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现场照曝光 被毙“周克华”疑是便衣警察

作者:yangyiyang  于 2012-8-17 21: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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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杂谈』 最初现场照曝光 被毙“周克华”疑是便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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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发表日期:2012-8-17 11:51:00 回复

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从新闻发言人只管自顾自说话而不让媒体提问就可以知道,这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已!
  近日被网友关注的疑点是:被枪击人的着装与周围的警察极像,都是黑皮鞋、斜挎包。而且这被击毙的人穿着T恤腰里别着手枪,大摇大摆的上大街,很可能是便衣警察。同时另一个疑点是,在最初的现场照片上,死者的身边没有枪,也没有一个黑塑料袋。

  网友推测死者是被警察误杀的便衣

  网友根据“周克华”死亡的照片推测,死亡的是一个长得像周克华的湖南便衣警察。

  重庆民警周缙、王晓渝两人开枪打死了嫌疑犯。新京报记者问:他(死者)从哪里掏出了枪?王晓渝回答说,他的枪就别在腰里,因为是夏天,穿的单薄,他的腰部就鼓鼓的。拔枪的速度很快,一下就朝周缙开了一枪。
  网友质疑:夏天,穿着t恤腰里别着手枪,大摇大摆的上大街。除非是便衣警察。

  网友“骗子的奴隶”分析,从公布的照片遮遮掩掩和当事人闪烁其辞的描述来看,被打死的要么是便衣警察要么是另外一个倒霉的持枪匪徒,如果真是周克华,警方绝对会大张旗鼓的把痣啊胎记的发到新闻照片上,你想想这是多么长脸的事情啊!现在搞得满世界怀疑,他们也拿不出关键东西辟谣。

  他推测,最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便衣警察在前面走,某个警察觉得他可疑叫另外两个便衣警察跟踪他,被跟踪的发现有人跟踪他,知道是场误会,就回转身来向跟踪的人解释,嘴里叽叽咕咕的说着什么,边走边掏自己的证件,可能同时露出了腰上的枪,后面两个警察以为要袭击他们,太紧张就掏枪,于是悲剧就发生了,再后来悲剧变喜剧了。

  照片现场出现神秘黑色垃圾袋
  民警王晓渝有一段这样的描述:”他(嫌疑人)戴着一副平框眼镜,背着一个普通的黑色包包,穿着一件蓝色横条纹的衬衣,看起来没有通缉令上凶。所以我们当时也不确定他是周克华。”

  在民警王晓渝描述中可以看到,他没有提到被射杀的嫌疑人手里提着一黑色垃圾袋。而且在现场最初的照片里也没有出现黑色垃圾袋。

  从图中看到,这个黑色塑料袋里有一张周克华的一代身份证,两张不知是何人的二代身份证,一张与长沙有关的名片,还有一张名片。......
  网友hailongwang2评论说:周克华是个十足的傻蛋。现在满世界的都在通缉他,他却带着他的身份证外出,不仅带自己还带着另两张。一旦遇到有警察查身份证,怎么办,出示哪一张?一下拿出三张来再挑选吗?这不是傻子是什么?这是流窜八年的凶犯所为吗?

  有网友分析,如周克华是左手提塑料袋,右手持枪对射,那周被击倒后,左手提着的塑料袋应被倒下的身子压在身子底下或身子左侧。

  网友窗外事说:仔细看了一下,黑色垃圾袋中还有二个茄子,佩服呀还有闲心去偷菜。

  网友质疑言论

  红毛人:一二万钱呢 ?

  野仁:看这个案子怎么收场。有真么多漏洞图片出来,而且显然不是一般人放出来的图片。看来捂不住知情人的嘴。

  野仁:目前有两个关键疑问:1.周克华的耳郭分析对比图片;2.作证物的黑色垃圾袋哪里来的。

  与往事干杯1:重庆的便衣打死了长沙来的便衣,只好将计就计?

