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他们的执着

作者:jannykwong  于 2010-8-4 20:3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职场内外|已有23评论

“邝律师,今次我真系完全信晒你了,多谢你帮左我个仔。”(广东方言,意思是:邝律师,这次我真的完全相信你了,感谢你帮助我儿子。)今天中午,我接到一个当事人家属的电话,这是她在电话里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而且是在她接到她儿子的判决书后给我电话的第一反应,听得出她之前忐忑不安的心情完全放松下来了,而且还比较接受她儿子真的触犯了很严重的刑律的事实,比较接受现有的判决结果。

这是我在今年二月份开始承办的刑事案件。案子不算复杂,事实比较清楚,但由于当事人家属一直不愿意接受现实,因而期间的经办过程比我办理同类型案件要多做很多很烦琐的工作,令我心力交瘁,一度我曾想放弃,终止代理算了。

案子的起因很简单。案发当晚,她儿子与一伙无业朋友在大排档吃宵夜,邻卓一群正在吃宵夜的外地青年不满他们噪声大,于是双方开始发生争执,继而动手。在经过大排档一轮短暂的打斗后,双方没有人受伤,外地青年也纷纷散去,但她儿子及其朋友倚仗自己是本地人,下不了这口气,其中一名同伙致电另外一些同伙携带刀具、枪支到案发现场支援,并开着摩托车对已经散去的外地青年穷追猛打。原本只是一件很小的群殴纠纷,结果演变成一出活生生的像是电影片段里的黑帮仇杀,最后导致一死一伤的重大故意伤害事件。案发后,其中六名参与打斗的人被当地派出所抓捕了(其他人逃逸),包括我的client他们的儿子。

由于案发时,他们的儿子还未满十八周岁,按现行法律规定,侦查机关在询问他们的儿子案件情况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在场,因而他父亲曾两度在公安经办人员询问他儿子案情的时候在场,并且他听到他儿子否认参与当晚打斗,他儿子说案发时他只是站在一旁观看。他打听到的所谓内部消息是他儿子会没事的,更希望我们通过“关系”把他儿子解救出来。事件致一人死亡,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我想他父亲还不清楚问题的严重性,玩笑开大了。我看得出他很相信他的儿子,并且将这种很主观的所谓信念一直坚持到案件开庭。他们父母对案情的一知半解及乐观的想法一直妨碍着我的工作,不断地向我提出无理的过分要求,让我非常烦恼。

接到案件后,我很快便到看守所见了他儿子,了解案件情况。不出所料,他儿子陈述的情况几乎与他父亲讲的一模一样,案发时只站在旁边观看,没有参与打斗。第二次我再见他时,他陈述的重点与第一次明显不同,那时我便知道他在说谎,他千方百计地回避了很重要的事实。当我查阅整个案卷情况,了解全部案件事实后,我就更加断定他儿子不老实,因为几乎所有同案犯都指认他儿子不仅积极的参与打斗,而且还直接参与用刀砍死死者,因而检察院在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将他儿子列为第二被告人。第一被告人也直接参与了砍人,只是因为没有法定减刑情节而被列为第一被告人。

在处理这件案件时,我除了搜集资料,会见client以及不时与经办机关联系外,还时常要向他父母不停的解释。他父母很紧张他们的儿子,不理会我多次向他们解释自己的工作时间、办案程序以及工作内容。几乎不分昼夜,不管你现在是否已经下班了,不管你是否已经休息了,任何时候,只要他们想起,便给你一个电话,了解他们所希望得到的“案情”,而我则从一开始耐心回答,到后来慢慢有点埋怨,到最后觉得十分烦恼。事实上,那段时间我也比较忙,很多很烦琐的事也让我有点脾气。记得有一天我在律师所的会客室里第一次将自己对案件的判断告诉他们。根据现有证据,他儿子被指控的犯罪事实非常严重,量刑将会是十年起点或者更高。他们本来一直期望他儿子只会判一年半载的,到最后却从律师口中得到十年刑期预测。他们不但不相信,而且还十分激动,歪曲事实,甚至联系到因为家里穷,他儿子在看守所里面被“差佬”及“同案犯的同村兄弟”串谋陷害,他儿子逞英雄把所有的事都扛在自己身上,还说某某参与打斗的人因为有钱,被抓去几天就放出来了等等一大堆不切实际的说法,还质疑我的办案技巧及能力。开始时我还耐心解释我的判断及我所依据的事实,耐心地分析他们所谓的事实的不现实,解释法律的严肃性,到最后我十分恼火,扔下一句“你可以另请高明”,我便离开了律师所的会客室,放弃了有理据的解释和无必要的争执。

他们的儿子很狡猾,一直不肯对我说真话,我询问他时他总是回避关键问题。开庭前最后一次会见,我耐心说服他,让他接受现实,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任何狡辩都是徒劳的。我跟他分析案情,给他建议,让他在开庭回答一些关键问题时注意技巧,适当回避一些核心问题,同时也要端正态度,给法官一个良好的印象,争取减轻刑罚。开庭那天,他父母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庭审,也第一次听到他们儿子对法官讲了真话,承认直接参与了砍死死者的犯罪事实,法官最后也采纳了我的建议,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他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不上诉。

最终得到客户的肯定及道歉,我真的觉得很高兴。虽然期间发生的事情真的很令人困扰,但我能理解他们的执着与心情。

在处理这件案子时,我很庆幸自己没有被客户的言语左右自己的判断,没有因为要逢迎客户而放弃自己的原则。由客户一开始对你工作的不理解,到经办过程中的怀疑甚至不信任,到最后的欣赏及主动道歉,虽然期间经历的事情十分曲折也令人困扰,但最得到客户的认同,还是值得高兴的。

