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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谁是中国的第一个上访者?第一个上访者是何年何月在什么地方向哪级政府部门提出上访请求的?国家机关何时成立了信访机构?
新中国成立60多年,冤假错案无计其数,三反五反,四清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有多少冤魂含冤九泉,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有多少豪情壮志被扼杀,多少浪漫幸福被破坏,一幕幕让人心酸的人物和滴血的故事,让所有善良纯真的人们伤心落泪。
然而,文革结束之后,本以为告别了那个残酷的阶级斗争,生活应该美好起来。改革开放的确把中国的经济搞起来了,但是,新一轮的冤假错案更是多如牛毛,贪官横行,百姓遭殃;钱权交易,党法一家。上访人群积聚增加,是谁还在继续制造“人类的悲剧”?害得千百万无辜踏上上访的不归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倾家荡产,甚至一无所有,含冤九泉。
导致冤假错案的因素有几种:
1、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党大于法的典型案例。在中国,很多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早就失去了先进性,堕落成贪官污吏,因此,他们所代表的党的利益已经与人们百姓的利益格格不入,甚至是侵害了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法在为他们撑腰!法不敢得罪党,法已经成为党的工具。这样一来,一大批冤假错案陆续出来,老百姓能不上访吗?
老百姓以为越过基层党组织,更大的领导会主持公道。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越来越多的党组织都已经蜕变、腐败、官官相护,共同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
重庆雷振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5年来他青云直上步步高升,而告他的人反而拘留和判刑。这是什么世道?
2、党的行为高于一切。这是一党执政最不公平的关键所在。在任何情况下,党可以超越法律做一切“违法”的事情。毁掉证据、制造假证,严刑逼供,隐瞒事实等,更为恶劣的就是党始终控制着法律和舆论两大工具,一手遮天,掩人耳目。让很多的老百姓不明真相,
众多重庆涉黑案例都是这类案例的典型。法律在此只是一个配角而已,党是主角,甚至党独自在上演独角戏。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党的行为。
一个省都烂掉了,老百姓只好去北京上访,以为更高的权力机构会主持公道。但是,他们又错了,只要你不离开这个国家,都是党的天下。一党执政,一手遮天,无人动摇。
一个村干部可以拥有几百万的豪宅;一个区人大代表可以娶4个老婆生10个孩子;一个国家干部可以挪用社保基金上亿元等等。是谁给了他们这样大的权力?是党!
3、钱权交易幕后操作已成主流。法律被肆意践踏。在中国,法律就是一个小媳妇,被受凌辱,被党强奸之后,又被钱买断,法律已无法再主持公道。完全被权势和金钱所控制。无权无势再无钱的老百姓只能成为法律的牺牲品。但是很多老百姓不明白这些道理,在自己无权无势的条件下,选择上访,与有权有势的党和政府对抗。其结果是鸡蛋碰石头,家破人亡,甚至倾家荡产。
老百姓以为自己“有理”就可以走遍天下,但是如今世道变了,是有权走遍天下,有钱走遍天下的社会。为此上访者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交通肇事、拆迁理赔、劳动关系、医疗事故、买卖纠纷等等案例充满了钱权交易和幕后操作。
4、草菅人命执法不公已成习惯。把老百姓的生命看得如此渺小。把“证据”视为儿戏。执法不公,判决不正,导致现在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地步。
2005年3月28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当时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在牢里被判服刑11年。
两起错案何等离奇。在没有确凿证据的面前法官就敢大胆定罪,公然判决。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荡然无存。
还有更多的冤魂在地狱里哭泣,假若他们知道他们的家人在人间都无法替他们洗清罪名讨回公道,他们更加悲伤。
没有冤情谁愿意选择上访这条不归路?然而,现在又出现截访大军和诸多黑监狱,专门对付上访群众。很多维稳的费用都用在这里。难怪维稳费用逐年在增加,据说已超过军费。多么可怕。
“上访”恐怕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在法制健全的国家里相信没有一个人会选择“上访”这种法律之外的行为,任何“不公”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然而法律高于一切,任何权钱势力人情关系等等都在法律之下,只有这样,国家公民才会感到平等和自由。我有理我谁都不怕!
但是在中国,却出现一些怪现象,我有权我什么都不怕!李刚、李双江、李亚力的儿子都很狂。薄熙来、王立军、令计划等人更加疯狂,竟敢动用国家机器。他们怕谁?
总之,我替中国的上访者鸣不平,鄙视中国的权力机构,为中国的法律而感到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