  无虎山:为什么周的穿戴与旁边的人(应该是便衣警察)那么相似,真是佩服周已经达到警察的审美境界了。

  匪寇婚媾:看了两天的论坛,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1.死者是外地的便衣; 2.两个尾随的便衣率先开枪,将对方打伤后,周便衣用枪抵近死者的脑门开了致命一枪。

  lk258:本来,只要一张正面照对比一下就能说明问题了。但偏偏就没有。此案疑点重重。


  
  在“周克华”被击毙的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用一种悲伤和愤怒的神情对着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据说就是后来声称击毙周克华的光头警察。这种眼神绝对不是祝贺而是不满。

  
  图2:死者身边没有手枪


  
  这张现场远景图里面没有黑塑料袋


  
  这张图出现了黑塑料袋,地上还有许多证件等物品


  
  从这张图中可以看到,周克华的装束,黑皮鞋、斜挎包,而身边所有的便衣警察也都是黑皮鞋、斜挎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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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狗尾续貂的马甲 回复日期:2012-08-17 1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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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是楼主所说,那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呵呵!

作者:呢称已存在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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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道理,看楼下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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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ppycat2008y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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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你不认为周克华戴眼镜是为了化装吗?你认为周会象你一样白痴不化装就出来?

作者:大王洲州长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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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先留名

作者:zgfjqzyzl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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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可能!!!!!!!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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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从新闻发言人只管自顾自说话而不让媒体提问就可以知道,这只不过是一场骗局而已!

作者:狗尾续貂的马甲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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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作者:茂隆山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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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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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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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作者:天呀我曰你女良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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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枪的外套看起来很专业 似乎是小牛皮的
  这东西不该是悍匪应该有的

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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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作者:车已经没地方停了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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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尾续貂的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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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满街都是带枪的,便衣其实最怕死,知道对手有枪而且只打头部,所以精神就特别紧张,如果是2个地方的警察互相不认识,出现乌龙的情况不是不可能。

作者:卖命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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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cat2008y 2012-08-17 12:14:45
  楼主 你不认为周克华戴眼镜是为了化装吗?你认为周会象你一样白痴不化装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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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理这些杂种,他们就是一群人渣!
  无论警察表情是严肃还是轻松,他们都有话说。
  无论周克华是死是活,他们都会把矛头指向政府。
  现在周克华被击毙了,他们就像死了亲老子一样!

作者:大王洲州长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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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真的如楼主所说那就可笑了

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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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所谓“ 击毙周克华先生 ”新闻的质疑和猜测》

  政府官方声称8月14日早晨6点45分左右,周克华先生在重庆一栋房屋处遭遇二名警犬,周先生千钧一发之际先发制人连开三枪却未击中,反被警犬开枪杀害。警察官方声称死者就是江湖人送外号“爆头哥”的周克华先生,但是却没有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公安声称原来迫害周先生时测量过周先生身高167cm,而照片中的死者身高目测大约180cm,并且白白胖胖,衣服干净整洁,与周先生相差很大。而公安却没有公布正面照片和身高体重,对此,我表示非常怀疑!
  现今中国要求公安警犬命案必破,一群疯狗酒囊饭袋哪有那么高的破案率,就在前不久,一名公安局长信口开河以自己的的职位和前程诬陷公民赵登用为罪犯,如此办案,难怪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如果公安警犬不敢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和身高体重,我个人认为死者一定不是周先生!因为国家要求命案必破,警犬疯狗破不了案便找人顶罪制造冤假错案,并且大言不惭如同诬陷赵登用一般。

  总之,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体重和手机信息,就说明死者一定不是爆头哥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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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m163net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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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怀疑太真实了,看看那几个便衣的表情,仿佛在抗议,眼神都是朝同一个方向看去,仔细看着装细节,和旁边的便衣有太多关联的地方了。。。

作者:独爱红日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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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想象丰富,是导演专业吗

作者:辰辰201221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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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弱智,纯粹自己YY。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m.tianya.cn

作者:我再试试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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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说倒还真的有点怀疑这个“周克华”了

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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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张照片最传神,我们看到得不是胜利之后的喜悦,那几个人的表情,看上去要把人吃掉后的愤怒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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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体重和手机信息,就说明死者一定不是爆头哥周先生.

