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洛施:一桩买卖做成了

据凤凰网报道:2011年2月26日,梁洛施发布声明,与李嘉诚次子李泽楷正式分手。

梁洛施声明表示:“踏入2011年,我本人亦走进人生的一个新阶段。我和李泽楷先生分手了。我们曾经拥有一段美好岁月,我们的孩子会共同抚养。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俩的共同目标。藉此声明,望能结束外界对我们无休止的猜想、臆度。梁洛施 2011年2月26日。”

梁洛施( Isabella)继2009年为男友李泽楷诞下一子李长治后,2010年6月又双喜临门,再为男友诞下双胞胎。外间有传梁洛施将嫁入李家,但为李家两年抱三仔的她,始终未能嫁入李家。虽然未获名份,但梁洛施却曾表示生活得十分开心。

梁洛施和李泽楷都有结婚不结婚和分手的自由。这点我表示尊重。
因为是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是大众所关注的,所以难免会拿他们说事。说什么事?说他们之间的买卖。可能不是买卖,是一纸协议。但从商业语言来看待这种协议的话,那张协议就是一份商业性质的合同,就是一笔买卖,而且还是一笔不小的买卖。
买卖合同的数目不详,但一定是很大的数目,大到许多女孩羡慕,许多人议论猜测。猜测其实没有什么意思,因为李家父子没有出来贴告示悬赏猜对数目的人。可是羡慕是有意义的,特别是对还未嫁人的女孩子们来说。
意义在哪里?意义不是光溜溜的羡慕,因为羡慕死了疯了痴了也是没用的。梁洛施和李泽楷分手事件真正的意义在于:为她人,竖立了一个榜样,为爱情,创造了一种模式,为生宝宝,标明了一个数值。
名人分手故事很多,过去今天明天都有发生。梁洛施和李泽楷分手事件的可圈可点之处在于双方分得如此这般的一清二楚干干脆脆明明白白,哪像有些人哭哭啼啼吵吵闹闹拖泥带水,还要闹到大庙公堂之上众目睽睽之下。
看惯了太多要钱不要脸的,如今来了个要钱又要脸的分手案,怎不令人拍手叫好呢?
小女生们,可听仔细了:一见钟情,罗密欧朱丽叶,生子,拿钱走人。当然。找有钱的和要脸的男人家。
不会找?不好找?嘿嘿,我可管不了这么多。
撑不住你们的苦苦哀求,我就多说一句吧:要找个要脸的男人家,重点在“家”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