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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友的文章里看到摘录的《重庆日报》评论员言论,我吓了一跳,因为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一份大报的评论员,不会那样运用词语吧?我带着疑问去网上搜索,结果发现那是普遍的说法,而原创者看来是胡锦涛——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提出“三个至上”的既然是中国大陆现在唯一的最高领导人(没错,是“唯一的”“最高”领导人),那就应该以他为准。在他们那儿,“至上”的意思不应该是“最高;居于首位”,必须改为“最高之一;同居于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