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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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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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兄弟们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华,但是,不是爆头哥。也就是说多次作案的爆头哥不是周克华,不是同一人。

作者:隐形隐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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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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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三1520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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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必须说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1.中国警方犯了一间大错,我们不应该打死周克强,应该给他一杆AK47,一个火箭筒,一杆机枪,最后流放到钓鱼岛,等小日本一来就。。。 2.应该把如花姐姐,芙蓉姐姐的照片复制N遍扔到钓鱼岛上,看日本佬还敢来不。。。 3.我们不用飞机大炮来攻击日本,仅仅只用在精神上攻击就好了,例如可以在钓鱼岛上24小时无间断的播放忐忑或者甩葱歌!!! 4.还有一个超级卑鄙无耻肮脏下流的方法,中国有13.28亿人,如果每个人都到太平洋排泄的话,海平面就会急剧升高,就可以淹死他们了,并且、很骚哦。。。。 以上纯属搞笑请勿当真,如若雷同,纯属SB。。。 有才的朋友可继续创作喽!!!!!!!!!应该有200字了吧。。。

作者:板栗树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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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 很忐忑

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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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通,那个照片那几个人那么愤怒干嘛?

  按正常情况,击毙了周克华了,大家开心还来不及呢,完美收工,可以回家好好休息了。

  这么大的胜利,应该弹冠相庆啊!就算不是自己击毙的,那也是战友的功劳,大家都应邀抑制不住的喜悦。这么多年,都给周克华闹的,周一天不死,就一天不能收工。

作者:wct3323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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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前是警察,死后周克华!

作者:仁者乐山4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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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扌丁酱氵由

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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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周克华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   周克华先生:你是一个施害者,但你也更是一个受害者。你的生命与那被你击杀的每一个普通人的生命一样,都是宝贵的。可是在曾经许多的时刻,撒旦魔鬼占据了你的灵魂,让你开始发疯,失去理智,报复社会。在此,我很想亲切地叫你一声周先生,而面对如今被仇恨与恐惧思维造就的太多数人来讲,他们很难接受我的这一想法。   周克华先生 ,你在2012年的夏季名声达到最高峰,你的照片可以像某位总统候选人参选时那样到处被张贴或是刊登,在举世的浮躁与空虚中,你成了举世瞩目的焦点。可是,你的行为与你的心思却异常的冷静与残酷。   如今,你已经走了;带着你犯下的罪,带着你背负着无辜人的灵魂。也许命中注定,也许你早已知道当初的一个决定,已经预示着你将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告别人世。你幼年的贫穷,少年的奋斗,青年的愤世,还有世俗无情的磨砺……都在这最火热的夏季,变成最冰冷的祭奠。你和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应该以这种方式来结束在人间生活,可现实就是如此地冷酷,冷酷得让人无法接受。   当一个社会不会尊重生命,当一个社会的民众不会尊重每一个生命,那所有的生命都将变得可以随意剥夺与处决的对象。所以,当你死去的消息传来,许多人是那样的高呼,许多人是那样的欢笑,许多人是那样的说“罪有应得”,还有许多人说“早该如此”。而我只能选择一个陌生的角落开始纪念,纪念你与另外的九位亡灵。   对于人而言,生来就是受苦,完成自己的救赎。我相信,这个世间没有一个生来就坏的人,更不相信世间存在义人,因为我们人类都是罪人。基于环境决定人或是“白板论”,或者基于现代法理的公平正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去问一问,“为什么他会如此?”“他受到了什么样的委屈或是不公正的待遇才变得如此”?   我们这些关注的人或是同称为“人”的人,我们不能无视你的情感,更不能无视你的生命。当你父亲病时,你冒着危险,到病床前侍候父亲,并为其送终结束,而后消失在夜色之中;你还经常去看望你的孩子与前妻,关心她们的生活,你的内心肯定知道你是对不起他们的;你在沙石场工作,你是勤奋的,也是诚实的;你开中巴车,也是努力的;可是生活并没有让你看到希望,更没有让你看到明天与光明。你或半推半就中,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从微观上讲,你是千古罪人,因你手中“流有无辜人的血”;从宏观上讲,你是我们所有罪人中的一个而已,因为与你同处一个时候或是先后时代之中,没有一个是义人,都是罪孽深重。   在报道你的新闻后面,许多人提出了这样那样的质疑,而质疑的对象则是多样的,质疑的有其作者的逻辑,有你受劳教的体制,有他杀还是自杀,有你可能有被累加多案的嫌疑……但一个说法,我并不赞同,“你该杀贪官,杀贪官你就是英雄”。其实谁都不该杀,该杀的是一占据在人们头脑里的撒旦,邪恶的心思意念,而不是生命。   我知道,撒旦还在并没有伴随着你的离去而消失。这个邪灵,还将继续缠绕着人类,并努力地使人变得无耻而没有底线。在那些拍手称快人的心里,在那些幸灾乐祸人的心里,撒旦还依然地茁壮成长。   同样是劳教。因为十一岁的女儿被拐骗卖淫、法官徇私枉法……引发其母亲唐慧不满,而唐慧不断地上访,她因“维稳劳教的理由”而被关入看守所。    周克华先生 ,你是不是因为这种劳教体制伤害到了你最深的那根心灵底线,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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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GYYLL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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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办公室的人都说死的那个人无论气质个头衣着都不是那个通缉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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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就看给不给那两个警官个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给,说明有问题。

