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贺梅案想到的...

作者:wcat  于 2011-8-19 00:3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6评论

这几天村里轰轰烈烈地讨论贺梅一案起来,更有人要捐款给贝克说是要感谢他的7年养育贺梅之恩,也有人反对,当然还有一部分人糊涂了,... 看了这么多,也来凑个热闹谈谈我的看法。

贺梅一案使我想起2000年的轰动世界的一个案子。当时在古巴有个小男孩名叫Elian Gonzalez (暂叫他易连吧),他父母已经离婚,父亲也已再婚,他由母亲抚养。这年他母亲做出了个重要决定,带他与其他人一道偷渡美国。可惜在海上母亲淹死了,易连幸运地被救起并达到佛罗里达。因为美国与古巴是敌对国家,古巴人一踏上美国即可成为难民,所以小易连的身份是不成问题的。此时易连在佛罗里达的亲戚也把他接去,并要收养他。易连的父亲在古巴知道此事后坚决不同意,要把易连接回古巴,同时古巴政府也表示支持易连父亲。这时候美国政府做出了支持敌对古巴政府的决定,要易连的亲戚把易连交出来,而他们不肯。这就发生了下面这张图片的事情,美国政府出动Marshalls(法警)把易连抢出来。


易连亲戚把美国政府告上法庭,但联邦法庭和上述法庭都驳回了他们的诉讼,最后联邦最高法院对他们的诉讼不以受理而告终。接着由某个美国富豪捐款包了一架私人飞机把易连送回古巴了。对此案感兴趣的朋友,可看此链接

由此看来美国政府即使在与敌对政府打交道时还是尊重亲情的!贺绍强夫妇并没有把贺梅过继给贝克,仅仅是寄养,没有签任何收养文件。当初打官司时,如果贺的律师引用易连案例可能会方便的多。当然他们是在州法院而易连案是在联邦法院,能否引用我不清楚。但一个事实是清楚的,贝克不归还贺梅是非法的。至于贺梅的将来,我们谁也不知道。说不定她在中国会更有出息呢!

网上不少人说贝克抚养贺梅7年。果真是这样吗?事实是贺梅父母在她2岁半时即要把贺梅接回,从这一刻起,贝克就失去了收留贺梅的合法性,是贝克使用各种手段把贺梅扣在家中的。说的不好听,是贝克劫持了贺梅在家中。违背其亲生父母的意愿,这能算是抚养吗?现在劫持小孩的案件时有发生,把别人的孩子偷来、劫持来养了几年、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的案件都有报道,难倒我们也应该去感谢他们抚育了孩子几年、十几年或二十多年?当然贝克抚养了贺梅两年多是事实,贺家也应该感谢贝克。

我一邻居就从南京领养了一个女孩,现在已经十几岁了。他们就多次带她去南京孤儿院,让她知道她是从那儿来的。这也是许许多多美国人在领养了小孩以后的做法。在中国抚养了别人的孩子多年后送回的例子也很多。许多日本孤儿就是这样的。许多老革命的孩子也曾寄养在别人家里多年,解放后又去接回来了。其中胡耀邦可能是比较有名的,他的一个儿子就是寄养在别人家里,解放后接回的。除非孩子过继给你了,当亲生父母来要孩子时从法律上,道德上,常理上都应该还给人家,这在中国美国都一样。虽然养孩子多年,谁都会舍不得,但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贝克就是一个例外!他明知自己并没有收养贺梅,但非要打这场官司,弄到这步可说是自作自受!

