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状告网民

作者:RightSouth  于 2012-4-26 06:0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评论

关键词:公安局长

因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在网上多次发帖,控诉公安局局长及其下属涉黑、暴力执法等,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与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一起,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胡连友诽谤,并要求其道歉。
 
4月24日, 经东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访民胡连友诽谤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提到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访民的初衷,公安局局长郑航表示,此举是为了撇清自己滥用公权力的嫌疑。
 
今年59岁的胡连友,系湖南省东安县新圩江镇人。中国新闻网记者在互联网上找到了其三篇、发表于2010年11月份的帖文。这些帖文中, 多次提到“法盲公安局长充当黑保护伞”等内容,对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等人点名道姓。胡连友在帖文中称,他希望通过网络来公布真相。
 
2011年7月7日,胡连友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10天,理由是“他在国内多家网站发布诽谤郑航、陈毅强两人名誉的帖子”。同日,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将刑事自诉状,递交至东安县人民法院; 认为胡连友发布的相关网帖有五点诽谤事实。其中一份诉状是郑航与东安县公安局下辖端桥铺派出所民警卿良杯,联合起诉胡连友诽谤。
 
对于发帖行为,胡连友并不否认,他辩称,自己是在“举报”公安局局长郑航。发帖后,郑航与民警对他曾多次劝告,但始终没有效果,“我实在忍无可忍才选择走上法庭”。但因“当事人始终不到庭,案子从去年一直拖到今年”。
 
胡连友曾向法院提出,要求异地审理。从当前的审理情况来看,此案还是交由了东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参与旁听的人士表示,敢起诉就是敢对质,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说明法治的进步。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1

支持
4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5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6 回复 同往锡安 2012-4-26 06:40
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说明法治的进步。

网上造谣也应当作为罪名,这样可以防止随意侵犯他人信誉。
3 回复 yulinw 2012-4-26 10:08
   反过来亦然才说明法治是真的的进步了
8 回复 RightSouth 2012-4-26 16:54
[quote]同往锡安: 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说明法治的进步。

网上造谣也应当作为罪名,这样可以防止随意侵犯他人信誉。 ...' 网上造谣也应当作为罪名 ' . Agree.
执法者是否公正, 这一点很重要.
10 回复 RightSouth 2012-4-26 16:55
yulinw:    反过来亦然才说明法治是真的的进步了
指控成立前,该网民不应该被拘留. 他被拘留,因为他的攻击对象是公安局长.
3 回复 同往锡安 2012-4-27 13:07
RightSouth: [quote]同往锡安: 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说明法治的进步。

网上造谣也应当作为罪名,这样可以防止随意侵犯他人信誉。 ...' 网上造谣也应当作 ...
对,我觉得还是需要有一种信仰,否则就就算有法,也无法公正。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11 08:55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