  按正常情况,至少那两个人个人二等功啊。现在公安部一直不给。可能就是善后的一种做法,内部处理了。

作者:mengko2010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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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已经没地方停了 2012-08-17 12:22:50
  @狗尾续貂的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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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很有可能

作者:詹卓运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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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的是楼主所说,那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呵呵

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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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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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兄弟们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华,但是,不是爆头哥。也就是说多次作案的爆头哥不是周克华,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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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这个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闻说了,周克华和曾开贵是两人,曾开贵还在逃,湖南继续悬赏中。哈哈,留伏笔,擦屁股。

作者:jjmm0607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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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洲州长 2012-08-17 12:23:15
  要是真的如楼主所说那就可笑了
  -----------------------------

作者:巭孬嫑众昆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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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2日,34岁的周克华第一次出手。和8年后的凶案相似,他选择了在正午开枪,抢劫对象同样是刚从银行提完款的女性。当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两名酒店女职员取款后走出银行便遭抢劫。歹徒打死1人打伤1人后逃逸,抢走现金7万元。2005年5月16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一牛肉面馆前,他与另一男子向一对刚从银行出来的夫妇开枪后抢走皮包。枪声惊动一过路男子,两人向该男子射击,造成两死一伤。随后,两人从地下通道逃离现场。”-----摘自邓建华文章。

  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周克华在2005年5月16日抢劫时是有同伙的。

  那么,他的同伙去哪里了???????????????

作者:gffdfdfg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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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冤死鬼,悲剧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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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作者:ljm55436505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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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登用事件怎么滴?本来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却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为爆炸案主谋!联想一下,我觉得警察的话还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点重重。赵登用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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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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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就看给不给那两个警官个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给,说明有问题。

  按正常情况,至少那两个人个人二等功啊。现在公安部一直不给。可能就是善后的一种做法,内部处理了。

作者:西门号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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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那么多了,先庆功再说,哈哈哈,喝,喝。

作者:辰战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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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跟楼主的想法不谋而合呀,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人是这样想的呢。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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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张照片最传神,我们看到得不是胜利之后的喜悦,那几个人的表情,看上去要把人吃掉后的愤怒.

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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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cat2008y 2012-08-17 12:14:45
  楼主 你不认为周克华戴眼镜是为了化装吗?你认为周会象你一样白痴不化装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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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在看jf接下来还要怎么自圆其说

作者:2011你妹2011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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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真相、刚听说被击毙我就怀疑了。在江苏犯案那么多天都没抓住、这次这么快?人才啊重庆警察、相关部门公布真相吧。既然有尸体在为啥不拍个正面照片、一看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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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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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就看给不给那两个警官个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给,说明有问题。

  按正常情况,至少那两个人个人二等功啊。现在公安部一直不给。可能就是善后的一种做法,内部处理了

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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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an邢 2012-08-17 12:20:59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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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是引蛇出洞吧,把网络上敢于质疑一切的网民一网打尽。怕怕

