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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发表日期:2012-8-17 11:51:00 | 回复 |
近日被网友关注的疑点是:被枪击人的着装与周围的警察极像,都是黑皮鞋、斜挎包。而且这被击毙的人穿着T恤腰里别着手枪,大摇大摆的上大街,很可能是便衣警察。同时另一个疑点是,在最初的现场照片上,死者的身边没有枪,也没有一个黑塑料袋。
网友推测死者是被警察误杀的便衣
网友根据“周克华”死亡的照片推测,死亡的是一个长得像周克华的湖南便衣警察。
重庆民警周缙、王晓渝两人开枪打死了嫌疑犯。新京报记者问:他(死者)从哪里掏出了枪?王晓渝回答说,他的枪就别在腰里,因为是夏天,穿的单薄,他的腰部就鼓鼓的。拔枪的速度很快,一下就朝周缙开了一枪。
网友质疑:夏天,穿着t恤腰里别着手枪,大摇大摆的上大街。除非是便衣警察。
网友“骗子的奴隶”分析,从公布的照片遮遮掩掩和当事人闪烁其辞的描述来看,被打死的要么是便衣警察要么是另外一个倒霉的持枪匪徒,如果真是周克华,警方绝对会大张旗鼓的把痣啊胎记的发到新闻照片上,你想想这是多么长脸的事情啊!现在搞得满世界怀疑,他们也拿不出关键东西辟谣。
他推测,最有可能是这样的:一便衣警察在前面走,某个警察觉得他可疑叫另外两个便衣警察跟踪他,被跟踪的发现有人跟踪他,知道是场误会,就回转身来向跟踪的人解释,嘴里叽叽咕咕的说着什么,边走边掏自己的证件,可能同时露出了腰上的枪,后面两个警察以为要袭击他们,太紧张就掏枪,于是悲剧就发生了,再后来悲剧变喜剧了。
照片现场出现神秘黑色垃圾袋
民警王晓渝有一段这样的描述:”他(嫌疑人)戴着一副平框眼镜,背着一个普通的黑色包包,穿着一件蓝色横条纹的衬衣,看起来没有通缉令上凶。所以我们当时也不确定他是周克华。”
在民警王晓渝描述中可以看到,他没有提到被射杀的嫌疑人手里提着一黑色垃圾袋。而且在现场最初的照片里也没有出现黑色垃圾袋。
从图中看到,这个黑色塑料袋里有一张周克华的一代身份证,两张不知是何人的二代身份证,一张与长沙有关的名片,还有一张名片。......
网友hailongwang2评论说:周克华是个十足的傻蛋。现在满世界的都在通缉他,他却带着他的身份证外出,不仅带自己还带着另两张。一旦遇到有警察查身份证,怎么办,出示哪一张?一下拿出三张来再挑选吗?这不是傻子是什么?这是流窜八年的凶犯所为吗?
有网友分析,如周克华是左手提塑料袋,右手持枪对射,那周被击倒后,左手提着的塑料袋应被倒下的身子压在身子底下或身子左侧。
网友窗外事说:仔细看了一下,黑色垃圾袋中还有二个茄子,佩服呀还有闲心去偷菜。
网友质疑言论
红毛人:一二万钱呢 ?
野仁:看这个案子怎么收场。有真么多漏洞图片出来,而且显然不是一般人放出来的图片。看来捂不住知情人的嘴。
野仁:目前有两个关键疑问:1.周克华的耳郭分析对比图片;2.作证物的黑色垃圾袋哪里来的。
与往事干杯1:重庆的便衣打死了长沙来的便衣,只好将计就计?
无虎山:为什么周的穿戴与旁边的人(应该是便衣警察)那么相似,真是佩服周已经达到警察的审美境界了。
匪寇婚媾:看了两天的论坛,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1.死者是外地的便衣; 2.两个尾随的便衣率先开枪,将对方打伤后,周便衣用枪抵近死者的脑门开了致命一枪。
lk258:本来,只要一张正面照对比一下就能说明问题了。但偏偏就没有。此案疑点重重。

在“周克华”被击毙的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用一种悲伤和愤怒的神情对着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据说就是后来声称击毙周克华的光头警察。这种眼神绝对不是祝贺而是不满。

