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圣贤,我怕谁!

作者:黄笑吾  于 2011-8-30 00: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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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我是圣贤,我怕谁!

                                                      黄笑吾

         今天,倍可亲依然向“吵吵闹闹”万岁,万万岁,大踏步地前进,不舍昼夜。

         我依稀记得二十多年前,中国满大街张贴的神医广告:祖传神医,妙手回春,包治百病,尤精男科。阳而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挺,挺而不久,久而不泄,泄而不育者,请电9494949494

        现在,这一类的能人,圣贤,已经在我们倍可亲破壳出土,闪亮登场了。

        他在高等法院打败了美国白人,美国跨国公司IBM,现在又在网上击败纽约的愣头青律师。就连我们坚强的解大侠,尊敬的老地雷也都缴械投降了。照这个速度,剩下的那两个始作蛹者,普通人和什么看客,也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了,也许他们正在偷偷地起草“投降书”,也许正在准备白旗。好戏还在后头。

         这年头,活着太难啦!不捐吧,有人骂你无爱心;捐吧,你花着钱,还得给人家道歉,赔不是。捐还是不捐,吵吵闹闹,何时是休?

        这是典形的中国式逻辑,中国式始乱终弃,中国式一厢情愿,中国式群众运动,中国式浪费资源,中国式招摇过市,中国式沽名钓誉,中国式吵吵闹闹。

        二千多年来,中国人盛行赢者通吃,胜是王侯,败是贼。当年李陵大将军率5000人马,抵抗匈奴。力战十余万敌人,杀敌三万余。后来弩绝粮尽,被俘。汉武帝灭其三族。要是灭了九族,我们今天就读不到李白的壮丽诗篇了。(李白系李陵二十六世孙)

        于是乎,中国人事事都要拼个你输我赢,斗个你死我活。如同军人一上战场,就只有两条路,战赢或者战死,不可被俘和投降。

        君不见,《百家讲坛》讲的是什么?中国的历史。其实就是中国人自己杀自己人的历史,上下五千年,血流成河。什么三国刘,关,张,盛唐,大明,满清,国共,都是互相欺骗,有我没你,有你没我。杀!

        两个月前,有位美女作家曾谆谆教诲我:倍可亲没有文学。金玉良言也!从桑兰案到捐款门,我们吵吵闹闹五个多月了。好的诗歌,美文,都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压死了,埋没了。我们分享的不是生活点滴,而是陷于无需的争论,不能自拔。

         我自己一不愿和女斗。这并不是什么“好男不和女斗“,也不是什么惜香怜玉,下不了手。而是孤家寡人的,再斗下去,网上的红颜知己也会丢光的,输不起啊。

        我自己二不愿和男斗。一想到他们呲牙咧嘴,面目可憎,手拿板砖,口出秽言,出口伤人,蛮不讲理,弄不好还搭上老祖宗,就做噩梦。惹不起啊。

        身在异国他乡,我们欠自己的亲朋好友的一定很多。他们也一定需要爱。好好分配自己的有限资源吧,免得多少年后,深表遗憾。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以后的能人们,少在圣贤的地盘起事儿。可说天,可讲地,就是不能动人家的奶酪。免得你过了几天,又道歉,又解释,越描越黑。那一饼一汤的美味菜谱,丝毫转移不了阶级斗争的大方向,救不了你。你不认真反思,我们的圣贤,跟你没完没了!

        我衷心盼望,有关各方,该道歉,道歉,该检讨,检讨。越早越好。放弃争议,共同娱乐。还我倍可亲一片安静的天地!

        至于告人的状子吗?就免了吧。网上都是朋友,谁活着都不易。不过,要是请了那个青头愣律师,告上18个亿,还有美女到我家征求签名,那就赶快来吧!

       我不是岳家军,更不是解家将。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不管你信不信,我信了;不管你服不服,我服了;不管你敢不敢,我不敢了。我从今以后,再也不淌那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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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6 个评论)

3 回复 解滨 2011-8-30 00:23
哈哈哈哈!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24
解滨: 哈哈哈哈!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我是息鼓了。那圣贤们,我惹不起。
2 回复 酸柚子 2011-8-30 00:27
它是圣贤,俺怕它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29
酸柚子: 它是圣贤,俺怕它
我也怕怕。怕打我屁股啊!痛啊!
3 回复 fanlaifuqu 2011-8-30 00:37
不敢笑你,大才子!
2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8-30 00:41
爱心捐助没有错.但!是否按法律程序进行!"任何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活动"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因为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饭的你给5元,十元---一百,两百的.这是一起"募捐活动".
法律规定:募捐发起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及个人简历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详细说明书.必须通过"公证处"发放的"公证书",而且必须通过媒体进行全程监督,增加其透明度!如果没有上述资料,则视为"诈骗".
奉劝那几位,表演结束,该收场了,换个网名再来吧---村里不需要你们这样的"诈骗嫌疑人".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44
fanlaifuqu: 不敢笑你,大才子!
笑吾不是圣贤。你当可开怀大笑。
3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44
往事并不如烟: 爱心捐助没有错.但!是否按法律程序进行!"任何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活动"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因为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饭的你给5元,十元---一百,两 ...
有理。谢谢分享。
2 回复 小小.. 2011-8-30 00:50
ha ha ~~
3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8-30 00:51
黄笑吾: 有理。谢谢分享。
着急写错了,任何以个人名义---法律原文是~"任何人以任何名义---"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53
小小..: ha ha ~~
盼望大家多欣赏美文,诗歌,交流心得。
3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0:54
往事并不如烟: 着急写错了,任何以个人名义---法律原文是~"任何人以任何名义---"
意思到了,便可。
2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8-30 00:58
黄笑吾: 意思到了,便可。
法律条文措辞一定要严谨,否则将酿成大错.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1:02
往事并不如烟: 法律条文措辞一定要严谨,否则将酿成大错.
对啊。罚你五百,和罚我五百。能一样吗!
3 回复 往事并不如烟 2011-8-30 01:05
黄笑吾: 对啊。罚你五百,和罚我五百。能一样吗!
左右都是五百,相互抵消,零!
2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1:07
往事并不如烟: 左右都是五百,相互抵消,零!
        
2 回复 TCM 2011-8-30 01:15
多欣赏美文
3 回复 黄笑吾 2011-8-30 01:16
TCM: 多欣赏美文
谢谢欣赏,留言。感恩。
2 回复 旧金山大亨 2011-8-30 01:22
往事并不如烟: 爱心捐助没有错.但!是否按法律程序进行!"任何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活动"在任何国家都是违法的.因为这不是在大街上,看到要饭的你给5元,十元---一百,两 ...
谢谢你的普法教育,想必也是个律师吧
老夫退休前在家大公司上班,算算也有成千上万员工,经常谁家出了事,便有人挑起捐款活动,全部自发,各办公室收取,没见到警察来带走什么人,你指的任何国家都是哪些国家
3 回复 TCM 2011-8-30 01:28
黄笑吾: 谢谢欣赏,留言。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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