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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目的是告美国人、图巨额索赔的桑兰案,还根本没开 打,就在没拿到任何“巨额”的情况下、在桑兰抵达纽约不到两星期的火箭速度把告美国人部分全部撤案。其小丑闹剧性质一目了然。 昨天桑兰到纽约地方警局报“性侵”,又把这出恶作剧推向一个新高潮。在这个从头荒谬到尾的案子里,最可笑,也最毒的,莫过於这个“性侵案”,因为对整个 “性侵”事件,桑兰本人居然不知道,是在媒体报导之後,她才恍然大悟的。她的起诉书写道∶“最近,报纸和其他媒体披露桑兰曾遭到当时60岁的男人刘国生和 他的继子20多岁的薛伟森性骚扰(参看附件的媒体报告)。” 桑兰或许最近几年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脑袋摔了一跤什麽的。不然怎麽闹出这麽多“门”∶保姆门、北大门、轮椅门等等(不解释了,网上都有),还没听说哪个 靠自己本事成名的人闹出这麽多“门”、更闹出21亿的天价索赔案。 但13年前的桑兰,仅仅是摔伤了身体,她的头脑是没有残废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她和薛伟森是一个什麽关系、什麽感情。今天,也只有她最清楚,告薛伟森“性 侵”(路平证词英文版是“强奸”),是一个什麽程度的伤害。这是不“毒”到相当程度的人绝对做不出来的。 在整个桑兰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薛伟森。为什麽?以下只是根据网上资料,尤其包括桑兰本人的文字,勾勒出的一副图画,然後做出最常识性的推理。 薛伟森这位在香港出生、在美国长大、读书的青年,当时跟无数人一样,对桑兰的摔伤充满巨大的同情和怜爱。由於他父母成为桑兰的“监护人”,所以他近距离地 看到了桑兰的可怜∶一个虽然已经17岁,但身体也就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98年的桑兰可从Youtube上看到);在那麽小的年纪,还一脸天真,就摔 成了终生瘫痪。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产生难以言喻的伤感。美国副总统戈尔的妻子在桑兰床边留下了泪水,她代表的是一种人类共性的疼痛和怜爱。 我自己也清楚地记得当时听到这个新闻时的心痛,甚至几度设想,她今後的生活该是多麽艰难。後来在电视上看到桑兰在纽约新年落灯仪式上按钮,那麽多人关心 她,真是由衷地为她高兴!那种“不幸中的万幸”(摔在美国)感,让人长舒一口气。可想而知,能够跟桑兰近距离接触的薛伟森,每天能看到瘫痪的桑兰,那种同 情和怜爱会更加强烈,所以他尽了最大努去帮助和安慰桑兰,帮她度过人生的难关。 在中美媒体上,对此有多篇报导。《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嘉文)的报导说,“在住纽约医院的几个月里,薛伟森天天到医院看望桑兰,跟薛伟森聊天是桑兰最高兴 的事。”两人像兄妹,“虽无血缘关系,但命运把他们连结到一起。”《纽约每日新闻报》(Daily News)报导说,桑兰和薛伟森之间“形成了一种很亲密的连结,他帮她吃饭、喝水,甚至在最近的采访中,薛伟森还帮桑兰把牙齿上一个食物擦掉。”那份亲人 般自然的关爱,让现场的记者很感动,称他们是soul mate(灵魂夥伴)。美国三大电视之一的ABC台,以及Life杂志等,都做了关於他们俩的专题节目,潜在地希望他们成为情人关系,把这个“怜情”变成 一段“恋情”佳话。《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导还配发了一张薛伟森紧紧搂著桑兰的照片。 所有的人都愿意看到美好,记者们更巴不得有一段“佳话”可宣扬。尽管那些报导里可能带有希望的成分或倾向性,但那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的感情达到什麽程度,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熟悉美国文化的人可能会更了解,美国的孩子们,从小就在一种对小猫小狗都像对“小人儿”一 样关爱的文化中长大。