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征集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证据

作者:青鸟99  于 2010-8-6 20:2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3评论

zt: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征集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证据
直言了发文指出: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征集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证据,简述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对举报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的反应。方舟子及其喽罗双重标准打假,缺乏诚信。

 

印度比中国要诚实得多(简说北大饶毅协助方舟子“自我诬陷”)。
直言了,2010-08-04。
https://sites.google.com/site/zhiyanpage/view/zy0804-jbc


根据网友数次来信讨论和要求,本人这里讨论发生在美国生化杂志JBC-的事情,说说为什么本人认为印度学界媒体界比中国学界媒体界要诚实得多、因而印度人比中国人在国际社会更受欢迎。


一、印度学界自我披露学术不端行为。

2007年02月,论文涉嫌造假的举报得到核实属实,JBC-杂志撤掉了印度学者KUNDU的论文。该事件震动了印度学界政界。该举报来自印度学界本身。有许多报道,这里是比较简明扼要和有中文版的报道:

Indian scientists 'guilty of misconduct'
http://www.scidev.net/en/news/indian-scientists-guilty-of-misconduct.html
印度科学家 "被控学术不端"/T. V. Padma/2007年5月2日 | EN | 中文
http://www.scidev.net/zh/news/zh-23594.html

[印度新德里] 印度的一个独立的伦理监察机构表示,印度浦那(Pune)国立细胞科学中心的癌症科学家伪造了实验数据。总部设在德里的科学价值学会在上周(4月28日)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说,上述研究所的一个研究组在2004年和2005年发表于《生物化学杂志》(JBC)的两篇论文中“伪造了数据”。由于该研究组涉嫌伪造数据,JBC于2007年2月撤销了这组科学家的论文。……。
2006年,印度浦那(Pune)大学退休动物学家Sohan Modak举报了该研究组,他指出 Gopal Kundu、 Hema Rangaswamy 和 Anuradha Bulbele撰写的这两篇论文的数据的相似性很可疑。科学价值学会之后开始了调查。……。科学价值学会的报告说:“国立细胞科学中心和印度生物技术部当局采取措施挽回因为JBC论文造假导致的印度科学声誉损失、通过惩戒措施证明它们对科研诚信和科学价值的维护,这是非常重要的。”(摘录完)。

本人要重复说,问题不在于有没有造假,而在于发现造假后是如何对待的。印度学界的表现说明,他们是足够诚实的,发现造假就毫不留情地予以披露举报和要求国际学界相关杂志做出处理,而且,一次不行就做第二次举报、直到做出纠正。--- 尽管如此披露会给印度学界的“国际形象”带来暂时和局部的损失,但长期全体方面,印度却是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扬,至少,印度学界的诚实得到了国际学界的赞扬,使印度科学家、工程师和学者在国际社会更受信赖和更受欢迎。



一、北大官员饶毅涉嫌协助方舟子搞“自我诬陷”。

再看看发生在中国的同杂志的同类案情。

有笔名“pentax”者发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edb8a10100jcwq.html,2010-07-17 22:02:59)指出,方舟子于1996年发表在JBC-杂志的论文为其唯一的第一作者的论文,而那论文中的图象数据有造假现象,即图象为手工拼凑伪造而不是来自实验原始数据。--- 对照JBC-杂志已处理的论文造假案例,也参照美国政府学术诚信办公室颁布的论文造假案例及其数据图象伪造的鉴别方法,笔名“pentax”者的指控及其鉴别方法跟美国政府相关办公室颁布的案例及鉴别方法是一致的。如果该指控成立,那么,不但进一步说明所谓“打假人士”方舟子自己就是作假的,而且,他的学位也可能面临难保之危。

就此事件,北大生命科研院院长饶毅于2010-07-24在中科院和科学时报等主管主办的科学网上发表文章《猜猜谁造假》,说是有人“诬陷”方舟子,其大致内容是:

•该文说:07月22日,有人冒名北大教授(取名YUN-RAO,近似饶毅本人的拼音YI-RAO)向JBC-举报方舟子论文作假;发信时间是:Thursday, July 22, 2010 8:42 AM。
•饶毅的文章说,他向JBC-证实北大没有那么个YUN-RAO教授,举报信是对方舟子搞诬陷;同时,饶毅文章说:JBC-“编委会也发现方舟子的论文没有造假”。

