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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就在珍珠忙着为自己的前途寻找最后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时,我妈在沪江开始了她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的暗恋。
在沪江大学,每一个美国老师家里举办英语读经班,每星期举行一次,参加者都是各个科系的学生。许多学生加入这种读经班的目的都是为了练习英语,同时利用机会进行社交,多认识沪江的同学。 高乐民的读经班参加的学生素质好、人数多,她的读经班便成为了沪江最有名气的。 参加高乐民读经班的人都是高乐民认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学生,希望大家利用这个机会相互认识,以后能够相互帮助。每次的读经班举行时,大家先是随便聊天活动,等人来齐后,就做祷告读圣经并由高乐民讲解圣经,然后就做游戏和吃茶点。
高乐民读经班的主席周联华是一个戴眼镜的高个子年轻人,是我妈刚进沪江的时候第一个认识的男生。
沪江校园里除了中心区的几座大楼外,各处散落着一幢幢红瓦顶的二层小洋楼,供教授们居住,而供学生居住的几幢宿舍楼在校门附近一字排开,分成男生宿舍楼和女生宿舍楼。沪江的小规规定任何男生不能随便进出女生宿舍楼。虽然女宿舍楼并没有人看门,但是大家都遵守规定不敢越雷池一步,男生有事要找女生的话都得站在女生宿舍楼底下大声喊叫那个女生的名字,女生听见后,一般都从窗口伸出头来回答后才到楼下和男生见面。当男生在楼下喊叫女生名字的时候,全楼的女生都支着耳朵听着,听是不是来找自己的。往往女生来找的男生越多,越表示着这个女生的受欢迎程度。
我妈刚到沪江还没有多久,楼下就有人在叫我妈的名字。我妈惊奇地探出头去看,见楼下站着一个面带微笑的瘦高男生,看上去精神奕奕的很有光彩,他就是周联华。
开始,我妈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初到沪江,她什么人都不认识,正在为这事情发愁,不知道怎么才能熟悉大学的环境。
“周联华可是我妈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谁都认识他!”有个女生告诉我妈说。
周联华已经在念大四, 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他那年二十六七岁,年龄比一般的大四学生都要大。周联华的经历听起来很有些传奇色彩。 据说他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离开上海逃难到重庆。他在南方颠簸流离了整整五年,辗转生活在重庆、成都、广东等地之间。他曾在广西大学工作过,日本人打来的时候,学校老师都抱掉了,校长便委托他带着学校的学生和工友二百多人避难,并负责将学校的图书、仪器等设备运送到后方重庆。他不负众望,圆满地完成任务。校长回来后,对他感恩戴德。以他的广博的生活经历来看,周联华是一个勇敢成熟,有着强烈责任心的人。
周联华的样子并英俊也不帅气,但很有口才,讲起话来头头是道,人又聪明灵活会交际,是那种典型的学生领袖人物。周联华是高乐民最欣赏宠爱的得意门生。高乐民一直认为中国的未来建设靠得是年轻有为的菁英人才,她和教会的责任就是为未来中国准备基督徒领袖和菁英。周联华正好符合这个要求,高乐民认为他作为侵礼会忠实的信徒在传播福音上有着远大前途,可以做一个优秀的牧师。周联华当时在沪江非常活跃,在沪江的学生团契中担任读经班及助道会的主席,深得学校各系同学的仰慕。
周联华来找我妈是帮她熟悉沪江大学的环境,顺便给她介绍沪江的各种团契。我妈不知道他毛遂自荐地前来找她是高乐民的意思还是他自己的意思,不过有人愿意帮她熟悉沪江却是我妈求之不得的。
自此以后,周联华就经常来找我妈,听说我妈喜欢演戏,就帮我妈介绍沪江剧团,还要请我妈当高乐民读经班的副主席。宿舍里其它女生见周联华对我妈这样热情,心里没有不嫉妒羡慕的。
自从我妈在沪江剧团担任女主角以后,她就成了沪江谁都认识的女生,经常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各级男生来找她,自告奋勇地帮她各种忙,不过这些男生一个都没能引起我妈的注意和喜欢。而周联华却不同,他第一次出现在我妈眼前的时候,就引起她的注意。
一直以来,我妈所认识的男生包括小马和杨诚宗在内都是还没有成熟的男孩子。周联华不一样。他年龄大阅历广,讲起话来头头是道,做事也是稳重踏实。我妈有任何问题请教他,他从来都是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好像世界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我妈从小缺少父爱,对于成熟男生的关怀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也许所谓的美人爱英雄吧,周联华年纪虽轻,却已经是忠实的基督徒。他对英文圣经的倒背如流和对教义的坚定不移的信仰追求让他早早就有了一种使命感, 具有其它男生根本没有的自信和成熟。看到周联华谈笑风生的自信气质,我妈就有一种直觉,他和一般的人不一样。
周联华告诉我妈说他现在念四年级,不久即将毕业离校,如果她愿意现在接受他的推荐做副主席,他会带她一段时间帮她熟悉工作,等他离校后,我妈就可以自己独当一面当主席了。我妈很有些受宠若惊。能成为高乐民读经班的主席是一种荣誉,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得到的。凡是成为读经班主席的人都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得风云人物,还得是忠实的基督徒,不仅英文优秀、熟悉读圣经,举止风度也不能是平庸之辈。周联华愿意培养我妈做读经班主席,表明他看得起我妈,觉得她是可造之材。
我妈在高乐民读经班做副主席的那段时间,和周联华接触的时间比较多。他的举止动作永远是那么得体那么自信,好像他永远都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自己每天做的是什么,这点很让我妈羡慕也很敬佩。周联华和我妈认识的男生完全不一样,他对宗教有着强烈的信仰和献身精神,这种精神在他的身上像阳光一样地照耀着,使看他的人都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和敬佩。对于一个只有二十岁几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很不平凡的。
我妈喜欢周联华的这种精神,这对于精神上没有任何依靠,一直在寻求感情支持的她来说是一个强大的吸引力。他就像一轮照耀的太阳在我妈黑暗的世界中闪光,让她不得不伸出手来向他挥舞,周联华第一次让我妈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明白了什么是领袖的力量。
我妈直觉地感到周联华也很喜欢自己,每一次他们因为工作在一起的时候,我妈能感到他们彼此的周围好像有一个磁场一样在交流着电流的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