在没有苦难的环境中,人心自然倾向“好”;有个做好人好事的机会,他们会争先恐後,更何况薛伟森有近水楼台的条件。 薛伟森到底对桑兰有多好?据天津网《每日新报》(记者滕达)报导∶“一位当年曾在美国留学的留学生回忆道,‘当时刘谢夫妇和薛伟森对桑兰的照顾被美国媒体 广泛报导,我们很多华人都被他们一家子的付出感动了。由於桑兰行动不便,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人抱出抱进,谢晓虹最开始负责这些,但她明显体力不支,为此还犯 了头晕症。此後这种力气活儿就交给她的儿子薛伟森了。当时就读纽约大学的薛伟森为了哄桑兰开心,每天都会到医院陪桑兰聊天。後来为了更好地照顾桑兰,薛伟 森甚至放弃了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如此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让桑兰产生想法,此後多次接受采访和在公众面前露面的时候,桑兰和薛伟森的关系明显升级, 两个人的眼神之中也充满了爱意,桑兰甚至一度将薛伟森称为自己的未婚夫。而薛伟森也似乎对桑兰动了情,在桑兰即将回国的时候,美国记者曾问薛伟森‘桑兰回 中国後你怎麽办?’当时,薛伟森的眼圈红了,说了句‘我想我会跟著回去的。’可见,两个人当时的感情已非同一般。” 上述报导还引用圈内人士的话说,“当时桑兰只有17岁,平常就是和队友呆在一起,第一次接触到高大帅气的薛伟森,而且又是那麽关心她,照顾她,单纯的桑兰 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大哥哥。薛伟森一度也对桑兰有了感情,但由於父母的反对,此事就不了了之了。” 桑兰和她母亲在薛伟森的曼哈顿公寓住了三个多月,在几乎每天被薛抱上抱下的特殊环境下,他俩之间产生了相当的感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是否就是“爱情” 又是另一回事了。据了解一些内情的人说,当时谢晓虹的两个儿子都帮著照顾桑兰,但他们都有女朋友了。由於桑兰见到他们的女朋友会嫉妒,所以,为了不惹桑兰 不开心,他们都尽量不让女朋友出现。这是一种很细心的关怀,但如果人心恶毒起来,就可以把这指责为∶“你对我这麽好,欺骗了我的感情,又把我甩掉了。” 知情人士还表示,由於桑兰有留在美国的愿望,希望刘谢领养她,但领养的年龄是16岁以下,她已经超过了,所以谢晓虹的两个儿子甚至动过用“假结婚”帮她留 在美国的念头。如果真有这回事,幸亏他们没做;不然的话,他们不仅违反了美国法律要受惩罚,而且结婚容易,离婚可没门了。以今天的桑兰来看,她会断然否定 是假结婚,起码要薛伟森赔上一大笔。钱和身份都到手之後,再弄个什麽理由告上法院。 有些美国公民用假结婚帮外国人拿身份,为的是赚一笔。但薛伟森如果做了,不仅得倒贴到吐血,搞不好真得进监狱。今天桑兰向警察局报“性侵”的做法,不就是 想把薛伟森送进监狱吗? 有那麽一类“弱者”(相当数量),你对他/她越好,帮助越多,就欠他/她越多。我是一个最痛恨“政治正确”的人,所以别指望我会像一些西方左派那样,说些 道貌岸然的谎话,以收买弱者人心。对弱者,尤其是那些自命弱者、认为全世界都欠他/她、对别人的帮助不懂得心存感激的人,人们最好躲他们远点。对他们棒喝 几句,才是真正的帮助。一味惯著,实在是害死他们。 桑兰迄今为止的表现,无论是对美国人还是对华裔“监护人”,都清楚地展示∶她就是这样一个被“惯杀”的典型。而薛伟森就因为给过她一份超出寻常的“情”, 於是成了那个最“欠”她的人,遭到她最毒的一击。 那麽薛伟森到底有没有“性侵”桑兰?桑兰向新华社记者杨明证明她“被性侵”的证据,竟是《纽约时报》发表的薛伟森支撑著她的身体让她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更舒 服一点的照片。连非常想帮桑兰、後来根据冒牌医生路平的说法,用小说形式编了一段薛伟森“性侵情节”的杨明,都认为那张照片不能说服他相信性侵事件。 而我本人,恰恰是由於看了那张照片很感动,才去多查了一些薛伟森和桑兰的故事。那张照片(和报导)显示薛伟森是一个很细心周到小夥子,而且很会“疼人”。 根据我读到的所有信息从常识推理,我认为性侵事件根本不存在,薛伟森是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为什麽? 首先,当时人们对桑兰全都处於一种巨大的心疼、怜悯状态,大家都想替这个可怜的孩子做点什麽。