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公安部长孟建柱的一封信:

作者:大连李扬  于 2011-10-7 22:0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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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和公安部长孟建柱的一封信:
 
周永康书记
   
   孟建柱部长: 
   
      你们好!
   
    我是大连一民警,因为生活困难,所以写信求助,并向组织反映一些事情。
   
   
   
    我因为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写了八万字的《情况反映》,论证了中国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并于2001年上交中央。我这份材料,不是冲着大连市公安局去的,但涉及到本地公安一些问题,自己明白可能碰到灾难,所以于2001年装疯。这个时候,当时所在单位西岗区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李所长,让我回家养病,一切待遇按上班对待,并说这是组织上的安排;我父母不信,特地找李所长询问,当时李所长的答复也是如此。所以,我回家休息了。
   
   
   
    按理说,既然不是李所长个人的决定,而是组织上的决定,我决定服从;可是回家休息没两年,一切待遇都没有了,提职没有,提级没有,奖金没有,服装没有,连年底双薪也没有了,总之,我一下子陷入贫困状态;我是个奉公守法的警察,工作期间没有贪污一分钱,也没有做错一件事。可是,在2001年,大连公安局向中央反映我的情况时,提供情况的警察们,侮辱陷害我,有些材料中说我乱伦,说我和男人们上床,说我和一些未成年女孩子上床,说有的女孩子还不到十四岁,说我勾引朋友的老婆,说我贪污很多钱,等等,把我形容的不堪入目。
   
   
   
   有的警察写材料不仅侮辱陷害我全家,甚至还陷害我一些亲戚,企图借中央的手,除掉我全家和亲戚们。结果收到材料的政法领导还以为我是心理变态。我全家和一些亲戚受到情报部门的伤害,如果组织上需要我提供材料,我可以提供。
   
   
   
   大连公安局许多警察对社会散布我的谣言,连我家人都不放过,这里面有些还是领导,有些警察当着我的面败坏我家的名誉,我可以举证。他们之所以敢这样,就是因为1997年的原大连公安局长王永奎,因为我四处发表杂文反腐败,曾公开对我评语:“此人不可重用!”直接结果就是,公安局一些领导想方设法开除我,但因为实在找不到开除的理由,有些警察就四处败坏我家的名誉。我可以举证说明,希望组织查清。
   
   
   
    2001年底开始,中央详细做了调查,调查了大连市许多人,最后发现,大连市公安局提供给中央的材料,没有一件事情是真的。在调查我结束后,有些人通过电脑网络和我聊天,告诉了我许多内幕和真相,我气得几年吃不好、睡不好,如果组织上愿意,我可以提供许多事情的真相,现提供如下两件事,希望组织调查:
   
   
   
   第一件事:
   
   大约时间在1998年的时候,我在大连本地一个电话交友的信息台,留了信息,原因就是好玩。有个女孩子听了信息台留言后,对我产生好感,给我打电话表示想交个朋友,双方的目的都很单纯。当时我约她到我单位来找我,她同意了。
   
   
   
   那晚我值夜班,这个女孩子来后,我和她单独在中队办公室聊天,其他人都在值班室看电视;这时中队长林志佳到中队办公室找我,说同事孙丛龙让我去值班室,我到了值班室后,孙丛龙故意没话找话,拖延时间,留我在值班室。
   
   
   
   这时的林志佳在中队办公室,对那个女孩子非礼,强行拥抱接吻,那个女孩子大惊之下,对林志佳又骂又打,并声称要告林志佳;林志佳吓坏了,跑到值班室,把孙丛龙单独拉出来,强装欢笑地告诉孙丛龙,说这个女孩子是个贱货,他刚才猛扑上去又抱又亲,结果这个女孩子高兴地说:“我就喜欢这样威猛的警察!”说着还主动和他亲热,并约好哪天去酒店开房。说完,鼓动孙丛龙也去强行非礼那个女孩子,孙丛龙听得心花怒放,急忙往中队办公室赶,林志佳特意叮嘱孙丛龙:
   
   “你千万别和她说话,猛扑上去亲热就可以了,她说就喜欢这种方式。”
   
   
   
