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的五千万红包闹剧
2010年11月29日,中共机关媒体人民网和人民日报以醒目标题刊登了题目为《薄熙来批红包问题,重庆公务员主动上交5500万》的文章。
一时间海内外中文网站竞相转载这篇报道。薄熙来,这三个字,又一次以政治明星的姿态挑动和刺激着中国人的记忆神经。
中共政治局委员薄熙来,2007年10月到山城重庆接任中国第四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他在2009年展开了震撼全国的“打黑唱红”运动,吹响了反腐倡廉打击黑社会的号角。2010年,薄熙来领导下的重庆,又启动了一系列的改革计划:保障性住房,户籍制度改革,和最近提出来的“1+3+3”方案。
所谓“1+3+3”方案就是重庆市制定的《关于开展“三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治理三个问题所对应的工作方案和处理管理办法。“三项治理”,既“稳准狠”集中查纠突出问题,遏制歪风邪气蔓延势头;又着眼治本、着眼预防、着眼制度建设,力求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人民网的报道中说:
【重庆市制定 “1+3+3”方案体系,着眼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错党员干部,方案明确:凡是在今年6月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停止使用超标准公务车的,在9月30 日前主动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一律从宽处理,不搞“黑名单”,不搞“秋后算账”。而对过了宽限期仍拒不申报、整改存在问题的,对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蒙混 过关的,对继续顶风作案的,下决心查处。并确定了“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专门在重庆银行开设了“581廉政账户”,开通了12388举报电 话。
截至10月30日,全市公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5500多万元;清理超标车6327辆,本着务实、节俭的原则,采取拍卖、调整
用途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35263名干部上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其中1252人申报办企业,已对169名干部涉嫌违规经商的行为作出纠正。报道并称, “有些干部仍然执迷不悟,拒不申报整改。】
从一系列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来,政改明星,重庆模式的创造者薄熙来,在进行反腐倡廉,打黑唱红运动,以及城市改革干部管理上,都绕开回避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用行政代替法律,用人治代替法治。
我们就拿“上交红包5500万”举例。
报道说:凡是在今年6月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一律从宽处理,不搞“黑名单”,不搞“秋后算账”。而对过了宽限期仍拒不申报、整改存在问题的,对隐瞒事实真相、企图蒙混
过关的,对继续顶风作案的,下决心查处。并确定了“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
那么,请问薄熙来:
1,国家已经有了有关行贿索贿的法律和法规,你为什么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而要在你主管的城市重庆,自己自己制定一套规则?
2,在提倡“遵纪守法”的和谐社会里,你用“红包”二字,来模糊行贿索贿的概念,你这个市委书记,有无知法犯法的嫌疑?
3,你的“不搞黑名单”,是否就是指受贿干部上交给政府的那“5500万红包”来路不明,去路也将不明?
4,你的“不搞秋后算账”,是不是指你要把重庆市变成第二个“金家王朝”?因为只有这样做,你的“不搞秋后算账”诺言才有可能得到保证。否则。你的下任,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还是可以把有受贿索贿嫌疑的犯罪嫌疑人起诉的。
5,你的“交比不交好,早交比晚交好”的政策,怎么看来看去都有点江湖味道。难道重庆是大宋时期的水泊梁山?
6,你为什么制定的勒令下属限期上交“红包”政策,而不是限期退还“红包”政策?你应该知道,这“红包”如果不退还给送或者被送“红包”的人的话,已经因为“红包”达成的违法乱纪行为将会被无限期执行。
7,你觉得你继续任用拿了大额“红包”的干部为老百姓做事,合适吗?
8,你的上交红包政策,是变相的收取保护费政策,是政府向受贿干部的索贿行为。只要上交了“红包”,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不是吗?
9,上交了5500万元的红包,只能证明一大批贪官污吏在你的领导下工作,不能说明其他什么。难道他们上交了以后就不贪污了?就摇身一变成了焦裕禄式的好干部了?
薄熙来,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无论你政绩多么辉煌,中国,需要的是一个法制社会,人民,同样需要的是一个法制社会,而不是太阳,大救星,青天转世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