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判死刑,刘志军怎么办?

作者:riverview88  于 2012-1-21 10:3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法律相关

关键词:

浙江省高院在本周的二审中以集资诈骗罪维持了对吴英死刑的判决. 如果这次判决可以解决中国各地非法集资的问题, 我们会情不自禁地高呼,死刑万岁. 浙江省是民间非法集资的重点区域,尤其是温州地方,这几年民间流通的货币总量远远高出各类银行. 民间资本已经成了各地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力量(所谓温州炒房团), 动蛰上亿的司空见惯. 对民间靠亲朋好友的集资方法,刑法大多是有劲使不上. 你往周围看看,谁买房钱不够,不都是靠从亲朋之间借个十万八万的? 难道这都犯了法? 如果借7.7亿就犯了死罪,借7.7万又根本不犯罪, 那在哪个数量级上形势发生了可以至死的根本变化? 77万?770万?7700万? 刑法很难界定.

吴英这次重新判死刑,人们不禁会问,对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该怎么办? 吴英是通过亲朋好友收的钱,借条打的清清楚楚,被借方是事先同意的. 而刘志军在山西商人一处就一次贪污国家建设款项数亿,既没打借条,也没事先征求人民意见. 刑法可是规定的,偷拿公家的钱,4元也算犯罪,4万元也算犯罪,4亿元就更是犯罪了. 如果借数亿钱还不上判死刑,那偷数亿元就不判死刑了吗? 估计到时候检方会说,刘志军说那钱不是没有花,全退回来了吗? 吴英哪不还有3.8亿没追回? 要是这样判案,其他官员都可以先藏个几亿,一年光利息就上千万. 时间久了,抓着就还本免死,抓不着就连本带利一起收好. 两面都不损失什么.

本博不是主张对刘志军一定要判死刑. 对于非暴力犯罪应该尽量不判死刑. 中国历来有杀一儆百之说. 什么事情大家都想犯,就杀一个来阻止其他人效仿. 这种做法在紧急状况下用一下可以理解. 比如战争时期大敌当前当逃兵,把手无寸铁的百姓暴露在敌人面前的军人就应该就地正法. 和平时期的法律应该是一人犯罪一人当,其他99人的犯罪在被抓之1人的量刑上不起作用. 如果中国的高法走出杀一儆百的误区,滥用死刑的状况就会得到根本的改变.

所以对吴英刘志军都刀下留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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