   我当时在值班室什么都不知道,要回中队办公室时,被林志佳拦住,命令我别为了女色,连值班的任务也放弃了,并且和我没话找话,我哪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所以留在值班室。
   
   
   
   而这时,由于孙丛龙信了林志佳的话,跑到中队办公室强行非礼那个女孩子,妄想着和女孩子开房。结果可以想象,那个女孩子吓哭了,对孙丛龙又骂又打,声称要举报他,吓得孙丛龙跪在地上请求饶恕。这时林志佳偷着回来看到这个场景后,进去告诉那个女孩子,说是“李扬让我们这样做的!”那个女孩子让林志佳把我叫来。林志佳跑回值班室告诉我:
   
   “李扬,你那个女朋友疯了,对孙丛龙又打又骂,你快去看看吧!”
   
   
   
   听得我莫明其妙,从值班室回到中队办公室,在门口的玻璃窗中看到孙丛龙在地上跪着呢,我开门时,孙丛龙从地上爬起来,对我说:
   
   “李扬,你朋友找你,有话要跟你说!”
   
   
   
   他说完走了。我到办公桌前坐下,那个女孩子坐在我对面,表情怪异地问我:
   
   “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回答,你不是叫某某某吗,怎么了?
   
   她咬牙切齿地说:“我有个亲戚,是你们巡警支队的处长,你不害怕吗?”
   
   我莫明其妙,顺口回答:“有就有吧,我为什么要怕呢?你怎么啦?”
   
   这个女孩子一边看着我,一边和我说了些莫明其妙的话,我感觉到不对劲,但说不清楚哪里不对,询问她怎么了,她也不告诉我。
   
   
   
   过了几天,大队政委侯明找我到值班室聊天,说着说着,他突然告诉我:
   
   “李扬,有人到单位举报警察,说我们大连公安局存在一个轮奸犯罪集团,要求领导打掉这个为害人民的团伙。”
   
   我听后尤如天方夜谭,眼珠子差点掉出来:“啊?这可是重大恶性事件,哪个警察有这种胆量,不想活啦?”
   
   侯明看着我说:“举报人是个女孩子,她亲戚带她到单位找领导的,她说这个犯罪团伙派一个模样不错的,能说会道的警察,负责骗无知女性到公安局,然后一些警察便趁机轮奸,害了许多女性。”
   
   我吃惊地说:“这种事情有证据吗?”
   
   侯明看着我说:“没有证据,所以才调查,有个女孩子逃脱了,才找领导报的案!”
   
   我当时气笑了:“没有证据,就敢这样胡说,要真有这些警察的话,肯定是高干子弟,普通警察哪敢这样干?大连公安局这不是出了个陈小蒙吗?这个女孩子的说法太荒诞,令人难以置信,她是不是疯了?或是对哪个警察有仇,才这样污蔑的,企图达到报复的目的!”
   
   
   
   侯明看着我,在听了我的话后,问我真认为不可能有这种事?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没再说什么。我回到中队办公室后,一直听我和侯明对话的林志佳跟我回来,笑着说:
   
   “李扬,你真有办法,几句话就把侯政委打发了,我和孙丛龙都不知如何回答他,所以叫侯政委问你!”
   
   我奇怪地问:“这有什么好回答的,都是些无畿之谈!”
   
   林志佳笑着说:“李扬,我要是被开除了,我就咬定是你让我干的,咱俩谁也跑不了。”
   
   而旁边的孙丛龙则胆怯地对林志佳说:“林志佳,你以后别再找我干这种事了,我是个外地人,不象你们俩是本地的,被开除了不好找工作!”
   
   当时,三个人有一番对话,但是我没有往别处想,我知道警察大多素质不高,但谁能想到他俩做这种事情,而且他俩做这类事情,做了许多。
   
   
   
   这件事情,可以询问侯明和巡警支队,因为当时的巡警支队领导们,特意听了我的电话交友留言,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所以才让侯明询问我们三个警察。组织上最好找到那个报案女子,听她细说此事。
   
   
   
   第二件事:
   
   大概1999年前后吧,林志佳突然鼓动中队民警去KTV唱歌。我们到了中山区一家KTV后,林志佳强烈要求我找个KTV小姐陪唱,我也没当回事,就跟KTV领班说找个漂亮的,林志佳单独找领班说了些什么。总之,我们唱歌时,来个北三市的服务员,挺年轻漂亮,陪我唱歌,我很老实,没有抱她或有什么不当举动,只是和她聊天。唱完歌,给她一百元钱,我们中队警察就回家了。
   
   
   
   过了些日子,在中队办公室,林志佳突然问我:“李扬,你有没有回去找那个KTV服务员?”
   
