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2014-02-10 11:46:07 株洲日报,原题: 五旬公职人员与13岁女孩开房 15岁少女在旁拍照片。
小梅今年15岁,是湖南攸县人。
小梅的哥哥王说,自己在妹妹的手机里发现了不雅照片。内容是一稚气未脱的女孩与一中年男子并排躺在宾馆的房间里没有穿衣服。女孩一会玩手机,一会用东西遮挡自己的脸。男子很淡定,抽着烟在打电话。
在王的逼问下,小梅承认了这照片是自己拍的,照片中的女孩叫做小丽,13岁。男子以“爷爷”自居,是森林公安局的张某。更可怕的是,小梅承认自己和小丽都与“爷爷”开房过过夜。这些照片是当时在另一房间的小梅肚子饿了,去“爷爷”所在的房间拿东西吃,看到两人没穿衣服的样子拍来好玩的。
小梅说当时“女的比较害羞,爷爷象没事一样”。
小丽出生于2000年,13岁,初二学生。偶然认识“爷爷”张某。“爷爷”常给她钱用,买给她吃的,关系熟了后,“爷爷”开始提出非分。
核对了湖南攸县森林公安局“阳光栏”上的照片后,小梅和小丽确认这位约炮她们一起过夜的“爷爷”正是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百分之百没错。此外,确认了攸县森林公安局内部通讯录后,登记尾数为“789”的手机号码正是“爷爷”经常约炮小梅她们的号码。
上月底的一天下午3点多,“爷爷”又打电话给小梅要她去一家叫做“仙境观澜”的酒店,炮房已经开好,自己晚些会过去。
小梅先进了499号房间,一起入住酒店的还有两位未成年女孩,都是张“爷爷”约的。
晚上7点多“爷爷”才驾车到了酒店。
湖南攸县城关派出所的民警在现场将张“爷爷”抓获。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目前在调查取证。
攸县警方一位女同事介绍,张“爷爷”是攸县森林公安局的一名副科级侦查员,年龄52岁。不过同事们称,张一年多来很少在单位露面,“发钱的时候就会来一下”。
别是攸县警方的临时工吧,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