对那些要捐钱给贝克,我要说朋友省省吧,这钱还不如用来建希望学校。在国内还有许多学生连间像样的教室都没有,许多连午餐也没有。贝克的情况就比这些孩子好了千百倍都不止,他走到这步该自己负责。他若需要救济,在美国他有许多途经,如领 Food Stamp等,何况他还没到那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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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6 个评论)

5 回复 海外愤青 2011-8-19 01:58
捐款之说确实莫名其妙. 美国社会讲法制, 如果法官判了, 相信不会冤枉什么人的.
3 回复 haha88 2011-8-19 02:30
捐款中餐外卖
1 回复 usflorida 2011-8-19 02:38
对村子里的某些朋友的善心是可以理解的,希望能做的更好些,不要善心办坏事。
2 回复 柳叶儿青青 2011-8-19 03:54
"当然贝克抚养了贺梅两年多是事实,贺家也应该感谢贝克。"

有相关报道么?
1 回复 wcat 2011-8-19 03:58
柳叶儿青青: "当然贝克抚养了贺梅两年多是事实,贺家也应该感谢贝克。"

有相关报道么?
网上不都是这么说吗?
2 回复 柳叶儿青青 2011-8-19 04:01
wcat: 网上不都是这么说吗?
能给个链接看看么?
1 回复 wcat 2011-8-19 04:04
柳叶儿青青: 能给个链接看看么?
http://en.wikipedia.org/wiki/Custody_battle_for_Anna_Mae_He
1 回复 柳叶儿青青 2011-8-19 04:13
谢谢。
1 回复 qionghua 2011-8-19 05:29
天赋亲生父母抚养权,这一点是绝对的。捐款的村民,看这事的角度不一样,更多的是看贝克家的付出吧。俺刚写了篇东西,也思考了这问题。
1 回复 人权是非 2011-8-19 07:42
星期天请你参加决斗.
村民们,为捐款值决斗去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8/user-243539-message-120328-page-1.html
1 回复 淘气鬼 2011-8-19 07:44
的确有签过文件,是贺人渣让不懂英文的罗琼签的.到后来,他倒是懂英文,但躲在后面,最后在法庭上,人渣跳出来说他老婆不懂英文,要求法官判定此文件为无效文件....这点,岳东晓先生最明白不过了吧???
1 回复 陈营 2011-8-19 08:44
我佩服你敢对那些人说不,更赞赏你以事实为依据的言论。
1 回复 宜修 2011-8-19 09:08
陈营: 我佩服你敢对那些人说不,更赞赏你以事实为依据的言论。
我从一开始就不欣赏贺的人品。但社会上的人渣,但不代表没有人伦亲情。忽略、无视他们对亲情的需求,既不人道,也不公平。人性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东西,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1 回复 陈营 2011-8-19 12:04
宜修: 我从一开始就不欣赏贺的人品。但社会上的人渣,但不代表没有人伦亲情。忽略、无视他们对亲情的需求,既不人道,也不公平。人性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东西,不是非此即 ...
这个正解。能如此看待人世间的事情就是宽容大度。
1 回复 宜修 2011-8-19 12:20
陈营: 这个正解。能如此看待人世间的事情就是宽容大度。
感谢认同。
1 回复 陈营 2011-8-19 12:39
宜修: 感谢认同。
贺梅案早已尘埃落定,向前看,贺氏夫妇与孩子们有自己的生活,贝克一家有美国良好的社会保障,孩子们可以自由往来与中美两国,难道不愿意给这样的局面唱赞歌,非要回到十多年前去搞些口诛笔伐的正义行动?如今这里有些网友最要坚持的民主自由和人人平等,最不能容忍的是对别人过去错误的宽容和理解。抱歉扯远了。
2 回复 老阿姨 2011-8-19 13:24
陈营: 我佩服你敢对那些人说不,更赞赏你以事实为依据的言论。
  
1 回复 它乡异客 2011-8-19 13:31
此文不能不顶!
1 回复 wcat 2011-8-19 20:42
人权是非: 星期天请你参加决斗.
村民们,为捐款值决斗去
http://my.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8/user-243539-message-120328-page-1.html
You are kidding!
2 回复 wcat 2011-8-19 20:44
淘气鬼: 的确有签过文件,是贺人渣让不懂英文的罗琼签的.到后来,他倒是懂英文,但躲在后面,最后在法庭上,人渣跳出来说他老婆不懂英文,要求法官判定此文件为无效文件....这点 ...
至少没签收养文件吧!如果签了,这官司根本就不用打了。不管贺是否是人渣,他还是有当父亲的权力吧!即使贺没有,罗还有当母亲的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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