   我回答:“找她干什么?”
   
   林志佳问:“她那么漂亮年轻,对你也有好感,你真的没有找她上床?”
   
   我回答:“我从来不回头找女人!”
   
   林志佳大笑:“李扬,你知道有多少人为你忙,白天晚上守在她家门口,就为见你一面!”
   
   我听不懂他的话。
   
   
   
   过了些日子,林志佳在中队办公室给我一个玻璃怀,让我喝水,我拿起来喝完后,林志佳小心地把玻璃怀收到一个塑料袋中,恶狠狠地告诉我:
   
   “你完了,我这是给你留个证据!”
   
   我不知所以地问:“这算什么证据?”
   
   林志佳回答:“这是你和某某某在一起的证据,有这个证据,你就跑不了了!”
   
   我不知怎么回事,笑着说:“那让我双手拿一下,给你留个完整的证据。”
   
   我双手握完玻璃怀后,交给林志佳,他小心地收藏了起来。
   
   
   
   原来,林志佳一直认定我和那个KTV服务员不清楚,于是找了许多人守候在她门口,希望将我们捉奸在床。这种事情当然不会发生,所以林志佳跑到那个KTV服务员家中,找机会偷走一个玻璃怀,让我留个手印,再放回她家去。然后林志佳和一些警察到KTV服务员家中,找个借口搜察她家,通过刑侦手段,“找”到了我在玻璃怀上的手印。拿着这个证据,找巡警支队领导举报我嫖娼行为,而且还有人“看见”我多次进入这个KTV女服务员家中,这当然是人证了。但这个人证是谁,我不知道,原巡警支队领导知道,希望组织调查。
   
   
   
   有一天早晨上班,大队领导找我,当时大队办公室有大队长高克平,政委侯明,副大队长周长国,周长国让我双手沾一个蓝印泥盒,然后在一张纸上复印了下来,给我一张纸擦干净手,面对我的询问,大队领导们也不告诉我为什么,只是说是为了完成任务。
   
   
   
   此事过后两天,大队领导们找我谈话,询问我某年某月某日在哪儿,都干了什么。我哪想起来了,面对追问,只是说不记得干什么了!周长国问我:
   
   “你认识某某某吗?”
   
   我回答:“没听说。”
   
   周长国告诉我:“你应该认识某某某,你们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认识?!”
   
   我回答:“我认识的人多了,见面一两次的人,我都记不清楚!”
   
   周长国回答:“这个女人,你应该认识。”
   
   我回答:“我肯定不认识!”
   
   
   
   过了两天,大队领导们让我父母到单位来了,询问某年某月某日,李扬有没有回家,到哪儿去了;我父母当然也回忆不清楚,只是随便一答的,没放在心上。这件事他们已经忘记了。大队领导们还找了我当时的女友张丽,询问知道不知道李扬,某年某月某日干什么去了,张丽当然也莫明其妙,大队领导们自然找不到答案。
 
 

    
   
   林志佳坚决要求巡警支队领导和大队领导开除我,理由是我嫖娼证据确凿,而且还有人证。可是,面对我的回答,我父母的回答,张丽的回答,事情陷入迷雾,更重要的是,那个KTV女服务员一口咬定不认识李扬,李扬也从没到她家去过。这样,巡警支队没有办法开除我,林志佳为此还找大队领导们大闹了一场。林志佳敢这样做,就因为原巡警支队支队长范茜支持他。这个范茜本人就是个贪污腐败分子,家中收藏有许多古玩字画,他那点工资根本不可能购买如此多。如果组织需要,我可以与他当面对质。
   
   
   
   事情就此结束了吗?
   
   没有!
   
