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善论是中国没有建立法治的根源吗?

作者:勇敢的无知者  于 2010-10-20 22:0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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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有一种很流行、看似也很有道理的说法:中国儒家文明中提倡性善论,讲“人之初、性本善”,所以中国缺乏地人性恶的方面的认识,强调道德自律,所以没有发展出法治。而西方基督教文明强调人性恶,强调人的原罪,所以注意用制度和法律却约束人,因此形成了法治。
    这实际上是一种昧于表面化、将问题简单化、根本忽略了历史事实的幼稚观点。就如同想找一种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样幼稚,或者就是另有目的。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我们要看儒家强调人性善的本意到底是什么?关于人性善或恶或者无善无恶的争论,在战国时期早就有了辩论。儒家强调人性善,其实是要强调人能够向善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是给人们以向善的原初动力。而且,儒家对于人性可能向恶的方向发展有清醒的认识,所以突出强调了“教化”的作用。这比单纯强调人性恶,使人失去努力的方向要有意义的多。为什么这样?因为中国没有论述“天国”的宗教,中国是世俗化的文化,因此强调人自身的“根性”善,不假于外求,就能够建立起一个自律的道德体系。并不是现在一些人说的,中国人什么都不信,所以非常可怕。而正是因为儒家强调教化,所以才有德主刑辅治国思路的提出。刑是什么?刑就是法,是对人性可能向恶的方向发展的制约。中国古代建立了庞大的法律体系,而且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结合的法律体系,甚至包括对皇权制约的行政法律体系——最典型的是唐代的三省六部制。
   其次,中国的治理方式,是和庞大的国土与落后的通讯系统有着直接关系。强调教化和德治,通过信念来维系统治的成本要远低于法律的约束。西欧选择法律的方式治理,很大的因素在于这些国家地域面积很小,推行法律比推行一种思想成本要低的多。
    再次,强调人性恶的欧洲在漫长的中世纪时代,不是同样没有法治么?只是到了近代以来,才逐渐从古罗马找到了法治的思想并发展了起来。因此,绝不能说性恶论就是建立法治的起点。从欧洲近代的发展来看,与其说是性恶论发展出了法治,不如说是市场的规则造就了法治。因为,市场交易强调公平、诚信,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交易,没有这种基础,根本就无法进行。政府在传统上拥有巨大的权力,新兴的市场主体们要想自由交易,就要尽可能少的受政府干预——有限政府的思想也就应运而生了。
    总之,性善也好、性恶也好,不过是一种思考。真正决定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文明发展道路的,不会是某一个两个思想,而是来自于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文明自身的、内在的特点和需要。适合的就能够存在并发展下去,不适合的就被淘汰下去。因此,一个社会、一个国家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必须由这个社会和国家自己来决定,想通过简单地引进一些思想、一些制度就能够使社会、国家达到某种理想的状态,是儿童的幼稚,是自己的肤浅,假如这种想法还被许多人接受并实施,那更将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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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3 回复 wazhh 2010-10-21 08:52
呵呵,说白了,就是让那个扯淡的民主自由人权见鬼去啦
4 回复 seamandh 2010-11-1 05:27
一个社会、一个国家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必须由这个社会和国家自己来决定,想通过简单地引进一些思想、一些制度就能够使社会、国家达到某种理想的状态,是儿童的幼稚,是自己的肤浅,假如这种想法还被许多人接受并实施,那更将是灾难!
赞!说的是,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路子,事实上只能由自己国家历史的、文化的、时代和现实的,难有什么普世的或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东东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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