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鹏:73高墙宣言(ZT)

作者:ofox  于 2012-3-15 11: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5评论

【#%¥%¥#2012315日讯】 就在刚才,就在决定13亿人未来能否确知今晚自己在哪里过夜的投票中,我只看到160支有灵魂的手,其它的是如林假肢。可是比起秘密拘押、技术侦听和异地监视居住这些恶法,我觉得更恶的是这个国家一直有条专门以供通过恶法的神秘管道。这一次它可以没收你的自由,下一次可以没收你的财产,再下次就没收你的思想。就是这样,昨天你还在争吵为什么房子只有70年使用权,现在,你连是否拥有今晚的使用权也未可知。昨天你还笑那些不忿墓地只有20年期限的朋友太远虑,今你必须近忧你的肉身会不会忽然变成一堆骨灰。

有 人说:这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份子和重大贿赂的,不做贼,就别心虚。可是当深圳办个大运会都能清理八万不稳定人群、禁止放飞孔明灯、长相行为可疑就会 被带到派出所查指纹,你真那么确定,自己不会因为上街呼吁环保就被视作颠覆国家,不会因为只是不忿村干部占了你家地于是吹牛逼要跟他同归于尽,就变成恐怖 份子,不会因为迫于潜规则咬牙送了红包也可能随着那官的倒台,就算成重大行贿。这里流行〝假想敌〞,办个末流的大运会就能想像出八万人在潜伏,八万人哪, 三个集团军且是整编军……在一个为了创收,常常就把内部矛盾升格为敌我矛盾的地方,立法之后,连我都幻觉满大街都是间谍和叛军。
有人说这些条款其实有很多限定语的,可是我研究了一下:

—— 除 非侦查需要,不得异地监视居住。但是,何为侦查需要并不是被侦查的你说了算,而是侦查人员说了算;除非案情重大,不得使用特殊手段。但何为案情重大也不由 你说了算,而由办案人员说了算;除非无法通知,必须通知家人。但能不能及时通知,不归手机信号、邮递员说了算,而归廷骑校尉说了算。

所以没有限定语,只有语气词,以生活的经验你我轻易就符合着〝侦查需要〞以及〝无法通知〞,等查无实证六个月后你被放出来,国家赔偿是没有的,连个道歉也是没有的。

更别在意〝保障人权〞这一条。这里确实保障人权了,但你算不算人不归人本身说了算,而归有能力剥夺你做人资格的人说了算。

有 人说:为了侦查国家安全隐患,过去一直存在越界行为,现在限定了除非侦查需要才可实施越界行为,这是一种进步。这是一种很缺蛋的说法,我忍不住举个例子: 医生看病也是为了侦查隐患,有个色狼医生一直利用看病的时候搞你女人,院方后来就严肃规定,除非治疗需要,不可以搞你女人。然后,他就从非法搞你女人变成 合法搞你女人了。此时,你会不会夸医生和医院从上半身到下半身都进步。

律师夏霖说:24小时还是6个 月通知家人不是最重要,通知了家人也不会知道你在哪里,最重要是异地监视居住。我也觉得,你放着大把的审讯室和看守所不用,干嘛非要另搞个外地场所,哪怕 在看守所里喝开开、做梦死也有个对质,在法外之域搞个异地监视居所,很难不让我想起当年放着好端端的刑部和大理寺不用,于是搞了行迹诡异的东厂、锦衣卫。 至于白公馆本来是个公馆,但后来做什么用的我就不好意思再说了……

其 实中国人大多是很爱国也很需要由这个政府罩着的,可这里总是〝假想敌〞管理模式,总觉得大街是影影绰绰全是敌人,总要从树立更多敌人才能获安全感,个把群 众冲击一下菜市场管理处有人都会联想到边疆不稳,抗议砍棵树都怀疑这是动摇执政基础。还立法,你真不能为了让过去饱受诟病的〝人治〞看上去堂皇些,就请了 一个叫〝法治〞的桥洞装修队施工,这里要的是法制,不是法治。