图2:死者身边没有手枪

这张现场远景图里面没有黑塑料袋

这张图出现了黑塑料袋,地上还有许多证件等物品

从这张图中可以看到,周克华的装束,黑皮鞋、斜挎包,而身边所有的便衣警察也都是黑皮鞋、斜挎包
作者:狗尾续貂的马甲 回复日期:2012-08-17 12: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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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呢称已存在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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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ppycat2008y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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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王洲州长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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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gfjqzyzl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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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1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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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狗尾续貂的马甲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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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作者:茂隆山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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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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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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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呀我曰你女良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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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an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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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车已经没地方停了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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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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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满街都是带枪的,便衣其实最怕死,知道对手有枪而且只打头部,所以精神就特别紧张,如果是2个地方的警察互相不认识,出现乌龙的情况不是不可能。
作者:卖命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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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不认为周克华戴眼镜是为了化装吗?你认为周会象你一样白痴不化装就出来?
-----------------------------
不要理这些杂种,他们就是一群人渣!
无论警察表情是严肃还是轻松,他们都有话说。
无论周克华是死是活,他们都会把矛头指向政府。
现在周克华被击毙了,他们就像死了亲老子一样!
作者:大王洲州长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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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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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方声称8月14日早晨6点45分左右,周克华先生在重庆一栋房屋处遭遇二名警犬,周先生千钧一发之际先发制人连开三枪却未击中,反被警犬开枪杀害。警察官方声称死者就是江湖人送外号“爆头哥”的周克华先生,但是却没有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公安声称原来迫害周先生时测量过周先生身高167cm,而照片中的死者身高目测大约180cm,并且白白胖胖,衣服干净整洁,与周先生相差很大。而公安却没有公布正面照片和身高体重,对此,我表示非常怀疑!
现今中国要求公安警犬命案必破,一群疯狗酒囊饭袋哪有那么高的破案率,就在前不久,一名公安局长信口开河以自己的的职位和前程诬陷公民赵登用为罪犯,如此办案,难怪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
如果公安警犬不敢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和身高体重,我个人认为死者一定不是周先生!因为国家要求命案必破,警犬疯狗破不了案便找人顶罪制造冤假错案,并且大言不惭如同诬陷赵登用一般。
总之,警察不公布死者的正面照片、身高体重和手机信息,就说明死者一定不是爆头哥周先生!
来自UC浏览器
作者:mm163net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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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爱红日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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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辰辰201221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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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再试试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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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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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2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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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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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的本人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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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隐形隐形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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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三1520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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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板栗树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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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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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情况,击毙了周克华了,大家开心还来不及呢,完美收工,可以回家好好休息了。
这么大的胜利,应该弹冠相庆啊!就算不是自己击毙的,那也是战友的功劳,大家都应邀抑制不住的喜悦。这么多年,都给周克华闹的,周一天不死,就一天不能收工。
作者:wct3323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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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仁者乐山4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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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本良民99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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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UC浏览器
作者:GGYYLL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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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樽毒语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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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ngko2010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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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续貂的马甲 2012-08-17 12:20:12
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
-----------------------------
这个很有可能
作者:詹卓运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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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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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兄弟们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华,但是,不是爆头哥。也就是说多次作案的爆头哥不是周克华,不是同一人。
------------------------------------------------------
哈哈,这个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闻说了,周克华和曾开贵是两人,曾开贵还在逃,湖南继续悬赏中。哈哈,留伏笔,擦屁股。
作者:jjmm0607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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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巭孬嫑众昆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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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周克华在2005年5月16日抢劫时是有同伙的。
那么,他的同伙去哪里了???????????????
作者:gffdfdfg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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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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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jm55436505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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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m.tianya.cn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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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门号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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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辰战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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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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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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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不认为周克华戴眼镜是为了化装吗?你认为周会象你一样白痴不化装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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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在看jf接下来还要怎么自圆其说
作者:2011你妹2011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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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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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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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人民警察也真是的也不出来辟下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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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引蛇出洞吧,把网络上敢于质疑一切的网民一网打尽。怕怕
作者:ljm554365055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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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m.tianya.cn
作者:j2eedesigner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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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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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npy20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2:5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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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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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uanfangchuanqi 回复日期:2012-08-17 12:43:34 回复
作者:六的本人2 回复日期:2012-08-17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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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兄弟们分析得很有道理,被警方击毙的悍匪并非是周克华,而是另有其人。
也有可能是周克华,但是,不是爆头哥。也就是说多次作案的爆头哥不是周克华,不是同一人。
------------------------------------------------------
哈哈,这个警方也想到了,今天新闻说了,周克华和曾开贵是两人,曾开贵还在逃,湖南继续悬赏中。哈哈,留伏笔,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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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命案————湖南悬赏————从长沙到重庆来支援的便衣警察
真心希望过几天不要冒出这样一则新闻:湖南某处发现曾开贵踪迹,一JC盘查过程中遭袭,光荣牺牲,案犯逃逸!
作者:李旺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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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用事件怎么滴?本来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却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为爆炸案主谋!联想一下,我觉得警察的话还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点重重。赵登用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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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局长出来以前称担保以党性担保
作者:cclzj20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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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点就是,如果死的真的是一个便衣,怎么可能在大清早的单独行动呢?我想,这么大的案子,而且嫌疑人有枪,JC不可能会单独行动的吧?
两副眼镜也说明不了什么,也许是为了更好更快的换装,进行伪装。
但是,确实是有疑点啊,以前我深信不疑,现在有点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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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包头哥才更不会在路人稀少的临晨时分出来活动才对,目标多大啊?
作者:萧十一郎666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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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风刮过又一村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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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风刮过又一村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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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ochi0336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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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onelv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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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m554365055 2012-08-17 12:48:34
赵登用事件怎么滴?本来就一被利用的工具,却能被警察信誓旦旦的指为爆炸案主谋!联想一下,我觉得警察的话还真不一定可信!此案疑点重重。赵登用的例子就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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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局长出来以前称担保以党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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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局长说以前程担保,13亿人跑了3亿
如果X局长说以裆性担保,估计又会跑掉9亿两千万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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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遇遭遇战中,特别在对方有先发制人的图谋情形下,首先就地隐蔽,抢占有利地形,然后完成作战准备。第一时间接受CCAV采访的二警察枪战描述显然没有这样的战术训练,或者对战术一知半解,从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破绽。也许这部分说不清,道不明,还可以狡辩的话,那么,枪击完成,便撤了,竟然不保护现场,作交接,也不知道击毙悍匪的部位,甚至不能完全确认击毙对象是谁,这便是完全背离了基本的职责,人类的伦理的底线,这是不可接受的。
枪战结束,真正打完了便撤了吗?那么用事实说话,用网友的图片记录说话,开始:
他们没有跑,有图为证:


作者:极目天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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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车震协会理事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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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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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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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极目天地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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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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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zhi8081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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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sctdong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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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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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hxwby215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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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鸿章都怕我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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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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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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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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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者体型和警方之前描述的周克华不像;
3、击毙他的警察竟然不知道打中他的哪个部位;
4、警察击毙他就撤退了,难道是打死一只野狗?打死了一个人可以随便走开?不需要等上级来核实死者身份?不要保护好现场?
5、既然警方发现了周克华的行踪,为什么不派大量警力组成包围圈,而是让两个年岁那么大的警察去抓他?
6、警察所说的周克华还要干一票更的大,这个话是从哪里来的?
7、公安部的嘉奖令来得也太快了吧,这样的一等功嘉奖令,至少也要有正式的核实身份的文件和过程传上去吧,然后几个头头开个小会吧。
8、周克华的穿双那样的皮鞋,似乎有点不合情理啊,不好跑路啊。
9、击毙他的地点和时间,似乎也在刻意回避可能的围观观众。
10、他早上去那里干嘛?自投罗网?虽然身上有火车票,但看他所带的随身物品,不像是外逃啊。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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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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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办公室的人都说死的那个人无论气质个头衣着都不是那个通缉犯,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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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要看起来就象个逃犯,还能逃8年吗?这办公室真是个猪圈
作者:mm163net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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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都别扯淡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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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便衣警察”回转身准备上前解释,那“便衣警察”绝对不会先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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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基本的逻辑,如果他是便衣,他怎么可能拔枪便射,对方两人又不是通缉犯
作者:rt3005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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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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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周匪一个正面照,一切有关周匪身份的质疑都不攻自破,为什么就是坚持不给呢?费解!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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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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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DNA提取
把样本细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来,然后进行一定的纯化,化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PCR扩增
PRC的中文名为聚合酶链式反应,简单的说,PCR扩散这一步就是把我们所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放大到通过某些专用仪器可以看到的程度。
第三步:后PCR反应
这一步主要是上测序仪检测的准备阶段,将双链的DNA打开,加一些检测用的的内标,主要是用来标记检测的片段长度。
第四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
由于DNA带有电荷,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不同片段DNA长度的电泳速度不同,在同样的电压,同样的电泳时间下,泳动的距离不同,这些长短不同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测量分辨出来,同时可通过一定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方便检测人员处理和分析数据。
第五步:分析数据,出具报告
主要是检测人员将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然后出鉴定结论和报告。
关键是第二步,这需要最少24小时(本人家父就是生化教授,我足不出户就搞清楚了这个问题),不算提取样本和样本送到实验室的时间,公安部简直就是神仙啊,24小时以上时间才能做完的事情,不到8小时就搞定了,我看公安部改名科技部算了,你们都私下掌握如此先进的科学技术了,科技部不下课,情何以堪!
另外,嫌疑人的身份尚未确认就记功表彰恐怕也是说不过去的,这无疑给以后的案件认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家想啊,一等功都记了,如果哪个不知趣的发现案件还有疑点,这不是给领导脸上抹黑吗!
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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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ff2012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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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刀琴魔嘿咻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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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幻之心生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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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退休的黑猫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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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西大人 回复日期:2012-08-17 13:4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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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芊蔚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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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uelier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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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新闻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8/17/c_123595750.htm
作者:都市野人007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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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让你高兴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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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694561408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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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浪963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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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院主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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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ehicia 回复日期:2012-08-17 13: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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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看给不给那两个警官个人立功就知道了
不给,说明有问题。
按正常情况,至少那两个人个人二等功啊。现在公安部一直不给。可能就是善后的一种做法,内部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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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记功了,评为“重庆人民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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