作者:ljm55436505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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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05年的案子,官方不是说周克华还有同伙吗?那他的同伙这么些年又去哪里了?都干了什么?现在又在哪?这些东西你不能不给老百姓屁民一个交待!就这么就完事了?那警察是干什么吃的,这多的大案,就这么结了?忽衍了事。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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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2eedesigner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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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信谣不传谣相信zf.伟大光荣正确,小心傅正话来抓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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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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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爱红日 2012-08-17 12:27:10
  哈哈哈哈,想象丰富,是导演专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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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c可以聘请他去做总导演啊

作者:chnpy20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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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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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4  回复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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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兄弟们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华,但是,不是爆头哥。也就是说多次作案的爆头哥不是周克华,不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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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这个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闻说了,周克华和曾开贵是两人,曾开贵还在逃,湖南继续悬赏中。哈哈,留伏笔,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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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命案————湖南悬赏————从长沙到重庆来支援的便衣警察

  真心希望过几天不要冒出这样一则新闻:湖南某处发现曾开贵踪迹,一JC盘查过程中遭袭,光荣牺牲,案犯逃逸!

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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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jm554365055 2012-08-17 12:48:34
  赵登用事件怎么滴?本来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却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为爆炸案主谋!联想一下,我觉得警察的话还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点重重。赵登用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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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局长出来以前称担保以党性担保

作者:cclzj20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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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尾续貂的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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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包头哥才更不会在路人稀少的临晨时分出来活动才对,目标多大啊?

作者:萧十一郎666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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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再杀出个周克华就吊了

作者:大风刮过又一村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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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到我,看到我。我分析可能警察都不知道银行爆头哥到底是曾开贵还是周克华。如果两人是同伙,那么睡袋啊手枪的DNA啊,可能会混乱。这也是南京警察定了半年都不放风罪犯就是周克华的原因。但一下子重庆又发生枪案了,部长也到了,但曾开贵连一点信息也没有,可周克华在联动,所以是周克华了,也一定是周克华了。大家都呆过国企,这样的情景实在是太熟悉了

作者:大风刮过又一村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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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该犯人象曾开贵

作者:orochi0336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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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体重和手机信息,就说明死者一定不是爆头哥周先生.

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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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旺杰 2012-08-17 13:01:52
  @ljm554365055 2012-08-17 12:48:34
  赵登用事件怎么滴?本来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却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为爆炸案主谋!联想一下,我觉得警察的话还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点重重。赵登用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
  希望局长出来以前称担保以党性担保
  -----------------------------
  杨局长说以前程担保,13亿人跑了3亿
  如果X局长说以裆性担保,估计又会跑掉9亿两千万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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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方面不断放出悍匪周克华击毙故事里文学般的描述,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眼花缭乱,令人云里雾里,拨开迷雾,接近真相,唯有揭露谎言开始。

  突遇遭遇战中,特别在对方有先发制人的图谋情形下,首先就地隐蔽,抢占有利地形,然后完成作战准备。第一时间接受CCAV采访的二警察枪战描述显然没有这样的战术训练,或者对战术一知半解,从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破绽。也许这部分说不清,道不明,还可以狡辩的话,那么,枪击完成,便撤了,竟然不保护现场,作交接,也不知道击毙悍匪的部位,甚至不能完全确认击毙对象是谁,这便是完全背离了基本的职责,人类的伦理的底线,这是不可接受的。

  枪战结束,真正打完了便撤了吗?那么用事实说话,用网友的图片记录说话,开始:



  他们没有跑,有图为证:


  
  

作者:极目天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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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塑料袋估计是JC提来专门装罪犯东西的。那两把枪和各种证件可能是从罪犯身背的皮包里翻出来的。

作者:车震协会理事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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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ct3323 2012-08-17 12:38:04
  生前是警察,死后周克华!
  -----------------------------
  介个……,不会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吧?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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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图思考,启发智力,寻求真相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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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极目天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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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便衣警察”回转身准备上前解释,那“便衣警察”绝对不会先开枪。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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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一下?陈旧性疤痕,这几个疤痕2004年入狱的照片上有,去年的离婚照片上有,唯独死者脸上没有。
  

作者:zhangzhi8081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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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第40楼,@八刀琴魔嘿咻咻

  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
  ddd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作者:lsctdong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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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3333333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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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hxwby215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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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宝箱,是什么?好吃吗?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m.tianya.cn

作者:李鸿章都怕我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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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华被击毙"案最新重大发现!有熟悉公安工作的网友认出被击毙死者附近散落的不仅有警用枪套和制式92型警用手枪,更叫绝的是居然有警察用来装手铐的手铐套子!!看来被击毙的死者是公安便衣无疑!那么究竟是自相误杀?还是"周克华"本来就藏身警队呢?