常识是大家都懂的:你可以侦听我,不可以用帮助我有正确思想的理由侦听我;你可以秘密拘押我,不可以用外地旅游的名义拘押我;你可以掠夺我,不可以用没收非法财产的藉口掠夺我;你甚至可以强奸我,但不可以拿着刑法修正案高声朗诵着,强奸我。

就 在刚才,温家宝总理用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批评了重庆市委市政府,温总理说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中国就可能走文革回头路,温总理甚至欢迎喜欢在网上批评政府 的人去中南海提意见,这让一帮人很感动。开始我也很感动,后来地理常识提醒我不要轻易去中南海,去了,很可能就成为第一例以身试新刑法的人。我还是在网上 提,以下就是我的意见:

7383本身就是文革遗产,当刑 73、刑83即出,并不是谁离异地的某个监狱更近,而是整个这里可能变成一个很大的监狱在向我们生活的街区延展。刑7383条款并不是打击罪犯的草案,它即出,我们就已集体身处墙里面,它,其实是高墙里面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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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2 回复 yulinw 2012-3-15 11:58
   大眼有种~
3 回复 无为村姑 2012-3-15 14:34
大眼已說,無需贅言。
重溫一下:这里要的是法制,不是法治。
2 回复 风天 2012-3-15 18:46
哇,翻出高墙啦。
6 回复 trunkzhao 2012-3-15 19:49
yulinw:    大眼有种~
估计很快就有机会体验新法了。
3 回复 ofox 2012-3-15 21:00
yulinw:    大眼有种~
就是
4 回复 ofox 2012-3-15 21:00
yulinw:    大眼有种~
就是
6 回复 ofox 2012-3-15 21:01
yulinw:    大眼有种~
就是
4 回复 ofox 2012-3-15 21:01
无为村姑: 大眼已說,無需贅言。
重溫一下:这里要的是法制,不是法治。
恶法不是法。
5 回复 ofox 2012-3-15 21:01
风天: 哇,翻出高墙啦。
翻进高墙。
5 回复 ofox 2012-3-15 21:02
trunkzhao: 估计很快就有机会体验新法了。
有可能被失踪。
2 回复 trunkzhao 2012-3-15 21:28
ofox: 有可能被失踪。
那是依法办事。
4 回复 hanfeng109 2012-3-15 21:47
73条刚通过, 薄熙来进去了. 没想到,原来这是为5毛准备的啊.   
3 回复 风天 2012-3-15 22:02
ofox: 翻进高墙。
出墙容易进墙难啊。
3 回复 trunkzhao 2012-3-15 22:54
hanfeng109: 73条刚通过, 薄熙来进去了. 没想到,原来这是为5毛准备的啊.    
别那么刻薄,那法是一网打尽,管你是不是五毛。
我要说的是,omg,阿弥陀佛,真主啊,感谢党,我能自由言论,免于恐惧。
2 回复 hanfeng109 2012-3-15 22:57
trunkzhao: 别那么刻薄,那法是一网打尽,管你是不是五毛。
我要说的是,omg,阿弥陀佛,真主啊,感谢党,我能自由言论,免于恐惧。
开玩笑的.  
恶法之下, 今日是他, 明日是我.  这个道理是很浅显的.
3 回复 trunkzhao 2012-3-15 23:13
hanfeng109: 开玩笑的.   
恶法之下, 今日是他, 明日是我.  这个道理是很浅显的.
所以五年之内,一定会有投赞成票的代表自食其果。
4 回复 dwqdaniel 2012-3-16 02:11
hanfeng109: 73条刚通过, 薄熙来进去了. 没想到,原来这是为5毛准备的啊.    
不幸言中哈!
5 回复 dwqdaniel 2012-3-16 02:12
支持大眼敢言!
4 回复 hanfeng109 2012-3-16 02:28
dwqdaniel: 不幸言中哈!
娱乐一下
2 回复 黑山老猫 2012-3-16 02:57
大眼也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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