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蛮之:荒诞无比的“抽象劳动”

作者:超人族雨艳  于 2013-12-12 23:3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薛蛮之:荒诞无比的“抽象劳动”

 

 

“抽象劳动”的概念是劳动价值论的灵魂,它外表很有几分姿色,迷惑力较强;但它的实质,却是彻底的荒诞之物,与事实的误差十分巨大。

 

 

一、

 

既然劳动价值论把“抽象劳动”作为价值统计的依据,那么,从劳动量换算到价值的过程中,抽象劳动量的直接计量单位应该是什么呢?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很清楚,他确定的抽象劳动的计量单位,是“劳动时间”。

 

这样的定义对吗?

 

我们还得从劳动价值论的源头开始考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劳动是这样解释的:“劳动……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

 

那么劳动力又是什么呢?马克思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及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简单讲,劳动力就是蕴藏在人体中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

 

根据这些定义,劳动力的耗费,“在生理学意义上”不外乎机体和机能两个方面的耗费。耗费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机体的质量单位和机能的能量单位;类似于质量的“千克”、能量的“焦耳”、电量的“电荷”等;无论怎么抽象,都必须是质量或能量的一般化,绝对不能超出这个范畴。

 

但劳动价值论给出的计量单位很出格,甚至十分怪诞,竟是“时间”单位!即“劳动时间”!就象有人问马克思:“你牵一头驴,用力多少千克?”他回答:“250分钟。”

 

完全答非所问!答案完全错误!严重离谱!

 

在统计劳动的数量关系中,时间是用于累计“单位劳动量”的计量单位,比如:一工人平均每小时劳动用力100千克,每天工作8小时,累计每天具体劳动量的用力消耗是:100千克/小时×8小时=800千克。

 

同理,假设抽象劳动的计量单位是“W”,工人每小时抽象劳动量为“100W,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总量是:100W/小时×8小时=800W

 

但马克思直接把800W说成8小时,即把时间单位当作劳动量单位使用,显然偷换了概念。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马克思自己也不知道,抽象劳动量究竟是怎样的物质内容,于是只能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下的劳动量”的表述方式,含糊其辞地表示抽象劳动量,再用劳动时间偷梁换柱,暗中替代劳动量。这就是劳动价值论根本不能实际使用的原因。

 

 

小结一:

 

马克思凭空创制了一个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抽象劳动”概念,无法确定抽象劳动的物质内容,只能偷换概念,调包使用错误的计量单位,这是劳动价值论核心内容的致命缺陷,导致先天性瘫痪。

 

 

二、

 

既然马克思振振有辞地推销“抽象劳动”的概念,那么,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是否真的能提炼出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呢?

 

可以明确地讲:不可能。纯粹子虚乌有!

 

劳动具有人格意义,这也是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基础,但是,当你深入研究劳动的内容,企图寻找可供抽象的共性,你只会发现,非但找不到人格化的共性,而且随着研究的推进,只会逐步“去人格化”。这是从马克思开始到今日的劳动价值论学者共同遇到的致命问题。

 

劳动价值论按生理机能把劳动分类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现在还有滑稽透顶的“生理力劳动”。不管怎样,劳动作为人的一种活动,涉及三项基本内容:机能、机体和能量。

 

不妨逐个分析,看看什么可以成为抽象劳动的作为共性的物质内容:

 

(一)、是生理机能吗?

 

在体力劳动中,肌肉、韧带、骨骼等组织产生的实用机能是力,可以用物理学质量单位“克、微克、千克”等统计。如提取一件物体,用力20千克;打出一拳,用力100千克。

 

在脑力劳动中,大脑神经细胞的功能是信息处理和储存,功能计量单位是信息量,它的性质是电信息和化学信息,基础物质形态是电荷与带电粒子等。与体力劳动不同,写一篇文章,做一次数学计算,信息交换和储存的量,不能以物理学质量单位如“千克”等进行计算。

 

在所谓生理力劳动中,各器官摄入性、恢复性、代谢性功能,涉及复杂的化学反应、细胞生长、代谢的机能,以及消化、吸收、分泌器官的功能。主要内容既不是力,也不是信息,与以上两种劳动又有很大不同。其实这些器官功能只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辅助器官功能,并不独立与劳动对象产生关系,不应该作为劳动的单独类型。

 

上述三种机能,是建立在各不相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之上的,相互之间没有量的可比性。

 

 

(二)、它是机体耗损吗?

