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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十多天以前,正当王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就有消息说:王立军薄熙来事件结局可能很简单,很戏剧性。
这不,一纸“不再兼任”,寥寥数语,大幕突然落下,观众们不是欢腾雀跃,就是目瞪口呆,一拨人赶紧表态,紧跟拥护,再一拨儿人偃旗息鼓,如鸟兽散。台上“人生游戏”,台下“游戏人生”。好不热闹。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究竟薄公子犯了哪条党纪国法,对不起,切听下回分解。
这和先拘留关押, 再刑侦取证公诉,罗列证据,有什么区别,典型的“以黑打黑”。不要以为给薄熙来冠以“以黑打黑”的罪名,任何人就也有权利对薄“以黑打黑”了。要知道,这种无视党纪国法的黑箱作业流行的结果,一定是“以黑打黑” 的人自己最后有一天被“黑打”。所有公民头上都会顶着一把黑剑,随时可能被砍杀,只要冠一个“黑”字。
这也叫“中国特色”吧,长久以来,流行一种叫“双规”的东西,据说是中纪委的专利,这个词,蕴含着中国语言的丰富智慧和创造性,若翻译给老外听,一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可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心领神会,深谙其中奥妙。
目前,能提上台面的理由,无非是王立军美领馆一日游,属叛党叛国行为,作为提拔并直接领导王立军的薄熙来,负有直接责任。这个罪名实在难以服众。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林彪作为毛泽东亲自指定的接班人,作为写进党章的法定副统帅,一个不留神,竟私自飞到外蒙古去了,被定性为“叛党叛国,自取灭亡”,但是有谁负过直接领导责任么?
我不喜欢薄熙来,是缘于我不喜欢所有精于作秀的政治人物,包括马英九也好,奥巴马也好,甚至祸及温家宝,以前似乎还是比较喜欢温总理的,也许是因为后来做秀成分越来越多。再不喜欢薄熙来,他也享有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在没有公正的司法程序和确凿的事实证明他有罪之前,所有给薄熙来罗织的罪名都是“一派胡言”(薄熙来语),所有撤职查办的过程都是违法的,都是“文革式”的。有人说了,“我们这儿”就这规矩,政治局常委决议就是最高党纪国法,说你是篡党夺权的野心家你就是,有什么话等以后事实公布再说。至于什么时候,能公布多少事实,那是以后的事了。
但愿所有推动政治改革的领导者和支持政改的民众们,是不是应该从现在就作起,从处理薄熙来事件作起,完全遵循法制与民主的程序,彻底摒弃所有“文革式”的语言和做法,薄熙来事件才能处理得更好,政治改革才有希望,中国未来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