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卖方经纪刁难

作者:迈阿密房事  于 2011-5-27 10:0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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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致电求助:五个月前签约购买一间银行回收的没收屋,当时没有找经纪,直接通过代表银行的经纪签约。由于过户文件不齐全的缘故,过户的时间一拖再拖,合同总共延期了三次。上周接到银行的经纪通知,过户文件已备齐。下周一可以过户,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因为等待多时的房子终于可以到手了。但是前天再去看了房子,心里凉了一半,发现房屋屋顶出现漏水,而且房屋墙上有霉点。和当初签约时的房屋状况完全不同,和经纪交涉不果,银行的经纪称房屋是按照现状出售,卖方不负责修理。如果这时买方拒絕交易就等于毁约,所付的订金一万七千将被没收。买家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由于买方没有自己的地产经纪,银行的经纪当然是站在对银行有利的一方,加上房屋可马上进行交易,就更不想横生枝節了。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往往就会陷入很被动的局面。这时,买方最好请律师介入。根据笔者的经验,虽然合同规定房屋是按现状出售,但卖方在交易前必须以当时签约时的房屋状况移交给买方,如果房屋的状况发生变化,买方有权拒绝交易,订金必须退给买方。如卖方反对,买方可以提供当时的验房报告为证据,买方地产经纪也可以作证。所以,买方在买房时一定要有自己的地产经纪,有经验的地产经纪往往在关键时发挥作用。但很多买方往往在签约时不在意,到有事发生时才后悔没有找个有经验的地产经纪协助。

 

上述这个事例中,如买方当初雇用一个有经验的地产经纪,在买方经纪据理力争下,卖方完全可退回所有订金,不必因此而担心被没收订金。当然,有人可能会认为买方经纪因为利益关系而不愿协助买方,因为交易不成功,买方的经纪就没有佣金。这种可能不是没有,但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地产经纪,职业道德十分重要,有职业道德的地产经纪,一般都十分注重其口碑。故买方在选择地产经纪之前,应设法了解其口碑,包括服务及其专业水平是否令人满意。在房地产交易中,没有地产经纪的一方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

 

黄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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