 

机体耗损是器官组织的消耗、毁损。如骨骼磨损、器官老化、细胞代谢和损耗等。但每个器官细胞的结构、功能和生物元素都有不同,运动消耗也不一样。

 

产生力的肌肉细胞具有收缩功能,体力劳动的各种形式的运动,比如四肢运动、心脏跳动和器官蠕动,主要依靠肌肉细胞收缩来完成。它同骨骼、内脏等器官一样,组织受损后,可通过细胞分裂增殖得以恢复。

 

但不同的器官恢复的程度不同。手指切掉一截是不能再长出来的,而肝脏切掉半个还能再长出半个。

 

与其他器官不同,脑细胞主要包括神经元和神经胶质细胞,神经元负责处理和储存信息,胶质细胞起支持作用,包括养分供应、新陈代谢、辅助信号转导等。另一个不同特点,是脑细胞不可再生,损失一个少一个,20岁后每天损失10万个。

 

各器官正常使用中衰老的速度也不一样。从36岁到75岁,味觉丧失64,肾小球减少44,脊神经元减少37%,脑供血量减少20%,肺活量减少44%,等等。

 

所以机体各器官的耗费,是各不相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的耗费,也没有量的可比性。

 

 

(三)、是能量消耗吗?

 

人的机体能量来自于食物和呼吸,转化成热能和动能ATP(腺嘌呤核苷三磷酸)。人体所有器官的运动功能,都依靠ATP,这倒是唯一可以从劳动中提炼出来的共性内容。

 

但这种能量属于生物化学能量,其他动物包括低级动物的动能也都来自ATP,如果它是劳动量的本质,价值的意义就降低到分子层面,脱离了人格,也就没什么价值了。如果这还算劳动,那么其他动物的运动,如屎壳郎推粪、燕子捉虫、马拉车、牛耕地和狗看家都是劳动了。

 

假如硬把生物能量人格化、人权化,作为人掌控的能力和能量,以及社会权利的内容,上升为作为价值量标准的人的能量,这行得通吗?

 

也显然不行,因为这必然遭到市场和社会的否决。

 

人掌控任何东西,不管是能力、能量还是其他有用的物品,在市场关系中都是用于交换的商品,必须接受市场的评价。任何商品,其本身的性质都不可能作为价值的标准。

 

一个强体力劳动的人,比如纯体力搬运工,能量消耗大大超过许多脑力劳动者,但社会使用价值或社会合作效用相对较低,社会对其劳务价值的定价,往往比脑力劳动低很多,和演艺明星、大企业CEO或畅销书作者等相比,更有天文数字的差别。这是因为机体能量消耗并非市场定价的标准。

 

同理,人的社会权利也不是定价标准。任何社会、任何性质的宗教、世俗和法律,都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和从事了基本工作,就给予价值量的相同评价;否则,社会必然腐败、堕落。福利待遇和劳务收入的区别,就是权力和效用的区别。

 

 

小结二:对劳动力耗费的各项内容深究下去,你就会看到:机能的性质没有可比性,对机体、机能和能量的解构,越深入越“去人格化”,距离价值越来越远,亦即越来越没有价值的意义。

 

不论马克思还是现在和未来的任何学者,永远不可能找到“抽象劳动”对应的人格化的物质内容,所谓“抽象劳动”,完全子虚乌有。

 

 

三、

 

总结:

 

各种具体劳动没有共性可言,它们的性质都是“劳务”的不同使用价值,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其他商品一样,都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

 

劳动价值论者建立“抽象劳动”的概念,是凭错觉形成内心确信,认为价值是在商品进入市场前已经凝结在商品中了,交换只是依据已经存在的价值,实行等价交换。但这种思路横竖走不通,所建立的理论体系必然漏洞百出。

 

所以,“抽象劳动”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只有把价值的决定顺序反过来,让商品在市场中接受评价,即市场决定价值,价值的本质反映人的社会合作效用,一切解释就自然通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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