 

注: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一审受理法院为中级法院。该案第一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中一名没有参与砍死死者的同案犯因为当庭翻供被重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我的当事人与另外一名没有参与砍死死者的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另外两名被告人因一个是从犯一个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从参与的犯罪情节及相对应的量刑标准而言,我的当事人量刑最轻。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发表评论 评论 (23 个评论)

7 回复 yulinw 2010-8-4 20:54
经风雨见世面~~·
4 回复 jannykwong 2010-8-4 20:55
yulinw: 经风雨见世面~~·
开始有点沧桑味了~~~
3 回复 yulinw 2010-8-4 20:56
jannykwong: 开始有点沧桑味了~~~
呵呵~~~成长的太快了~~?
3 回复 jannykwong 2010-8-4 21:02
yulinw: 呵呵~~~成长的太快了~~?
是时间不经意间就哗啦啦的流走了~~~当年那个单纯无知的小MM已经变成老练能基本洞察世面嘀沧桑女了。。哈哈哈哈。。
6 回复 yulinw 2010-8-4 21:05
jannykwong: 是时间不经意间就哗啦啦的流走了~~~当年那个单纯无知的小MM已经变成老练能基本洞察世面嘀沧桑女了。。哈哈哈哈。。
是好事啦~~~
6 回复 jannykwong 2010-8-4 21:38
yulinw: 是好事啦~~~
有得有失吧。
4 回复 jannykwong 2010-8-4 21:39
yulinw: 是好事啦~~~
有得有失吧。
9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8-4 22:07
整个案件已经搞出人命,量刑十年真是确实很轻了。
9 回复 xqw63 2010-8-4 22:38
年轻人,激素闹腾的啊
6 回复 jannykwong 2010-8-5 09:20
xqw63: 年轻人,激素闹腾的啊
不知道
3 回复 jannykwong 2010-8-5 09:22
世外闲人: 整个案件已经搞出人命,量刑十年真是确实很轻了。
该判死刑的那个当时还没捉到。数人共同犯罪,会有重轻之分的,不可能每个人都重判。
5 回复 snortbsd 2010-8-5 10:15
you should have made it clear to that young man, any statements he makes will be documented and signed with legal status. if he lied, he would be charged for perjury, that would be extra years in jail...
12 回复 snortbsd 2010-8-5 10:16
you should have made it clear, any statements he makes will be documented and signed with legal status. if he lied, he would be charged for perjury, that would be extra years in jail...
10 回复 jannykwong 2010-8-5 10:50
snortbsd: you should have made it clear to that young man, any statements he makes will be documented and signed with legal status. if he lied, he would be cha
在中国,刑事案子只有证人或受害人作假证才构成伪证罪,被告人不构成这个罪名的。他可以对他的行为作任何的辩解,有证据支持就能被法官采纳。里面的当事人就是他自己不承认曾做过案中指控的犯罪行为,而所有证据都指向他有做过。中国刑法有个司法解释,如果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被告又主动承认罪行的,可以直接获得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内以较轻的量刑处罚,比如重大故意伤害死人死亡的,如果是主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他认罪了,最轻能判个十年的刑罚)
翻供就是被告人在侦查、检察机关供述跟自己在法庭的供述完全相关,并且没有证据支持自己在法庭上的供述。这种情形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不会考虑轻判的。那个翻供的家伙就是持枪的家伙,但是他在整个过程没有砍人,只是拿着枪在玩,就因为他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翻供,所以被重判十五年。如果他认罪态度自始至终都是一样的,没有翻供,估计会判八年左右的。
共同致害的案件(多人共同参与伤害别人的案件),法律不会分谁打哪个要害部位来判断量刑大小的(因为没办法分清楚,没有人会承认被害人致死部位是自己打的),只能以你参与的情节大小判断危害性判断量刑轻重。在这个案件里面,参与动手打人的,肯定重判了,没有参与动手打人但有追逐的,相对轻判一点。在这个案件里,只有被捉到的两个被告人是打人的(其他打人的跑掉了没捉着,在通辑中),其他几名都没有动手打过人,可依然判得不轻。
5 回复 snortbsd 2010-8-5 10:59
jannykwong: 在中国,刑事案子只有证人或受害人作假证才构成伪证罪,被告人不构成这个罪名的。他可以对他的行为作任何的辩解,有证据支持就能被法官采纳。里面的当事人就是他
as far as laws here, perjury is defined as the willful giving of false testimony under oath or affirmation, before a competent tribunal, upon a point material to a legal inquiry. it is not limited to witness.

say i am liable for a legal case, and i made statements in front of legal authority. once i signed the recorded statements, i will be fully responsible for any legal consequences.

that is why here people would not easily make any statements and have their signatures on papers.
7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8-5 21:57
jannykwong: 该判死刑的那个当时还没捉到。数人共同犯罪,会有重轻之分的,不可能每个人都重判。
根据你的描述,这个人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3 回复 jannykwong 2010-8-5 22:38
世外闲人: 根据你的描述,这个人是直接的凶手之一。
还有其他跑掉了。
10 回复 世外闲人 2010-8-5 23:28
jannykwong: 还有其他跑掉了。
4 回复 瑞典林 2010-8-7 02:43
你真棒
3 回复 jannykwong 2010-8-7 07:41
瑞典林: 你真棒
谢谢!那是我的工作,做好是应该的。
12下一页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3 19:0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