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维基解密的围剿是对互联网的挑战

作者:riverview88  于 2010-12-5 14:5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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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维基解密因为发布了一批美国机密外交文件而遇到了大麻烦. 首先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被瑞典警方以涉嫌强奸罪起诉. 然后国际刑警组织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出通缉令捉拿阿桑奇. 这两天维基解密的服务器又遭到以美国域名服务商EveryDNS.net的封杀. 而且还不断遭到黑客的袭击. 维基解密是否能够在这次围剿中继续生存是互联网面对的严重挑战.

 

外交文件在全世界享有外交赦免权. 他们可以不受任何国家和个人的检查. 从这一点来说公布这些机密外交文件是有些不太妥当. 但问题是这些文件已经流入公共领域了. 要惩罚也要先惩罚那个(或几个)首先接触到这些文件又把他们泄露出来的人. 不能惩罚传媒. 就像当年美国找不到'深舌头'而无法惩罚公布水门事件的两名记者一样. 和水门事件内幕相比,这些外交文件无非是一些外交界的花边新闻而已. 用的上那样大动干戈吗

 

阿桑奇在瑞典的那些事儿在西方很常见. 一男一女在酒吧里喝酒相遇. 酒过三寻就有了那种事. 事后女方认为是被对方有意灌醉,于是就提出被强奸. 当年肯尼迪家族的富二代也有过类型官司,最后也是判决无罪. 阿桑奇的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警察一直无动作. 偏偏这时起诉,还动用了国际刑警组织. 完全显示了司法程序是可以被政治干预的,毫无神圣性可言.

 

自从互联网存在以来,大家已经对基本行为规范有了共识. 既什么东西可以公布,什么东西不可以主要是要以国际公认的刑事法原则来进行的. 既是否有人的权利被侵犯了. 比如说在全世界范围,网上发布未成年人裸照都是非法的. 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该可以想到在照这些照片的过程中未成年人的权利被侵犯了. 刑事法原则只能用于个人,如果你把这些原则搬到政府身上就很难界定了. 因为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的. 政府的保密权和人民的知情权是相互对立的. 政府是由一大群个人组成的. 这一大群人中有好人也有坏人. 比如当年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的丑行就是由泄密而暴露出来的.

 

近几年来很多国家都发布了保护吹哨人(WHISTLE BLOWER)的条款. 既如果有人为了暴露黑暗揭露腐败而发布机密消息可以免受法律程序. 一方面你要保护吹哨人,另一方面又变本加厉的惩罚维基解密就是一种两面性(没有INTEGRITY). 据说泄密给维基解密的是一位美军情报上士. 这位上士第一次泄露给维基解密的是一段美军射杀平民和记者的电视画面. 但这位上士以被军事法庭判刑,所以这一大批文件是当时上士的伏笔.

 

不管最后阿桑奇的遭遇如何, 他的一段话会互联网历史上记载下来:“历史将会胜利。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我们能否幸存?这取决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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