   2001年我上交北京材料后,林志佳得知大连公安局领导收集我的材料,他不仅提供了许多假材料,和其他一些警察侮辱陷害我、我家、我亲戚,而且他又想到了这个KTV女服务员。林志佳找了几个警察,逼迫KTV服务员交待,她和我常在一起鬼混,而且我还告诉她我嫖了许多娼、我乱伦、我贪污、我搞同性恋等等。女服务员当然不愿意干这种事情,林志佳便对她讲我做了许多恶劣的事情,就算她和我真的没什么,她也可以参与陷害我,这样可以立功,也算是为民除害。
   
   
   
   这个女KTV服务员有点傻,面对打骂,就是不肯陷害我。林志佳等几个警察把她长期拘禁在一个小屋,使用暴力和精神折磨,最后都把她脱光了打,差点把她轮奸。这个服务员毕竟不是江姐,终于屈服,答应配合录像,但几次录像不过关,她一副哭丧脸,对着稿纸念都念不好,结果又被狠狠修理了一顿。
   
   
   
   最后,录像终于完成了。几个警察告诉女服务员,永远不要再踏入大连市,不要再和大连市任何人联系。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中央找不到这个女服务员,也就没法对质,只能凭借录像给我定罪了!如果中央真的象他们想象得那么简单,中国政府早就被推翻了多少次了;党中央不仅很轻松地找到了这个KTV女服务员,而且查清了真相。
   
   
   
   谁也休想欺骗中央!!!
   
   
   
   象这样的事情,有许多,还有一些和我没关系的事情,也是属于大连公安局的事情,有些人在电脑上和我网络聊天时,都告诉了我。如果组织需要,我可以提供。中央已经查清楚林志佳是个心理变态,他之所以没完没了的侮辱陷害我,就是因为他认为,他应该是个到处发表文章,到处有女人的人,可是李扬的存在,导致剥夺了他的一切,所以他不仅要杀李扬,还要把李扬家人亲戚都杀掉,才能解心头之恨。
   
   
   
   不过,我已经管不了林志佳了,毕竟他全家都莫明其妙地死光了。我还是要继续生活下去的,可是我的生活很艰难,所以我希望组织能帮助我,给我长工资,以让我养家糊口,活下去。
   
   
   
   父母岁数大了,都70岁了,可是为了帮助我一家三口和妹妹一家三口,父亲现在还找了个工作赚钱,我看在眼里,难受在心里;我劝父母在家养老,别上班了,可父母就是不同意。我太太没有户口,没有文凭,长得瘦小,根本找不到工资太高的工作,更何况她还要在家看孩子。妹妹和外甥2002年很蹊跷地残疾了,妹夫只能留在家中照看她们,妹妹一家三口都快上街要饭了,而我这个哥哥一点忙也帮不上,心如刀割啊!
   
   
   
   
   
   2006年时,大连公安局督察大队找我谈话,说我在支持一个姓高的维权律师的签名本上签字了,所以调查我。这件事情调查到现在,也没给我个明确的答复。当时的督察大队长要给我做精神鉴定,说我要是没病就处理我;我要是有病,就给我找个工作,还许诺帮助我太太转大连市户口;这些话也对我父母说过。看样子单位也做了医院的工作,因为专家们都好心地启发我,诱导我说出符合他们要求的病,因为一旦我的病情严重,我就不必进监狱了。他们是好心,这个我知道,因为中国精神病院都有个政治任务,就是长期关押有政治问题的病人。通过老专家们的话,我知道自己差点永远被收押进精神病院。
   
   
   
   
   
   我向组织上反映这些情况,只是说明我太可怜了,我急需要帮助,在生活上有个相应的待遇。现在和我一起参警的同事,都有车开,抽烟喝酒档次很高,各种福利待遇丰厚,更何况许多警察的灰色收入也不少。而我守着一点死工资,根本没法照顾家人、帮助妹妹,也不能让父母安渡晚年。所以我在2009年2月15日,向市局领导和分局领导提出要求,但我也知道,他们解决不了我的实际困难,所以才向自己的最高领导写信求助,希望组织上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我这不是上访,我也没体力和精力上访,只是向组织汇报,请求帮助。
   
   
   
   
   
    此致
   
   
   
   
   
   敬礼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区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
   
   
   
   2009年3月2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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