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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三二一  于 2011-4-13 00: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个人见解|通用分类:信仰见证

你可以去搞喜剧。如果你编的这个故事是喜剧,你有资格题名奥斯卡最佳改编奖。

但是,基督教不是这么回事。首先,“市民”本都是罪犯,而且是死刑犯。就是说,死刑本应立即执行,只不过“老局长”开恩给判了个“秋后问斩”。第二,如果立即执行了,“市民”也就开不了车了,也就没有什么超速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立即执行死刑造成的。第三,“秋后问斩”时“老局长”自己杀了自己的儿子以替“市民”赎罪。

基督教徒“不敢看到圣经真相”吗?错!如果他们不敢看到圣经真相,你是怎么看到圣经真相的?难道你了解到的耶稣生平是看到了其他什么历史文献记载的吗?请你告诉我哪一本史书记载了耶稣事迹,我要去仔细研读。所以说,你看到的所谓圣经真相其实还是来自于圣经本身,于“他们”看到的圣经真相是一样的。

再者说,你所说的这个“城市”其实本来就是一个“死刑犯流放地”。“新局长”的宝血不是替违反交通法的“市民”而撒的,而是替全体死刑犯的“违宪”原罪而撒的。“市民”当时“违宪”时就应该死了。如果老局长那时咔嚓一下痛快地解决了,也就没有现在的什么超速驾驶的麻烦了。所有问题的源头是,“市民”“违宪”时没有被立即处死。

第一次的处罚是,判了个“死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市民”被流放在一个偏远地方自生自灭,从此与“老局长”天地两界,互不来往。

后来,“市民”渐渐地把流放地搞成了“城市”,又渐渐地无恶不作。“老局长”一狠心发大水,把“市民”淹死了,只留了一家八口人当活口。这是第二次的处罚。“老局长”一看尸横遍野,到处飘浮着尸体,心中泛起怜悯,不免后悔放水淹人。于是许诺给那一家八口人,从此不再灭绝“市民”,并给他们制定了“交通法规”。

再后来,一家八口人又繁衍成了广大“市民”。但是,没有几个人对“老局长”的“水下留人”感恩戴得,还疯狂地超速违法。

要知道,当年的死刑判决还在,法律威严还在。“死缓”不等于“死免”,早晚是要解决的。可是“老局长”应许过那一家八口人,不再灭绝“市民”,所以就把自己儿子派去当了替罪羔羊。

你改编的那一幕“新局长”“他开着警车以低于限速的速度撞向那个超速相机,于是,自己头破血流,用自己的血盖住了相机的镜头... ”的确很感人,完全可以称得上经典画面。

但是,这只是你的改编,跟“原著”有原则性的出入。“原著”的情节是,“老局长”安排刽子手在当年的“死刑判决书”前把“新局长”给杀了,将“新局长”的宝血覆盖在“死刑判决书”上。从此,全体“市民”的死罪算是全免了。

可见,你把”违宪“原罪改编成了“违反交通法”,这是严重扭曲原著的行为。“违宪”是原罪,“违法”是后来的事情。“新局长”是替“市民”赎原罪而流的血,不是为超速而流的血。你把“违宪”的原罪给删掉了,只剩下后来的“违法”了。所以,你的这个“剧本”是个“变种”的喜剧,跟“原著”有原则性的重大冲突。

不过,你的艺术再创作能力是天才性的。但是,你必须要承认,你的创作源泉来自于基督教的经典,来自于“他们不敢看到的圣经真相”。也就是说,你的创作灵感来自于神,来自于你所讽刺的“老局长”。

感谢新老局长吧!没有老局长的开恩以及新局长的流血,人早就被处死了,也就根本不会有你出生,也就根本不会有你还在这里讽刺挖苦你的救命恩主。

多读原版圣经吧: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NIV Bible):

http://www.biblegateway.com/versions/New-International-Version-NIV-Bible/

简体中文和合本 & The Holy Bible(King James Version):

http://www.o-bible.com/gb/int.html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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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https://www.backchina.com/chineseblog/201102/user-273190-message-102131-page-1.html

圣经通俗版

作者:·八戒·  于 2011-2-10 08:2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信仰见证

圣经实在难懂,俺用一个现实的比喻来解释一下,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什么是“救恩”啦。

话说某城市设立了一个法律,汽车限速50,任何超速无论啥理由都要抓起来法办,警察于是在干道设立了一个超速相机,那玩意儿极其灵敏,你只要超过50哪怕0.01,你也立刻被抓现行 :L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要想永远不超速几乎是不可能的,怎么办呢?警察局长就立了个“潜规则”,凡不小心超速的,只须带着礼物让律师陪同到局长家送礼就可以延缓审判,等新局长上任再审。于是有钱的拎瓶陈年茅台,没钱的也得带只烧鸡,纷纷走后门去请求“延期审判”。

新局长即将上任,他爱民如子,怎忍心判那么多不小心超速的百姓呢?可又不能破了规矩,废除法律啊,于是走马上任之前便当众宣布,俺是新局长,是老局长的儿子,俺将拯救你们,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新局长亲自驾车拉了一个病了38年的瘫子开飞车去了医院治好了病,别人害怕的问他,你超速了。他说,做善事是可以例外的。

可这样的例外不能老用啊,为了彻底的拯救民众,新局长想了一个舍身救人的办法,他开着警车以低于限速的速度撞向那个超速相机,于是,自己头破血流,用自己的血盖住了相机的镜头... (当然,别担心,新局长只是昏睡了三天,经过三天的抢救又复活啦)看到的人把这个事情传扬开去,称之为福音,将来大家开车就不会被罚啦,因为新局长的宝血已经遮盖了我们的犯罪记录,很多人不信这个,仍然小心开车,那些看见的人就说,新局长没有犯罪,所以相机里没有他的纪录,他用自己的血替我们遮盖了罪,大家别害怕呀,信的必得救,你们仍然守法律的是不信,新局长很厌恶不信他的人。人们就问,不是限速的法律还在吗?那些人就说,新局长已经成全了法律,用血遮盖了相机,今后我们就不再是法律的奴仆啦。;P 又问,那我们还需要守法吗?答曰,当然,法律还是很重要的,你看,新局长那么爱你们,为你们舍命,你们忍心还不当回事吗?当你信了我的话,你就会逐渐的恨恶超速,超速就会越来越少啦。你看,这位过去天天飚车,现在已经大大进步,已经把“飞”的记录减少到顶多每周一次啦,这不是最好的见证吗?(鼓掌)

大家快来信新局长吧,有他的宝血遮盖,你过去的,将来的超速都不会有记录啦,这免费的恩典你还不信?凡不信新局长的,必按照老局长的条例处理。

小道消息:据传那新局长其实就是老局长刮了胡子洗了澡换身衣服换个样子来的。他过去给大家留的形象比较狠,动不动就把人抓去毙了,为了树立新形象,换了个面孔当了新局长,其实他们原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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