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很年青的老头观点:我看这个岳博士 [2011/08]
- 蔡卫民 : “桑兰是我最疼爱的女儿” ——访桑兰的监护人谢晓虹 [2011/05]
- 什么是家政服务 (上,下及后续)---------- 转贴自博客 [2011/05]
- 『天涯杂谈』 桑兰“保姆门”事件之本质 [2011/05]
- 蓝苹:《我的自白》 -对唐纳先生当时的看法和批评 [2010/12]
- 转年轻的老头的博文:就桑兰案件说几句废话 [2011/08]
- 转年轻的老头博文:桑兰案为我们印证了几句话 [2011/08]
- 我知道的唐纳 ---吕恩 [2010/12]
- 江青前夫唐纳为何解放前夕出国 江青真正爱过的人zt [2011/05]
- 桑兰,把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转贴自天涯 [2011/05]
- 毛主席夫人不畏死 --- zt [2010/12]
- 桑兰博客:轮椅与飞机绝对不可以演绎成为《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2011/05]
- 江青同志的最后公开表现 [2010/12]
- 写给喜欢听36首新红歌的朋友们 [2011/04]
- 唐纳 点滴 [2010/12]
- 悲剧中的杯具,桑兰索赔案变成“猥亵案”、“抛妻案” [2011/05]
- 桑兰被利用 猥亵子虚乌有 ---转贴自腾讯 [2011/05]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到空前的舆论推动,何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药家鑫案这类“网络关注大案”不断修正、积累全社会的认识。
作为外部并不专业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曾对司法判决产生过正面及反面的效果,但总体看,舆论压力带来的正面推动是主流。让舆论长期围在法院四周对巩固中国的司法公正是好事,不能因为出现一些负面效果,就试图让舆论走开。
然而舆论要不断成熟,反思、总结曾经造成的每一次误导。这样的例子是有的,比如张金柱死刑案受到大量争议,佘祥林蹲了11年冤狱,舆论也是主要推手。
必须承认中国司法公正的基础并不牢固,社会有着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影响司法判决的广泛猜测,尽管事实未必就是这样。舆论既极大限制了这样的操作空间,又容易以自己的声势和不专业形成“民意骚扰”,法院面临的考验是,它要在舆论的监督下,拒绝舆论本身有时会“有些粗暴”的干涉。
这将是中国司法和舆论之间漫长的互动过程,如果互动得好,司法将变得更廉洁,更专心致志,也必然更加公正。如果互动得不好,舆论就会变得傲慢,试图控制一切,那些组成舆论的细小单元,就成了一方面被有形或无形的力量控制,一方面又要控制别人的“广大群众”。
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更何况,舆论并不等于民意,即使是民意,它的正确性和稳定性也远不及法律,稳定的民意可以对法律的演进产生影响,但针对具体案例的民意,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话我们再也不能说了。
谁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法律也有漏洞,但法律的尊严与它是不是十全十美的没有绝对关系,当前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中国社会比什么都重要。药家鑫案的讨论已经足够多了,让我们现在共同来看法院怎么判,当最终判决出来后,持不同意见的人也应对它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
版权作品,未经《环球时报》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随便选了一段跟贴,国内外网友的观点也大同小异
:每个人都应是舆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当司法面对舆论时,首先不要想到是站在司法一边还是站在舆论一边,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而应该想到舆论是司法的朋友或诤友。舆论是一条鲶鱼,有了它就有了“鲶鱼效应”。舆论是社会的生命,珍惜它就要象珍惜生命一样。舆论是你我他存在的价值体现,尊重它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宽容它就是宽容我们自己,拒绝它就是拒绝我们自己。
:文章写的真好,祝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一出门就碰到“药家鑫”,全家被车撞,挨八刀!
:我特想知道是谁写的这个社评,鼓励司法敢于拒绝过分要求的连名字都不敢写吗?
:司法要敢于拒绝特权力量的过分要求
:这样的例子是有的,比如张金柱死刑案受到大量争议,佘祥林蹲了11年冤狱,舆论也是主要推手。
:夹带私货丫!!!!!
:作为法学毕业生,我深深同意这个观点,这文章的意见很中肯啊
:现在舆论就是要求“依法判决”。要拒绝这个“过分”的要求么?
:您这意思就是说不判死刑了?!
:司法要敢于拒绝环球时报过分要求
:在中国,舆论能给予司法的压力是极其有限的,人们最多在互联网上说说而已,真正能够影响影响司法公正的是各种各样的特权人物。只有让这些特权阶层远离司法的各个环节才能实现公平、公正。
:他罪大恶极该杀,可是他有如此年轻,惋惜。有时候面对死刑真的很纠结,可恨又可怜的年轻人,要引以为戒:
:只要不是对药案的“情理”分析供应虚弱的舆论市场,我们都尊重法律。
:哎,杀不杀药家鑫不是主要的,如何避免这样残忍的事情再次发生,如何建设一个善美和谐的社会应该好好想想了
:谁来隔离政治力量给司法一个公正呢?!
:说得好!伸张了药家鑫们的心声!
:好文啊,写得真好啊
:好文啊,写得真好啊
:不判死刑也要遭车撞死,这是真的。
:故意杀人该死吗?!且情节恶劣!!舆论是什么?法律是什么!事实是什么!一个彭宇案,难道还要再出一个吗!法律是保护多数人的,如果多数出问题了,这个法律还是善的吗!可悲啊!有谁关注被害人啊,看看她的经历,生活和她的亲人!!!
:一枝红杏出墙来,法律不是挡箭牌
:支持!
:故意杀人是犯错误还是犯法?
:坚决支持司法不受干扰公正审判.
:司法应该拒绝的事政治的干预!我们可以效仿英美,为防止舆论干扰隔离审判团,但是谁又来隔离政治力量给司法一个公正呢?!
:好笑啊!中国你玩但了
:现在舆论是只要求法律公平 何谈过分要求? 你是*人么?
:别拍砖,文章我看了,说的蛮好的,不过前提是司法确实是公正的,至少是敢于拒绝权利过分要求及利益过分诱惑的。。。。。。业务能力不过硬我们不怕,怕的是能力不过硬,态度还很硬。。。。
:杀人偿命
:这也是舆论吧,好吧,法院要顶住它
:干脆放了算了,何必如此费劲、纠结!反正中国好人坏人都不少,多个坏人不多,少个好人不少!这样下去最终。。。。。。!
:现在舆论是只要求法律公平。而不是针对“要加刑”
:南京彭宇案之后人人自危,之后人人不敢扶老人!
:这次药家鑫案如果没被判极刑之后会咋样?
:什么意思?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