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刚刚在普及的起步阶段,很多车主没有真正理解车的本来功用,或者说有意歪曲车的功用,把一个代步工具异化成地位和身份的象征,自然一旦好梦成真,拥有了自己的车辆,或者是初次触摸到方向盘,便不知自己半斤八两,狂妄自大,目无一切,更不把交通规则当回事,已无法潜心练习熟练基本驾车技术。待到铸成车祸,又极力逃避责任,撞伤不语及时施救,反倒二次,三次碾压,直到将伤者置于死地方才歇手。加之,公检法的徇私枉法,助纣为虐,致使本来的交通肇事(第一次碾压)+ 故意杀人(二次,N此碾压)的刑事案件,就以交通肇事一案草草了结,公检法并做中间人,极力纵容驾车人和受害方和解,赔偿受害方一定金额的死亡赔偿金了解,由此形成撞伤不如撞死泛滥,借车杀人普遍化。以赔偿金钱顶罪。那个上访的村长就是借车杀人的典型案例,最后以地方政府代替那个肇事司机赔偿百万元,以交通肇事案件顶罪,草草了结。
去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更不愧于大学生的身份,把撞伤不如撞死发扬光大,随身携带30厘米长的锋利尖刀,竟然把撞伤的受害者连捅8刀,然后驾车逃离现场。正在公检法+西安音乐学院+专家+CCAV大肆制造舆论,好回水摸鱼,也把该案当做交通肇事案草草了结时,无赖药的恶行实在让人无法容忍,天理难容,好在舆论哗然,才按照交通肇事+故意杀人两个案件处理。但是,法官判处的赔偿额度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不知是根据什么计算的?被残忍杀害的张女士最差一个月可以挣1000元工资吧,这样一年下来至少也12000元,张女士被杀时才26岁,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人平均寿命女士75岁计算,张女士还可以再工作49年(一般农村人是生命不息,劳作不停止的),那么49 年的收入最少也是58万8千元。再说,中国不是不久就将要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强国,那是人民币跟现今的美元一样强劲,那不就是406万元了吗(按照人民币比美元1比7计算)。曲曲4.5万人民币赔偿,照此计算,张女士每年的收入才900元人民币,这样低的收入,在如今盛世的大城市西安能够找到吗?法官不是明目张胆地抹杀西安政府官员的政绩吗?不是给当今河蟹社会抹黑吗?不过,这个法官还算没有完全糊涂,总算顺应民意给这个丧心病狂的药犯判处了死刑,若是最后能够被不大折扣地执行死刑的话,最起码让那些试图效法撞伤不如杀死,否则记下车牌难缠的驾车人望而却步。
要是最后不杀死这个药8刀的话,谁都难免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张妙女士”,下至乞丐,上至Hu一号,谁都难说。
不久前南加州被杀的俩个中国留学生,可能也是因为驾驶的是BMW,虽然是二手的,但是因为是从车行买的,没有拿到正式车牌,加之车行的粉饰,劫匪也顾不得仔细辨认是否新车,看到BMW,以及驾车的是中国人,就断定肯定是有钱的主,致使俩个年轻人被杀。
车杀人,被车杀死的最后是驾车的人自己,若你不是仅仅把车当成代步工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