  

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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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hailongwang2评论说:周克华是个十足的傻蛋。现在满世界的都在通缉他,他却带着他的身份证外出,不仅带自己还带着另两张。一旦遇到有警察查身份证,怎么办,出示哪一张?一下拿出三张来再挑选吗?这不是傻子是什么?这是流窜八年的凶犯所为吗?--------------真是弱智到极点的想法,全国通缉犯,一旦遇到有警察还用看身份证吗?

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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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衣会带蚊香吗?弱智真多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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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正面脸部照片;

  2、死者体型和警方之前描述的周克华不像;

  3、击毙他的警察竟然不知道打中他的哪个部位;

  4、警察击毙他就撤退了,难道是打死一只野狗?打死了一个人可以随便走开?不需要等上级来核实死者身份?不要保护好现场?

  5、既然警方发现了周克华的行踪,为什么不派大量警力组成包围圈,而是让两个年岁那么大的警察去抓他?

  6、警察所说的周克华还要干一票更的大,这个话是从哪里来的?

  7、公安部的嘉奖令来得也太快了吧,这样的一等功嘉奖令,至少也要有正式的核实身份的文件和过程传上去吧,然后几个头头开个小会吧。

  8、周克华的穿双那样的皮鞋,似乎有点不合情理啊,不好跑路啊。

  9、击毙他的地点和时间,似乎也在刻意回避可能的围观观众。

  10、他早上去那里干嘛?自投罗网?虽然身上有火车票,但看他所带的随身物品,不像是外逃啊。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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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毙周克华是6点50,警察赶往现场勘察现场算半个小时,孟收到消息到签发嘉奖令算半个小时,那么真正做DNA比对的时间只有1个小时10分钟,这个时间还包括将采集样品送往对比实验室的时间。

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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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GYYLL2012 2012-08-17 12:39:18
  我们办公室的人都说死的那个人无论气质个头衣着都不是那个通缉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周要看起来就象个逃犯,还能逃8年吗?这办公室真是个猪圈

作者:mm163net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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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多漏洞了!怀疑如此真实

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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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天地 2012-08-17 13:20:22
  如果是“便衣警察”回转身准备上前解释,那“便衣警察”绝对不会先开枪。
  -----------------------------
  对,最基本的逻辑,如果他是便衣,他怎么可能拔枪便射,对方两人又不是通缉犯

作者:rt3005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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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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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已经48岁,曾经经历过二王被击毙的那个时代,二王被击毙后的第一时间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刊登了二王被击毙后的大头照,以示验明正身。以后也时不时会有悍匪出来挑战社会,被击毙后必然也给给正面照,向社会和广大民众做个交代。这一次,周克华如果的确被我神勇的公安干警击毙了,多么长脸的一件事情啊,为什么就不能给个正面照呢?难道是警察觉得大家这样铺天盖地的质疑会提升警察的光辉形象,警察又不是芙蓉姐姐,要大家都来关注才觉得爽,是不是!

  给周匪一个正面照,一切有关周匪身份的质疑都不攻自破,为什么就是坚持不给呢?费解!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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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案CCTV第一时间就进行了报道,采访了二个击毙周的警察,细心的网友发现,其中一个警察的警衔虽然只是警督,警号确是000003,这个警号可不是随便就可以佩戴的,这个警号一定是重庆警察里的第三号人物才可以佩戴的。这个疑问被提出后,就有疑似五角出来解释,说这二个警察当时执行任务着便装,由于CCTV急着要采访,就随便穿了局里领导的警服。OK,这解释也算合情合理,但是问题又出来了:重庆公安局3号人物的警服上的警衔居然只是个警督,这不是开玩笑吗,怎么着也应该是个警监吧。所以说这个自称击毙周的警察身份一定有问题,CCTV和重庆公安必然有一个作了假,为什么作假?目的是什么?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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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华早晨6点50分被击毙,公安部9点就发出了对重庆公安局集体一等功的嘉奖令。下午5点就宣布周克华的DNA比对结果,确定被击毙的就是周克华。公安部是不是把全体老百姓都当白痴了,下面是百度到的DNA鉴定的步骤:

