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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税报完之后,她就去了纽约与她情夫同居。在此期间,正好遇上母亲节,我们在纽约长岛的朋友,在母亲节那天带她去了教会。当她听到牧师讲母爱的伟大,母亲应该如何为自己的儿女作出牺牲时,她满脸羞愧无法继续凝听神的话语,从而离开了教堂。说来也十分奇秒,当朋友送她回到她情人的住所时,看见警车围在那里,据朋友后来告诉我,她在25年婚姻中我给她买的所有首饰全被一盗而空,其中还包括我最后送给她的一台手提电脑。我女儿听了此事后,马上用英语说:“Karma, karma”意思是说报应,报应阿。我想这是神在教训她,把这些原本不该属于她的东西从她的手中拿走了。她在1994年同我一起在南加州的迦南教会由著名的传道人徐华医师为我们受洗施浸成为了基督徒。可是我们搬家到了北加州以后,一方面我们没能找到如同南加州这样的教会,另一方面她从2002年IT行业下岗之后,6年待在在家里不出去找工作,她说我妈妈说了养家应该是男人的责任,女人就是应该享福的。所以她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结果因为感到空虚,到了周末就想开Party,寻求欢乐和刺激。礼拜天总是找借口,不同我一起去教会做礼拜。由于她背离了神,撒旦和魔鬼就趁虚而入。她这个原本也是受了洗的基督徒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在灵魂和肉体上都出了轨,犯了奸淫。在被我发现之后,她还有脸强辩说,婚外情怎么了?总统也搞婚外情。和别人上床又怎么了?和别人上床又不犯法。可见她灵魂和肉体的堕落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不过她还是有脸自称是个基督徒, 还口口声声地自称信奉上帝,不过从来不去做礼拜。我教会牧师打电话给她,希望她悔改认罪,但是她非但不听,而且还在电话里羞辱我教会的牧师。
在这种情况之下,教会的牧师就告诉我说,本来教会是不支持基督徒离婚的,因为这样做会违背圣经的原则。但是只有一种情况,神是允许的,那就是对方犯了奸淫。牧师既然这样说了,再加上,我在上海的3位兄长也联名给我写信,坚决主张我休了这个败坏我家门风的弟媳。我女儿也支持我离婚,这样我的离婚就成了定局。可是,在她去了纽约同情夫住了几周之后,可能发现情况不像她所想像的那样幸福。据我在纽约的朋友去过她情夫的住所说,他们住在纽约皇后区一个十分破落的地方,所租的公寓小的可怜,厕所连人的身子都转不过来。不知道是因为纽约的恶劣环境,还是因为她的情夫没有答应她马上同太太办离婚手续,她突然在5月底去中国旅游之前,提出想回家并希望我能宽宏大量地接受她。她6月份从中国旅游回来,在参加我女儿中学毕业典礼的那天晚上,等到晚会结束之后,我请她到日本餐厅吃晚饭。当我问她为什么会改变初衷,本想离婚而现在又想回来时,她无从解释和回答,只是满脸泪水地说对不起我。后来又回到我车上,想抱着我哭,我把她推开,并说在没有得到解释之前,我和女儿都十分怀疑她的动机。在这之前,我女儿和她单独见面时,女儿问她是爱爸爸还是爱她的情人。她起先眼睛不敢正视我女儿,停顿了好一会儿,回答说她爱的是这个家,我女儿告诉我她的这种回答使她非常失望。因为我女儿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没有讲真话。我经过仔细分析认为她改变主意,从本想离婚后来又想回来的转变,无非有以下几种可能:
1)她到了纽约之后,发现情夫并没有离婚,而且就是离婚也要她等上几年;
2)她思念女儿心切,想回来等到她18岁之后再同我离婚;
3)由于她自己失误,没能实现得到孩子的监护和护养权,所以想回来把孩子夺走。
这个女人太可怕了。我经过反复思考,得到了神的启示和灵感。如果我不让她回家,我可能会被外人说我没有男人的胸襟,可是如果让她回来,我可能又要经历一次她背叛我的痛苦。我同女儿商量之后,向她提出了5个条件,如果这5个条件全都满足了,她就可以回来。我记得这5个条件是这样写的:
1)她必须与她的情夫分道扬镳;
2)她必须向神忏悔,如果神原谅了她,那么我也会原谅她;
3)她必须出去找工作,在经济上自立。不能再依赖于我,因为空虚才会出轨;
4)她必须去教会做礼拜,因为背离神,才会给撒旦有可趁之际;
5)她必须签我为她准备好的婚后协议书。
她起初一口答应,可是当看到我给她准备的婚后协议书后,却拒绝执行。我所起草的婚后协议书没有别的内容,只是为了预防万一,把法律上离婚后财产分为一人一半的规定,改为把财产一分为三,如果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那么家里的财产就一分为三,有一份留给我女儿。如果她是真心回来同我过,那么我这样的条件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因为将来我们身老病死之后,财产总归是我们女儿的。我这张婚后协议书起到了试金石的作用,能够测出她的真实意图。她在拿不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却拒绝签我这份起草的婚后协议书。