饶毅的文章是2010-7-24 9:39:38发表的,距该所谓冒名举报信发出时间不到两天(原文全文附后,您可参考核对)。随后,方舟子在他的几个日志空间转发该文,说有冒名的“北大教授”用举报手段对他搞“诬陷”。


一、本人看法:饶毅涉嫌伪造JBC-杂志结论。

首先,关于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美国政府有严格的法规政策规定,详见:

•research misconduct policy(学术不端行为管理政策),
连接:http://www.neh.gov/grants/guidelines/researchmisconduct.html ;
•PHS Policies on Research Misconduct(PHS-学术不端行为管理政策),
连接: http://ori.dhhs.gov/documents/42_cfr_parts_50_and_93_2005.pdf 。

按照那些法规政策规定,接受举报和调查处理是有个法规规范的过程的,譬如,仅初审举报内容是否能进入立案阶段,通常约需一星期左右;确定立案之后,还要责成专设调查人员收集核对证据,也需要时间;之后,还有请被指控人申辩和再审等等许多步骤,然后才进入做结论的阶段,那也都需要时间。因此,JBC-编委会不可能在接到举报后不到两天就做出结论,更不会有“编委会也发现方舟子的论文没有造假”,--- 那个“也”字当什么讲呢?难道,在JBC-做结论前,已经有什么调查机构做了调查和有了结论?而且,第三者局外人绕毅是怎么获知那两个调查结论的呢?那些结论的声明证据在哪里呢?

还有,按照美国相关法规规定: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整个调查过程是严格保密的。在调查过程的所有各个阶段里,举报人、被举报人和参与调查的各方人员及其所有信息内容都是严格保密的;即:没有授权机构的授权是绝对不会公开各方当事人的信息的,更不会把举报人信件和私人信息(譬如个人信箱地址)都寄给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被举报人的第三者(譬如饶毅)。
•调查结果有两个可能:公开或不公开。如果公开调查结果,则以官方布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包括处理意见),而不是用私人通讯方式通知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被举报人的第三者(譬如绕毅)。

仅就这两条法规可以说明,JBC-不可能把举报人信息和调查结论作为私人通讯而发给第三者饶毅,否则,JBC-就可能涉嫌严重违法而可能受到对口政府部门的严惩,弄不好该杂志就要关门了。


一、本人经历也可说明所谓JBC-结论是涉嫌伪造的。

看到笔名“pentax”者发文对方舟子在JBC-杂志发表的论文涉嫌造假的披露,本人即向JBC-杂志提出查询,问他们的同行评议是否足够严格、特别是审议数据图象方面是否足够严格。问答往来数日后,07月21日下午四点稍过(美国时间;中国北京时间22日凌晨),该杂志所属的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主任南希•罗德南给我来信,要求我为他们提供中国学者关于方舟子在JBC-杂志发表的论文涉嫌造假图象的分析,以便他们进入调查。该信原文全文如下:

From: n-XXX@XXX-mb.org
To: ZYL (zyl-XXX@hotmail.com)
Date: Wed, 21 Jul 2010 16:15:43 -0400
Subject: submission question.
Dear ZYL,
The JBC would require the analysis conducted by Chinese scholars regarding the figure in question in order to pursue this matter.
Sincerely,
Nancy Rodnan.
Director of Publications.
American Society for 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9650 Rockville Pike, Bethesda, MD, 20814/ 301-634-7381.

(为避免垃圾邮件,本人把信箱地址做了部分屏蔽。需要全址者,可留言并声明不发垃圾邮件。)。

那信说:

亲爱的“直言了”:
为处理此事(方某论文图象涉嫌伪造),JBC-杂志需要中国学者对相关被质疑图象所做的分析。
真诚的,
南希•罗德南(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主任)。

注:JBC-属于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是该学会数种杂志中的一种。
注:之前,该学会刊物部读者公关人员来信,简要阐明了美国相关法规和该杂志管理政策。


基于美国公民的义务责任,本人做了回复,说明:

[1] 本人是该事件的彻底的第三者局外人,跟所有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利益或利益冲突关系;
[2] 由此,本人回复包括举报人的披露原文、被举报人的回应原文、以及不同见解的讨论;
[3] 作为局外人读者的本人见解;
[4] 以上所有内容都是遵循法规规定的“IN-GOOD-FAITH”条款而做的。

注:本人是该事件的彻底的第三者局外人,因而,按照美国相关法规规定,本人没有索取相关调查的任何信息的资格权力,同时,本人也没有任何保密责任。--- 进一步说,按照法规规定和JBC-所属部门主任的来信要求,本人只需提供指控分析的材料;然而,为公正公平和客观起见,本人的回复内容也包括了被指控和被举报人(方舟子)的网文申辩的原文。

