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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刘谢夫妇基本可以说是凶多吉少了,就像俗话说的,不死也得脱层皮。那么及时反省也许还能够有帮助。
我是在海明桑兰在诉状中把华人刘夫妇列为被告后第一个批评海明转移了斗争大方向,警告他会搞成华人内斗被洋人利用的。从那以后我极力劝告双方和解,还告诉海明是他错在先,所以他应该主动寻求和解。海明很快也的确开始主动寻求和解了,看来本来桑兰海明也没有想真正把刘夫妇怎么样。可是刘夫妇一方反倒越发强硬,反而以为这是对手理亏的表现,指责对手”敲诈“。。。大有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劲头。其实在这期间,也有刘夫妇阵营的人,比如那个”大吼一声往前走”,同意过我的看法,说不管piaoping立场如何,刘谢的确处于不利地位,似乎倾向于和解了。。。可惜,我毕竟没有成功。
我相信,起最重要作用的是他们的律师莫虎,
他们说的“但是莫虎为自己所争取到的每一个胜利,也就是所有其他被告的胜利。” 这一定是莫虎的律师意见。而他们对莫虎的汉奸行为没有警惕,反而病急乱投医,全盘接受了,真以为莫虎可以帮推翻桑兰的整个案子。显然他们一定是被莫虎给忽悠了。莫虎大律师起到了两头通吃,坑了原告被告双方的作用。还有板上那些真律师非律师们对他们有利的“专家意见”,对海明的嘲弄打击。这些所谓专家意见其实都是有预设立场的,有的完全是有个人目的的。
桑兰方虽然是胜利了,但是是惨胜。我都看到过报道,说纽约某资深华人律师说了没有赢的可能性。所以胜利是肯定胜利了,只能说本来可以大胜的案子,让桑兰海明成为英雄发大财的案子,这个目标错过了很遗憾。桑兰海明的失误就是我一开始说的,把华人列为被告,转移了斗争大方向,致使汉奸莫虎得以利用机会为洋人效劳,坑了原告被告双方。本来至少是可以对刘谢另案起诉的。。。那样事情不会弄到今天这样。莫虎一旦没有发现机会为洋人效劳,可能对刘夫妇的法律意见就会不同了,早就和解了。当然,桑兰今天的胜利毕竟也是胜利。我要是刘夫妇,会追究莫虎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