说什么签了这张婚后协议书,就等于签了一张卖生契。记得有一个周末,她在没有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冲了回来。本来说好一同去见一对我们的共同朋友夫妇。男的是位有博士学位的美国人,比较通晓法律,我建议把我起草的婚后协议书拿去给他看,如果他认为这是一份合情合理的文件对双方维护这个家庭有利,那么就签。结果,她先是说自己身体不好,后来又说自己无脸见人,就是不想去事先已经约定好的那位朋友夫妇家里。后来,这位朋友打来电话问她为什么说好了不去,她说自己身体有所不适,其实,晚饭时,我观察到她吃了很多我做的白斩鸡,有可能她很久没有吃到我做的白斩鸡了,所以尽管身体有所不适,她还是吃得津津有味,似乎根本就不像一个病人。那天,看上去她好像想赖在家里不走了,这样对我十分不利。因为我不知她回来到底想干什么。为了防范她干出蠢事并保护我自己,我当面告诉她,我已经把她作为受益人的名字在我的两个生命保单中取消了。她听了之后十分惊讶。我看过一些案子,女人一旦有了外遇常常会视配偶为多余,从而做出十分可怕的事情。我这样做,不但是为了保护我自己,而且也想取消她以及她情人谋财害命的不良动机。不然,如果她在菜里,汤里或者冰箱里,放点什么东西,最后我是怎么死的,可能连自己都不会知道。后来,我朋友在电话里同我讲话,提到了她的情人,结果她听了暴跳如雷,哭着命令那位朋友把电话挂掉,并说哪家没有一点丑事,一边哭,一边觉得实在无法待下去了,所以那次回来几个小时之后,又扬长而去了。临走之前,还到我女儿面前求情说,你救救妈妈,我女儿没有理她。从她那次回来的神态上观察,我和女儿都感到,这其中肯定有问题。因为,她回避我们的所有问话。于是,我确定她回来只是权宜之计,最终还是想离我而去。既然是这样的结局,那么又何必让她回来呢?在征求我女儿的意见之后,我在婚后协议书这个条件上坚决不肯让步。尽管她单方面撤消了离婚,但是我不同意。如果她不签婚后协议书,我就不同意撤消离婚,所以她就无法回家。后来,她又找了我的邻居牧师,想通过牧师向我施压,结果相反,那位牧师告诉她,如果你真的要回去,什么协议书都应该签。她在牧师家里,流了很多眼泪,但是还是没能得到她所想要的结局。
经过几翻周折之后,她觉得只有离婚了。在此期间,她在南湾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中国人办的学校里当助理,可是没做几个月,突然和老板又发生了绯闻事件,结果被老板娘赶了出来。后来又转战到了北湾,因为那里华人较少,在没有流言飞语的状态之下,她似乎生活得倒还十分自如,而且自我感觉也很好。她能在经济上自立,减去了我很大的负担,如果她因为6年没有工作到法庭上去要我支付配偶抚养费,我可就惨了。而现在法庭已经永久地终止了这一判决权,所以尽管她现在不付小孩抚养费,我也放她一码。更而况我女儿明白,她离开之后,都是我在照顾她,将来她长大了,当然会珍惜我们父女的这份感情。我认为财产乃身外之物,而亲情才是最重要的。尽管她夺走了我一半的财产,但我同我女儿的情分,她是无法拿走的。这才是人间最为宝贵的东西。根据法院判决的规定,她每隔一个周末,有探访我女儿的权利,但每次我女儿都告诉她自己很忙,就是同她见面,也只是在一起吃顿饭而已,她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可谈的话语。想想一个母亲做到她这等地步,也实在很可怜。她为了讨好女儿,也只能答应我,每月在女儿银行账号上存上200美元的零用钱。这样也算间接地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所以我也就暂时不去法庭申请小孩抚养费了。就是拿到了法庭小孩抚养费的命令,一个月也就几百美元,我也不可能为此而发财,我自己单独抚养一个孩子的能力还是足足有余的。在冥冥之中,我总感到上帝一直在我身边。我记得诗歌23篇中说,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尽管离婚使我在经济上遭到很大的打击,但奇妙的神他没有离弃我,他所赐给我的远远要比我自己想要的要多的多。这印证了圣经上所说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我最感到欣慰的是我女儿在我们夫妻离婚的过程中没有受到很大的打击,她现在身心和学业都很正常。如果要说她受到冲击,那当然也是有的,不过这个冲击一下子使她长大并成熟很多。她现在除了功课不错,大多都是A以外,还积极参加课外和义工活动。她还要参加下个学年的学生领导竞选。孩子积极向上,我也就很满足了。 其实,她的离开对孩子的成长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她经常会误导孩子,比如她在孩子面前说,只要舞跳得好了就可以进Stanford, 我当时就问她这是什么逻辑?我纠正她说,应该是书读好了,舞再跳得好,有可能可以进Stanford这样的私立学校。正确的家长引导,对青春期孩子的健康成长很重要。我的这位前妻没有读过大学,自认为看过一些文学小说有些文学修养,其实是个半瓶子醋,什么事情都是一知半解。连英语都是错误百出,但用起来还自我感觉很好,不过常常会闹出大笑话。我觉得很惊讶,她竟然在北湾这家美国人的公司里似乎做得还不错。因为她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可以做得很长。也许她的老板是个男的,能够容忍和包容她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这是她自己的总结。所以她说她不能给女的老板打工。只能依靠色相取悦男性老板从而保住工作。可是等到哪天,人老珠黄连色相一点也没了,恐怕与男老板也很难相处了。
