿,有哪位市民愿意为他们提供庇护所,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们为邻呢?更何况一向以法治著称的香港怎么能成为少数犯罪者的“避罪天堂”。”
逃犯杀人放火、强奸、贩毒,一个个都往香港逃,那是白痴。
胡某在玩弄台港澳与全球华人的智商。
再说,既然你老胡认为香港“一向以法治著称”,那何必要香港法上加法,而且是香港行政区辖之外的外邦人预谋立的法。
习近平2017年6月亲赴港岛,指示港首利用立法会的多数建制派亲华议员,通过一项抓人条例,目的是限制港式自由,不再造成铜锣湾书店事件引起的那种麻烦(其出版物涉及中央领导的众多情妇),以免遭受国内外的舆论谴责。
抓逃犯,目的是抓反革命——那些违背党的意志,言论不受大陆刑法约束的香港市民。
中国《刑事诉讼法》称之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来就为了避嫌,避开类似“二十三条”涵盖的政治犯、思想犯的性质所在,以抓逃犯为名,可依法将任何人,包括进入香港行政区境内的外籍人,只要有人违反“一国一制”的我党“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反革命,就可以逮而出关,确保在香港的反革命活动,搁在大陆的牢里解决。
我不拥护《环球时报》及其它的后台,我拥护邓小平代表党中央,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行政区作出的“一国两制”承诺:港人治港,五十年不变。
到现在才22年,中国政府已迫不及待勒令香港大变特变,港人当然要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