不管怎样,JBC-杂志所属部门向本人的征集证据的工作,是美国时间07月21日16:15开始的(北京时间是07月22日凌晨),持续到美国时间07月27日中午。

必须说明的是,JBC-杂志所属部门绝对不会仅仅只向本人这么一个局外人征集资料。而且,如前所说,初审阶段一般需要一周或稍长时间、才能完成征集举报证据和征集被举报人申辩等等工作,之后才能进入核实初审证据和确定是否立案。

从JBC-杂志所属部门的主任的来信看,处理相关事情的执行机构并非JBC-编委会,而是该杂志所属的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JBC-是那学会刊物中的一种)。如此,自然和逻辑地说,做结论和颁布结论通知的,也应该是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而不是JBC-编委会(JBC-编委会执行刊物部的决定)。

简而言之,按照美国的法规、学会杂志管理规范和本人经历看,JBC-杂志不可能于23日(北京时间24日)就方舟子论文造假问题做出什么结论,更不可能用私人信件方式通知第三者局外人饶毅、也更不可能把举报人信件原文及其私人信息都交给第三者局外人饶毅。


不必再多说,所谓有人冒名北大教授发举报信对方舟子搞“诬陷”之事,是北大官员饶毅协助方舟子所搞的“自我诬陷”,即涉嫌伪造JBC-结论,而那伪造做法是非常严重的造假欺骗行为。

如果方饶两位不同意那种观察,很好办:跟本人公开相关信件原文一样,请饶毅把所谓JBC-编委会结论的信件原文全文亮出来、让读者社会看看。--- 照美国法规规定和JBC-杂志管理政策,作为第三者局外人,跟本人一样,饶毅没有索取任何调查信息的资格权力、同时也没有为那调查承担保密的任何责任,因此,公开相关信件是符合法规规范要求的,也是证明方饶二人是诚实的和没有伪造JBC-结论的必要措施。

顺便说说,饶毅与方舟子的亲密关系非同一般。譬如,他们合伙对肖传国搞造谣诽谤,结果是同时受到肖某的诉讼。在中国,方舟子被法庭判决和强制执行;在美国,饶毅做了庭外和解。方饶二人如此亲密的关系,足以说明饶毅协助方舟子搞“自我诬陷”的行为并非偶然。就此,为证明其与方某的亲密关系不是搞伪造JBC-结论的因素,至少饶毅本人也应该甚至必须公布所谓JBC-结论的信件全部原文,否则,饶毅这次行为就是明知故犯地为袒护同伙方舟子论文造假嫌疑而伪造对读者社会搞造假欺骗了。


一、中国学界试图袒护方某论文涉嫌造假。

其实,用不着本人那书呆子劲儿的通讯往来,只需常识就能看出方饶二人炮制“自我诬陷”的故事搞造假忽悠,即涉嫌伪造JBC-结论。一些网民也确实那么做了,他们的讨论明确指明,方饶二人“自编自演”了一出所谓有人冒充北大教授搞“诬陷”举报和伪造JBC-杂志结论的闹剧丑剧。

更大问题是中国学界如何对待。

中科院、工程院和科学时报社等主管主办的官方媒体科学网的立场很明确:强烈推荐饶毅等为方舟子袒护的“自我诬陷”东西,竭力推荐为方某涉嫌造假搞诡辩的文章、而那类文章绝大部分内容也是编造伪造(譬如朱猛进的文章)。与此同时,还搞了所谓“你认为方舟子是论文造假还是被诬陷?”的网上调查。

中国大陆的最高官方学术机构的直属媒体那做法,实在荒唐和搞笑到家了。如果还有起码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那类学界官媒应该做的事情,是依法办事、协助配合美国生化分子学会刊物部对方某论文涉嫌造假的证据收集和审核调查,同时维护所有中国方面当事人的权益安全;若自知无力协助,那就应该采取回避立场和保持沉默。

中国政府颁布的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规颁布已有多时,教育部和高等院校也做过严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多次了。可是,面对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被披露、面对北大官员饶毅涉嫌伪造JBC-结论的事情,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管理部门居然不闻不问。那国家法规还有用没用呢?那些声明都是废话一通了?

