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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诉法司法解释》,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从此,老百姓的电子信息和数据将被随时监控或取证,只要发现你发布对政府不利的言论,即刻可以抓你判刑。因为公检法都掌握在政府手里,老百姓时刻处在被监视监控的状态。
太可怕了。中国老百姓的基本权利被进一步压缩,自然天性已经被政府限制的越来越小。说话不能随心所欲,生育不能随性所欲,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人的天然属性都要听从党和国家的安排。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哪里去了?
此时此刻的中国,9月29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该《计划》大言不惭的说这是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中国人权的目标和任务。真是厚颜无耻,政府已经把人的基本权利糟蹋的一塌糊涂,还自我标榜尊重和保护中国的人权。这样的《计划》只能欺骗不知中国国情的外国人,欺骗大多数没有觉醒的中国老百姓和缺少资讯的中国公民。当然还有一大批被中共洗脑的党员。
但是,凡是生活在中国的有良知的老百姓,有头脑的中国公民无不感到可笑。建国60多年,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一次次被压缩被剥夺,甚至达到侵害和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地步。一桩桩恶毒侵犯人权的事件随时随处都在发生。
今日起,在微博、朋友圈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随时定罪。太可怕太恐怖太不可思议。
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这些数据均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刚刚享受不久的网上聊天、网上写作的自由,刚刚建立好的网络贴吧,网上朋友圈,正在轻松自在的交流着,一下子被政府限制了,禁止老百姓表达政府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只能莺歌燕舞高唱赞歌,否则便抓住你的“呈堂证供”,判你有罪。老百姓再一次被套上一个枷锁。
回顾历次中国老百姓的基本权利被压缩被限制的历史,惨不忍睹,不堪回首。每一次运动,每一个枷锁,直接导致公民的权利被剥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1957年反右运动,限制公民说“错”话的自由(中共认为错的话),55万中国公民被打成右派,几十万右派含冤死去;1966年文化大革命,限制人的思想自由,实行红色恐怖,2000万人死于非命;1989年64之后,限制人们结社、出版自由,一批争取民主的人士死亡和流亡海外;1975年计划生育政策,限制生育自由,中国少生4亿人口;2016年控制网络电子数据,限制老百姓在网上表达思想的自由。
人的自然属性,说话、生育、上网表达思想统统加以限制,人的社会属性,结社、出版、罢工、游行等也被禁止或限制。人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只有乖乖的接受中共的教育和听从中共的命令才是合法公民。老百姓不允许反对中共(或政府),中共党员不允许妄议中央。统治者无时不在奴役自己的公民。
这也限制那也禁止,请问中国公民还有多少自由,中国公民还能做什么?老百姓明明看到政府官僚,办事不公,官员腐败,但是不让你揭发。甚至当你正在普及法律并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时,政府要判你有罪。人的基本权利被肆意侵犯。
人权,是指在世界范围以内,在符合人类社会生存制度的同时,人类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下,老百姓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衣食住行,食性说话思想完全自由。以现在的人类社会构成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公民具有相当大的利益影响,所以人权应该还包含人人参与政治的权利,人人对政府的期望,对政治观点的表达,这就使一个国家的公民具备了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在当今主流社会的宪政体制中,宪法一般都明确将人权明细化和法制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中明确指出: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然而,政府却视而不见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仍我行我素,肆意践踏,政府可以违宪制定适合他的新的法律法规,新法律法规完全是为自己的政权服务,全然不顾及老百姓的利益。第35条形同虚设,现实中,公民的确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以言获罪,可以超生获罪,可以结社获罪,可以维权获罪等等,这个国家是何等的黑暗,这个国家的公民是何等的不自由。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全是违宪的,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这种网络恐怖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文化大革命时的情景,人人自危,可以滋生出一大批告密者。再联想到反右时倡导的“言者无罪”,请君入瓮,突然翻脸,当时把一大批对党善意提意见的人士打成右派,甚至迫害致死。
今天,这种红色恐怖、网络恐怖、言论恐怖正在形成,使得自由开放的网上交流一下子紧张起来,人人自危,自我审查,相互告密,互相提防等等。此时此刻,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形同虚设,新闻自由遭到践踏,出版自由更加严控。总之,全方位限制人的思想交流,封锁事实真相的传播,凡事必须按照政府统一口径传播,由于政府一手遮天,所以可以捏造事实,遮人耳目,欺骗老百姓。
中国公民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完全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通道里,互联网封锁,关键词设定,敏感文章删除,电子数据监控等等,越来越像北朝鲜,今天中国政治已开始倒退。似乎是回到上个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的情景。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民众批评政府很正常,也很有必要,无论这种声音多么刺耳,来自哪里。特别是知识分子,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批评政府,此职责之所在。因为政府掌握权力,政府的言行跟大家的祸福有关,所以大家要监督政府,批评政府!这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在今天的中国却不是正常。政府非要监控民众的言论不可,扼杀政府认为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