在这种氛围中,任何有基本道德感的人,如果产生占这麽一个残 疾人的便宜、和她发生性关系的闪念,都会感到罪不可赦。 其次,在桑兰已经一夜成名之後,在全美国、全中国都在同情她之际,如果任何人敢对桑兰“不轨”,被她告发出去,那这个性侵的人还想不想活了?他不怕被人们 的口水淹死?(像桑兰这种不怕被口水淹死的人不多),更别说法律制裁了。桑兰能见到美国媒体、美国政要、中国外交部长、驻联合国大使,甚至总理夫人等等, 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倾诉。谁“敢”性侵她呵? 第三,完全抛开前两项,仅仅因为她是一个下体毫无感觉的残疾人,任何心理正常的男性都不会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同时,以她像十岁小女孩的身体,即使她不残 疾,是一个完全健康的小女孩,也除了那种想要“洛丽塔”的病态男人之外,没人会对她动“性”的欲念。 第四,薛伟森不仅有自己的女朋友,即使没有,在美国这麽一个自由的社会,要想解决性问题还不容易,有必要“性侵”一个瘫痪的人吗? 第五,对桑兰这种高位截瘫的人,不仅大小便需要外人帮助,还有洗澡、穿衣等一系列从头到脚都需要别人帮忙的事,别说没有专门护士在身边伺候,即使有,都完 全不可能避免随时需要周围亲友帮忙的情形。病人是没有性别的,在需要的时候,任何健康人都应该帮助他们。记得看过报导说,有女性在地铁上生孩子,许多人跑 去帮忙。那种时候,你能说哪个不是医生的男人看了那个产妇的下体一眼,或者帮著接了孩子、擦了血迹,就是猥亵吗? 别说薛伟森和桑兰曾有过那麽亲密的、近乎情侣般的关系,即使是当时去过刘谢家的任何男人,给桑兰“洗澡、导尿、买文胸”都不够成性侵。因为在桑兰这种高位 截瘫的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她不属於一个有性别的人,她只是一个病人。她不能因为自己身体是残疾,就认为帮助过他的男人都“心理残疾”。 第六,以桑兰和薛伟森之间的感情,搂抱、亲吻都是完全可能的。以薛伟森那种很可怜桑兰、处处想讨她高兴的心态,表现得跟桑兰很亲近也是有可能的。男人有时 为了不让爱自己的女孩太伤心,做出超过自己真实感情的亲昵表现也是常见的。但在女性哪里,理解可能就不一样了。而在桑兰这类怨妇那里,理解就更会不一样 了。 第七,这一点比较微妙,在中国和美国媒体都颇有要找一段“佳话”、恨不得促成一段美丽恋情的倾向中,再看著桑兰的可怜,薛伟森也不是没有可能产生过一种 “高尚”的想法,真动过娶桑兰的念头。人心中那种追求“自我伟大、高尚”的东西,经常也会把自己都感动的不得了。 所以说,在整个事件中,薛伟森是一个和桑兰关系最亲近、也是感情最深的人。在这种关系中,即使发生过性关系,都根本不存在“性侵”的问题。据《纽约每日新 闻报》的报导,桑兰在离开纽约回国前那个夜晚,趴在薛伟森肩上哭了。如果他曾“性侵”她,她怎麽可能仍对薛伟森如此一往情深。 桑兰不仅在後来的感激文章中,早已自我否定了性侵的存在,而且在2008年的纽约之行中,以及奥运会之际在北京,她都曾跟薛伟森见面,和他们家人一起开 Party。有谁会跟“强奸”过自己的人一起烤牛排,喝酒唱歌?桑兰在博客说∶“这个晚上非常开心,感觉像回到了自己的家。” 当然人们很容易推测∶桑兰愿意成为薛伟森的情侣、嫁给他,但最後没能如愿,於是一肚子不满。但再有怨言,对那个自己曾既感激又留恋的人,今天怎麽能去检察 官那里报“性侵”、要把他关进监狱呢?这得是一种“毒”到什麽心态的人,才能做到呢? 我真不知道那个曾多少次抱著桑兰上上下下,曾给过她一份温柔之情的薛伟森,面对今天这个把所谓“性侵”张扬到全世界的桑兰,做何感想?现在薛伟森这个名 字,已经登上百度百科,打开就是涉嫌性侵。他应该是伤心?还是愤怒? 即使桑兰不是瘫痪,即使薛伟森没有抱上抱下地关照、呵护她,即使他们真的是有过性关系的情侣,13年後,她忽然出来指控性侵,也明显是一件缺德透顶的事 情。有一类女人,最毒的那一类,和男人交往後一旦分手,就翻脸不认人,恶意指控,甚至可以把昔日的亲昵、美好也变成丑陋。对给人家造成的身心和名誉损失, 不仅没丝毫感觉,连想都不想。她唯一知道的、想不顾一切去做的,就是发 怨气。所以,对这种毒蝎子般的怨妇,男人们实在是该躲得远远的。桑兰属於哪一类 呢? 2011年7月20日於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