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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奖为什么不奖“08宪章”却属“六四亡灵”?
民主日记(17)
武振荣
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刘晓波先生在狱中知道自己获奖的消息后,意味深长地说到:“这个和平奖是属于六四亡灵”。在民主日记(7)中,我对此做了“良心”的解读,在本篇中,我想在“良心”之外解读出其它意义。
众所周知,导致刘晓波先生牢狱之灾的直接原因是他发起了“08宪章运动”,那么他为什么不认为和平奖是奖励“08宪章”,偏要说是“属于六四亡灵”呢?我在分析这句话时,不推测晓波先生的本意,仅仅分析他用如此肯定语气说出的句子的本义,得出了刘晓波先生想“重新启动”六四运动的结论(民主日记(10))。
签署“08宪章”的人可能有一个大致一样的心态,那就是他们认为这个运动是效仿前东欧的“77宪章”的,是一个知识分子要求民主变革的和平运动,不需要流血,也不需要牺牲,可是,事出意外,刘晓波先生作为它的主导者和首创者在宪章发布的当日就失去了自由。所以,逻辑推理是:如果没有“08宪章运动”刘晓波不会坐牢,也不会被重判11年徒刑,也许获不了本年度的诺贝尔和平奖……,但是,正因为有了《08宪章》,才有了刘晓波坐牢,11年徒刑与接踵而来的和平奖,因此,这个奖是奖励“08宪章”的——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啊!但是,真实情况却是,当刘晓波先生说出了“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的话之后,没有一个“08宪章”的签名者表示异议,大家都好像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在这里,不是说“08宪章”运动不应该获奖,而是说更有资格获奖的是“六四亡灵”,于是,人们潜意识里的东西(百年民主革命的历史成功造就了中国人民革命的心理)就被刘晓波一语道破了。
“六四亡灵”如果是一个群体的话,那么,它不仅仅是死亡了的大学生(在死亡者名单中,大学生绝不会占多数,完全可能是少数),还有中学生(丁子霖的儿子蒋捷连牺牲时只有17岁)、抗暴的市民、无辜的围观者;其中不都是北京市人,还有外地人,所以,就死亡者的名单(它现在是“秘密”的)构成断言,“六四亡灵”是一个“人民”的群体,而不是大学生群体,更不是知识分子群体,如果它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得主,那么,刘晓波的这一句话的价值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在获奖后,不提“08宪章”而说“六四亡灵”,显然是他在牢狱中思考的一个结果;如果牢狱之灾给刘晓波一次精神上升华之机会,那么,“08宪章”运动的本质现在就很清楚了,它不是照抄东欧的民主模式,而是要“重新启动”中国传统里的六四运动。因此,对于那些把“08宪章”看成是“步”东欧民主运动“后尘”的人来说,刘晓波此言具有矫正的作用,它就是它,是中国1989年六四运动的再起;如果说此种“再起”在外表上采取了知识分子运动的外观,其意图是要在现实中国社会里寻找到一个“合法”的出口,即“政策”允许“精英”逞能,而知识分子是公认的“社会精英”。
如果不是刘晓波的提醒,和平奖属于“08宪章”没有任何争议,只是因他的提醒,“六四亡灵”才被认为是得主,可见刘晓波把自己的荣誉没有看成是个人的(和平奖是授予他个人的),而是由此拽出了一个官方千方百计地要予以抹杀的六四运动的意义,显然他是利用和平奖花落中国一事,欲再一次启动全世界人民和中国人民对于失败的六四运动的记忆,而此一种记忆是由“08宪章”运动的发起而被激活的,由此,就形成了到目前为止中国民主运动的一个最大的话题和话语。
《08宪章》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和平运动,这样的运动是不需要流血的,因此,设计它的刘晓波先生不可能在《宪章》发布时提出死人的事情,也根本不存在“亡灵”的问题,无论怎么说,当时中国社会上那一批公共知识分子激烈反对中国百年革命历史中的“血酬原则”是它的大背景,可是,在刘晓波身陷囹圄之后,狱中的思考使他把《08宪章》和六四运动给联系起来了,众所周知,“六四”这一天是中国民主运动流血的日子,既然如此,一个发起和平运动的旗手,虽然没有放弃“和平”的信念,对21年前升天的“六四亡灵”的怀念却给和平运动拽来了一种敢于牺牲,不怕流血的精神,明确的告诉人们:即使百分之百的和平运动也是需要准备流血牺牲的。情况如果是这样,那么用“六四亡灵”的精神来推动《08宪章》运动——就是我解读出来的意义。
依我之见,《08宪章》运动可以分为刘晓波获奖前和获奖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运动的设计者和策划人没有想到牺牲和流血,所以,不需要运动的参与者们要有“流血牺牲”的准备;后一阶段,刘晓波对“六四亡灵”的呼唤就不是这样了,他在狱中所说的这一句话,是对事实上还没有结束的《08宪章》运动的一种指导:和平运动的参与者们也应当吸取六四流血牺牲的教训,克服”民主不需要付出”的和平幻想。
人一死,不是变成神,就是变成鬼,21年过去了,“六四亡灵”是鬼还是神呢?
要回答上述问题,我认为牵扯到目前中国民主理论中的一个大问题,如果说在此前,中国社会里的那种一批“公共知识分子”(刘晓波是其中的一员),对于中国百年民主革命没有一种积极的评价,认为革命是建立在“血酬原则”的基础上,犯了浪费了人宝贵生命的错误,中了“党文化”(刘晓波曾经说“孙中山是党文化的始作俑者”,毛泽东是“党文化”的继承者)的“毒”,因此,百年革命中,革命者们的流血牺牲是一种不必要的“付出”,以此推论,“六四亡灵”也不值得纪念,是生命的多余的“付出”,谁叫六四运动者们不“见好就收”呢?
我对入狱后的刘晓波身心上发生的变化并不了解,但是,我通过对刘晓波获奖时所说的话的分析,认为他和人类上那许多杰出人物一样,在牢狱中实现了精神的升华,无论怎么说,对“六四亡灵”的深切怀念使晓波先生有意或者无意地回到百年民主革命的传统中来了,可不是吗?别说在一百年前,中国人为追求民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就是在21年前的六四运动中生命之代价不也是同样地“付出”了吗?
就语词而言,“六四亡灵”是一个中性词,是指在六四时期死亡了的人,但是,“和平奖属于”他们,却是一个道德的判断,正因为如此,我的看法是:此一判断把“六四亡灵”推到了百年民主革命“牺牲者”的“祭坛”上去了,于是,“孤魂野鬼”就变成了“革命烈士”!
《民主论坛》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