至于新闻媒体呢,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典型的双重标准:方舟子指控唐骏加州理工博士学位是造假,结果被证明那是无端指控。可是,许多新闻媒体居然跟着那无端指控搞起哄,还说那做法“追究学位是为了社会诚信”云云。而方舟子论文涉嫌造假(直接关系到其学位是否为假)被披露了,可那些新闻媒体都成了哑巴,也不为诚信而追究方舟子的学问论文问题了。

方舟子是个因造谣诽谤而被法庭判决和强制执行的无业人员,在诸多方面造假行为程度超过任何已处理案情,可他却得到中国大陆媒体的特殊照顾。这种十分反常的现象,没背景是不可能发生的。这故事超出本文范围,待以后再讨论。

不再多说了吧,同样是发生在JBC-杂志的学术不端行为,印度学界和媒体的做法是自我披露,而中国学界和媒体的做法是试图袒护利益关系者的学术不端行为、甚至推荐张扬不择手段的“自我诬陷”的欺骗性行为。所以,本人说,印度比中国要诚实得多,那当然,印度人比中国人在国际社会就更受欢迎。



附件:北大官员饶毅的文章原文。

原文:《猜猜谁造假》 ,
饶毅 发表于2010-7-24 9:39:38,
URL: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46847。

美国《生物化学杂志》(JBC)是国际生物化学界享誉百年的主要杂志。近日,其编委会收到一封奇怪的电子邮件,投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十四年前的论文。投诉者给自己取名Yun Rao,号称是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教授,用gmail与杂志编委会联系(内容见附件)。
编委会发现,我也向他们证实: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没有叫Yun Rao的教授。
编委会也发现方是民的论文没有造假。
国际科学界,不会让通过诬陷来抹黑的人得逞,这和中国目前的文化不同。
世无完人,方舟子肯定有错的时候。做错的时候,不妨批评。
但如果有谁相信捏造的谎言,一定是本身有问题。
投诉者以北大教授名义给重要杂志编委发出有问题的英文信件,是想让北大在国际同行面前出洋相?
投诉者不知道信件末尾“教授”如何规范排列,也不知道论文如果出现造假其后惩罚的常规做法和相关用词,竟然要正规机构“trash”一篇论文。
是投诉者造假、还是方是民造假,可能不是很难回答的问题?
投诉者编造自己的名字、工作单位和北大教授头衔,反映了什么,可能也不难辨别?


From: Rao Yun [rao.yun434@gmail.com]
Sent: Thursday, July 22, 2010 8:42 AM
Subject: A paper with fake data

Dear Editor:
We read a paper entitled “RNA Polymerase II-associated Protein (RAP) 74 Binds Transcription Factor (TF) IIB and Blocks TFIIB-RAP30 Binding” published on Vol 271, No. 20, Issue of May 17, pp. 11703-11709, 1996, JBC. We suspect that the data in Figure 4B and 4C were artificially spelled out. By using a high resolution screen, it is very clear that there was one imprint line in the middle of the gel in Figure 4B, and two imprint lines in the gel in Figure 4C. The background difference can be seen if you adjust the whole image background. Therefore these two figures were manufactured. We would like to request your investigation and to ask the authors for explanation. Based on the case of the scientific misconduct, this paper should be trashed since such a kind of behavior is prohibited and should be regarded as artificially manufacturing data. We understand that sometimes a scientist may merge two gels into one figure. However, the merged two parts should be separately demonstrated. Unfortunately the authors merged two gels into one to mislead readers. Even worse, the authors used a box to group the two/three parts together as if all the lanes were from one gel. This is an obvious scientific misconduct.
We consider that such a kind of behavior damaged the reputation of the journal badly. We strongly request the journal to trash the paper and at the same time to report this scientific misconduct case to NIH and the institute of the authors.
We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to this issue and look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

Sincerely yours,
Yun Rao, Ph. D., Professor;
School of Life Scienc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China.
Email: rao.yun43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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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0 回复 poi 2010-8-6 20:27
JBC 发现造假的证据在哪里?
1 回复 awang9988 2010-8-6 20:48
fu
0 回复 户人 2010-9-3 08:27
"论文中的图象数据有造假现象,即图象为手工拼凑伪造而不是来自实验原始数据。"

图像是手工画还是机器画无所谓,关键是图上的那些“点”是否是来自实验原始数据。发明电脑前人们都是用手工画图的。如果你有他伪造数据的直接证据,或是有别人无法重复他实验结果(或得出不同结果)的间接证据才能拿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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