  第一步:DNA提取

  把样本细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来,然后进行一定的纯化,化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PCR扩增

  PRC的中文名为聚合酶链式反应,简单的说,PCR扩散这一步就是把我们所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放大到通过某些专用仪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第三步:后PCR反应

  这一步主要是上测序仪检测的准备阶段,将双链的DNA打开,加一些检测用的的内标,主要是用来标记检测的片段长度。

  第四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  

  由于DNA带有电荷,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长度的电泳速度不同,在同样的电压,同样的电泳时间下,泳动的距离不同,这些长短不同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测量分辨出来,同时可通过一定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方便检测人员处理和分析数据。

  第五步: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主要是检测人员将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然后出鉴定结论和报告。



  关键是第二步,这需要最少24小时(本人家父就是生化教授,我足不出户就搞清楚了这个问题),不算提取样本和样本送到实验室的时间,公安部简直就是神仙啊,24小时以上时间才能做完的事情,不到8小时就搞定了,我看公安部改名科技部算了,你们都私下掌握如此先进的科学技术了,科技部不下课,情何以堪!

  另外,嫌疑人的身份尚未确认就记功表彰恐怕也是说不过去的,这无疑给以后的案件认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家想啊,一等功都记了,如果哪个不知趣的发现案件还有疑点,这不是给领导脸上抹黑吗!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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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周克华”被击毙后宣称,周克华在被击毙前一天的晚上是睡在离被击毙地点一公里左右的一个临时墓地里过夜的。我不相信这个说法,现在是夏天,一个人野外4天不洗漱会是个什么形象,大家可以想象的到,最起码不会是我们看到的那个穿着干净笔挺肤白洁净的被击毙的“周克华”的形象。警察对外发布信息一定要严谨,如此弱智的消息发布只会增加人们的疑虑,于事无补。

作者:liff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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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开门,我是查水表的。。。。。。。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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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克华如果真的被击毙,警察现在找周的女友喝茶了解一些情况是可以的,但是还是应该依法办事,最新颁布的刑罚已经加入了“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保障公民人权的条款。周犯已经死亡,他和其女友的所有谈话和共谋都已经死无对证,周犯女友的单方供述如果被后来证明其亦有罪,这好像也不符合刑罚里的“不得自证其罪”的法律精神。所以希望警察依法办案。特别是周犯的老母亲,一个无依无靠古稀老人,穷困而死已经是她必然的结局,大家发发善心,就不要再去过多的骚扰她了。阿弥陀佛!

作者:梦幻之心生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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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当见活人,死要见全尸,至今思克华,何无正面图。

作者:退休的黑猫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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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网警把楼主抓起来,我是赞成的。

作者:房西大人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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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NA比对也有问题,跟哪里的DNA进行比对?除非04年我们就建立了所有罪犯的DNA数据库。。。。

作者:芊蔚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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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贴 关注!

作者:truelier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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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云南枪击案嫌犯曾开贵仍在逃 湖南警方悬赏1万缉拿 2012年08月17日 09:59:2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8/17/c_123595750.htm

作者:都市野人007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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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现场了解的很多情况都是没有公布的,公信力已经越来越低了!

作者:爱让你高兴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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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怀疑太真实了,看看那几个便衣的表情,仿佛在抗议,眼神都是朝同一个方向看去,仔细看着装细节,和旁边的便衣有太多关联的地方了。。。

作者:26945614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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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万爱的礼物,以爱的名义,送给每一位辛勤耕耘的园丁。登陆天天上,爱心直达!

作者:海浪96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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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子弹会转弯.从正面射入了太阳穴.

作者:院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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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iehicia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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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樽毒语 2012-08-17 12:39:42
  我们就看给不给那两个警官个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给,说明有问题。
  按正常情况,至少那两个人个人二等功啊。现在公安部一直不给。可能就是善后的一种做法,内部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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