我不恨那位第三者也不恨我的前妻,因为恨不会给我带来任何益处和幸福。不管他们是否能最终走到一起,这与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这段25年的姻缘,因着一个第三者的介入而土奔瓦解了,这就是命。人无完人,我承认自己也可能有某些问题,不过我做到了仁至义尽和问心无愧。离婚之后,我的心态逐渐得到了调整并趋于平安。我和女儿,还添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小狗Tommy。 我们还是3口之家。我在2008年的年末兴致勃勃地写下了这样的对子:走了背信弃义之人,来了衷心耿耿之狗。以总结我家在2008年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我这个对子的背后想说什么,如果稍加琢磨,就不难猜出我的意思。其实,我还是蛮佩服我的前妻那种对待爱情的勇气,她毕竟是50后大跃进年代出生的,所以还是比较单纯。如果换成现在的70后,80后甚至90后,如果你让她们挑选白毛女中的大春和黄世仁那样背景的人物,她们会考虑都不考虑,肯定选择黄世仁。但是,我的这位前妻却选择了大春。可见,她爱的是那么地执著。旦愿那位大春也同她一样,他如果可以不顾自己的脸面和声誉去夺走别人的妻子,那么就应该有始有终,负起一个做男人的责任。尽管他在美国好像一贫如洗,可能在上海藏了大把的银子和房产。如果他破坏我家庭的动机不是为了财产,而是为了纯真的爱情,那么他就应该早点离婚,取我的前妻为太太,负起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要做一个吃软饭的男人。我祝愿我的前妻在离开我之后,能够找到她自己所想要的幸福。因为,幸福对她来说很简单,那就是每天可以有人陪她跳舞,并且每天可以有好看的衣服穿,她说那位大春都可以满足她。因为,他不但会跳舞,而且还会裁剪缝纫,经常可以从打工的公司里窃取一些样品来给她穿。
至于我么,我想目前我的生活 重心还是我的女儿,不过她还有2年的时间,就要进入大学离我而去。她在我们的离婚过程中,虽然受到了伤害,但也学到了功课。一个人的人生道路不会总是一帆风顺的,颠簸的人生也 未必一定是件坏事。因为人在磨练中才能活出人生的意义。我很喜欢一位朋友送给我的两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我把自己当作宝剑,那么我女儿必定就是梅花了。25年的婚姻虽然结束了,但我的人生道路还很长。许多男人说不定还要羡慕我呢。 因为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有第二春的。到了50开外的年纪,又可以自由恋爱一次,尝试一下第二春的滋味,这不是也很美吗?。如果说我第一次的婚姻因为一个第三者的介入而告终结,也许这是命中注定的。或许我现在还不知道神的美意,可能过了若干年,神就会向我显现。既然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想除了顺服以外,我也只有感恩了。现在大陆上流行这样的说法,人到中年,3件好事,升官,发财,死老婆。可我人在美国,升官当然不可能,发财也不那么容易,不过老婆没死,但她却自动离开了。她母亲想看我的笑话,在她离家出走大约3个月时,打电话问我,你顶得住3个月,你能顶住3年吗?我回答她说,妈,(那时因为我还没有离婚,所以还是这样称呼她)不要说3年了,就是30年也没有问题。事实上,现在2年多已经过去了,我依然安然无恙。记得大该在我前妻出走6个月之后,她母亲后来又打电话给我说,如果她(指我的前妻)是个孝顺的女儿 她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回答她说,你这句话倒是没有讲错。因为,当她母亲知道,离婚已成定居之后,大概她想再也无法享受到我的好处了,所以才讲出了这样的话。不过,在我写给她父母的最后一封信中,我说即便我们离婚之后,你们如果还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忙,请随时告诉我,因为不管怎么说,你们仍然是我女儿的外公和外婆。我深深地感到神与我的同在。尽管我遇到了臆想不到的离婚,但这不是人生的终结,乃是我人生的重新开始。当我每天锻炼后,走出健身房那一刻,我仿佛觉得自己又年轻了10岁,我想神肯定在哪里早已为我预备好了一位新人,而且她不但要比我那位前妻好上十倍,而且一定会陪伴我度过余生,是一位同我携手而进走在主里的同路人,当我接受她作为我将来的新娘时,我又有人陪伴走上了那阳光灿烂的大道,翻开了我人生崭新的一页,真可谓,山穷水尽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