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法律 --- 药家鑫的下场

作者:insight  于 2011-5-20 19:1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4评论

药家鑫案终审,驳回上诉 维持死刑判决

"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就是法律, 药家鑫的下场只是中国依法判处的众多案例中的一例.药犯本人也得到了他该要的法律回报.

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142121-gb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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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 个评论)

2 回复 解滨 2011-5-20 22:11
药大侄一路走好。 到下面先给张妙磕个头,赔个不是,以后切切安守本分,做个好鬼,争取下一次投胎还回人间。
3 回复 越湖 2011-5-21 21:00
时也命也。
3 回复 天下豪宴 2011-5-22 10:44
如果没有媒体和网络的炒作,药也许只会落个死缓,但因为网络的强大作用,从一开始的那一天,就注意他必死无疑,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威信可严。
3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5-25 01:41
支持楼主。无论心里有多惋惜,但整个社会还是以法律尊严为前提,这其实是阻止那些跟药家鑫有同样念头的人重蹈覆辙,从而保护他们和更多无辜受害的人,姑息犯罪只能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1 回复 insight 2011-5-26 00:25
天下豪宴: 如果没有媒体和网络的炒作,药也许只会落个死缓,但因为网络的强大作用,从一开始的那一天,就注意他必死无疑,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威信可严。
哇卡卡,
此评论不准确,
网络只是让更多的人得到一次法律的教育.

药犯的罪是他自己作的孽,
本来从一开始,
他的犯行,
就是死罪.
3 回复 阳关 2011-6-6 12:14
法度法度, 法亦有度。过了这个度,就应该施行严刑。法才得以有尊严。无法固然可怕,玩法一样。
3 回复 泰山石敢当 2011-6-6 19:24
中国的法律还是应当宽容一些。法律多少代表了社会共识,如果太严酷,社会的共识就会趋于严酷。这会造成更多的憎恨而不是和解。
2 回复 insight 2011-6-8 00:22
泰山石敢当: 中国的法律还是应当宽容一些。法律多少代表了社会共识,如果太严酷,社会的共识就会趋于严酷。这会造成更多的憎恨而不是和解。
此话差矣.
法律是判犯了什么罪,
不是看罪犯以前有多乖有多少奖状.

对罪犯的宽容,
是变相地对无辜受害者的严酷.

此案是车祸肇事给受害者带来无谓灾祸的情况下,
丧心病狂地蓄意杀人,
天理难容,
法律难容.
不管这杀人的人是谁是什么背景,
都该是死罪难逃.
3 回复 泰山石敢当 2011-6-8 07:57
insight: 此话差矣.
法律是判犯了什么罪,
不是看罪犯以前有多乖有多少奖状.

对罪犯的宽容,
是变相地对无辜受害者的严酷.

此案是车祸肇事给受害者带来无谓灾祸的情况下,
...
这里想提一个郄雍捕盗的故事:

    春秋时期,晋国的盗贼很多,君臣都被盗贼闹得很苦恼。
    有一个人叫郄雍,他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他能够观察盗贼的面部表情,从他们的眼神中侦破案情,经常能够为老百姓抓很多的盗贼。
    晋国的君王任命他担任捕盗的官职,他用观察面部表情的方法破案,千百个盗贼没有一个能从他的眼下溜掉。
    晋国的君王特别高兴,对大臣赵孟说:“我得到一个人,名叫郄雍,善于抓捕盗贼,全国的盗贼将要被他一网打尽了,哪里还用得着许多人捕盗呢?”
    大臣赵孟说:“君王依赖观察表情去捕获盗贼,盗贼是抓不完的。而且郄雍一定会遭到盗贼的毒手而不得好死。如果不信,您就等着瞧吧。”
    不久,盗贼们聚到一起商量对策,他们说:“我们穷途末路的艰难处境,都是郄雍造成的。如果不杀死他,我们就没法活下去!”于是众盗贼勾结在一起,把郄雍杀死了。
    晋国的君王听到郄雍被杀害的消息,十分震惊。他立即把大臣赵孟召来,告诉赵孟说:“果然像你说的那样,郄雍被盗贼杀害了!那么还有什么方法来捕获盗贼呢?”
    大臣赵孟说:“周地的谚语说:‘明察到能看清深渊中游鱼的人不吉祥,聪明到可以推知别人隐私的人有祸殃。’君王想使国内没有盗贼,不如推荐有才干的人加以任用,使上层人士明白教育的重要性,推行道德教育,使底层百姓受到感化,民众有了羞耻观念,哪还会有人去当盗贼呢?”
    晋国的君王听大臣赵孟讲得很有道理,于是就任命士会为正卿,并召回了士会。士会,因封邑在随地,人们也称他为随会。这个人很有才干,在晋襄公死时,他奉命出使秦国。因为晋国内争激烈,他长期被拒绝入境,只能留在秦国,有才能而不得发挥。
    晋国的君王重用士会,因为他治国有方,众盗贼觉得在晋国无处藏身,于是便纷纷逃往秦国去了。

这件事情说明,一味地严峻刑法,不但杜绝不了药家鑫这样的案件,反而会造成更多的社会暴力行为!而和谐社会,宽容并非仅仅是政府的倡导,更应当是深入人心的公众意识。

处死了药家鑫,会更加削弱社会宽容意识,增加重典治国的要求,社会与犯罪分子亲属之间的怨恨会越来越深。

其实,每年6.4等时期的紧张情况,不能说没有“社会各阶层不够和解”这里边的关系。
3 回复 insight 2011-6-8 10:57
泰山石敢当: 这里想提一个郄雍捕盗的故事:

    春秋时期,晋国的盗贼很多,君臣都被盗贼闹得很苦恼。
    有一个人叫郄雍,他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他能够观察盗贼的面部表情 ...
哈哈哈,
请记住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

从古到今,
全世界,
任何国家,
任何朝代,
任何时候,
不管它信仰的是什么,
都存在法律,

任何国家,
任何朝代,
任何时候,
监狱都没有空着的时候.
法律一直在行使它的功能.
3 回复 泰山石敢当 2011-6-8 11:34
insight: 哈哈哈,
请记住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

从古到今,
全世界,
任何国家,
任何朝代,
任何时候,
不管它信仰的是什么,
都存在法律,

任何国家,
任何朝代,
任何时候,
监狱 ...
没看明白这个典故?

它说的不是不需要法律,而是如何有效的施行法律。

其中的要点是: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而不是一味地抓抓抓、杀杀杀。
1 回复 insight 2011-6-9 11:46
泰山石敢当: 没看明白这个典故?

它说的不是不需要法律,而是如何有效的施行法律。

其中的要点是: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而不是一味地抓抓抓、杀杀杀。
哇卡卡,
按你的说法,
一个人车祸撞了人后,
还下去给受害人捅上几刀致死,
是法律可以宽容的???

车祸撞人,
对受害者而言,
已属不幸.
但这种意外还属于法律可容忍范围,
可在已造成他人不幸并在他人无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
还给受害人几刀,
如果法律还能容忍的话,
那法律本身就出问题了.

所以,
你的典故和药犯的案子,
风马牛不相及.

如你实在要认为,
'法律需要“教化”才能更好地施行'的话,
不是在药案发以后,
而是在药还没有犯案前的数年内应做的事情.
药犯只是得到他不懂法应该得到的法律回报而已.
3 回复 泰山石敢当 2011-6-9 17:20
  
我的观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不能理解就算了。
4 回复 insight 2011-6-10 22:51
泰山石敢当:   
我的观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不能理解就算了。
哇咔咔,
情理如此,
法律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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