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到底谁更有理

作者:天国蜜女  于 2021-10-7 03:0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随想心曲欢唱|通用分类:流水日记

美国人Tim牧师说"中国人"讲究的是"WE"“我们”。而美国人讲究的是“I".“我”早上灵修才发现这个是牧师的误区。

真正的圣经教导就是”I"和“We"的完美结合。因为我们的神是完美的。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神要透过一群人来彰显他的性情。这群人透过彼此相交、与神相交,并顺服神的话语,来彰显神的性情。为此,他差派他的儿子呼召出一群跟随者,而跟随神儿子包括了要呼召更多的人跟随他。

真正的神所喜悦的生活方式即是”I",也是“WE".奇妙的是神祝福"I",“我”这个个体。让“我”的所行完全对是神负责,从而“我”的个体成为了“我们”的成全与祝福。因为神的命令中是“我”一定要普天下去,也就是进入“我们”所以,"我”在先,“我们”(集体)在后。

 一个男人是"个人",一个女人是"个人"。这个“男人”的言行必须向神负责和交账,这个女人也是如此。而一个男人一旦有向神交账的圣经教导,必然对“一个女人”负责。而对“一个女人”(也就是另外人负责)也就是进入了集体。

因为男人加一个女人的婚姻就是“集体”。如果个人的行为无法向神负责交账,“集体”生活一定悲惨。因为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我们小时候唱:“学习雷锋好榜样,集体主义思想放光芒”是对神要审判每个个人的否定。集体的行为到底要向谁负责交账?没有答案,因为他们否定神是唯一的创造者与审判之王! 神对每个人个人的行为审判,而不是集体审判。而当个人行为违背神的心意进入集体行为,那么这个集体就要被审判。

我们不要忘记,当亚当听从了夏娃的诱惑而吃下了禁果,亚当个人受审判,夏娃也受审判,而他们的婚姻和受到了审判。

个人主义与“个人”是两回事情,“集体”与“集体主义”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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