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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不费分文,一入加境就白得一天。那一天和我刚在东半球过的一天一样,都叫一月十四日。
已忘了西方世界给我的那一天从哪一刻开始,只记得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办了入境手续,在客运大楼门前上了四伯父开的小汽车,就听到伯母说,要去唐人街吃午饭。午饭,是在温哥华市片打东街近缅街之处一家广东小茶楼吃的,伯父说是“饮茶”。
我在广东乡下土生土长,故园是鱼米之乡,但家里穷,大人从不带我上茶楼。来加拿大之前,我在香港住了一个多月,母亲的二叔和其他亲戚都疼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子,常常带我去“饮茶”。我去过的香港茶楼点心多,气派大,所以第一次走进温哥华的茶楼,心里就在比较:“金山”比不上香港。
伯父早已退休,但那时要和伯母一起在唐人街照料一家保险公司,因为开那家公司的小舅子正在国外度假。“饮茶”后,我跟伯父伯母走进保险公司的办公室,见他们忙开了,就到窗前去看街景。窗外就是缅街,汽车在马路上流动,人群在人行道上走动,不动的是灰白相杂的残雪,还有那些紧挨在一起的低矮商店。想起在香港看过的高楼大厦,心里又在比较:“金山”比不上香港!
在香港,二叔公他们不让我独自上街,我跟他们出去,只看到那国际都市繁华的一面,根本不知道那里的人在如何“拼搏”。但是,我知道,在被我们乡下人捧为“金山”的温哥华,我将要“拼搏”。在中国,我还没做过工,只会背着书包上学堂;到了温哥华,我一句英语都不会说,怎能在这个地方上学堂?
冬天早黑,窗外街灯已不知亮了多久。又上了伯父的汽车,只看到车头灯射出两道剑光,在夜色中往北直刺。伯父住在西温哥华的British Properties,我还没有谋生能力,自然要跟他们住在一起。路上穿过黑沉沉的史丹利公园,驶过隆隆作响的狮门桥,车子绕了几道弯,停在Park Royal。伯母告诉我,那是西温的购物商场,他们要在Super Value买伙食。
在那座超级市场里面,伯父推着购物车,伯母不断从货架上拿下物品放入车内,我就傻傻地跟在后头东张西望。过了一会儿,伯父把车子推到一条人龙后边,眨眼间就从龙尾变成龙腰。到变成龙头之时,他把物品一件件从车里拿到付款处的柜台上,收款员一遍遍按收款机的数字按钮,同时把柜台上的东西一件件放进大大的浅褐色纸袋。她放了好几袋,柜台上已空无一物,伯父掏出了皮夹。伯父付钱了,我想。没想到,他从皮夹中抽出一张小卡片递给收款员,收款员接过去搞了一些我看不懂的小动作,就把卡片还给他。接着,一位高大的男店员把大纸袋拿到购物车上,推着车子在我伯父的指引下来到他的汽车后头,等他把车尾行李箱打开,就把那一个个大纸袋放进去,说了一句什么就推着购物车往回走。伯父也说了一句什么,然后“砰”的一声把车尾行李箱盖好。我记得,收款员把小卡片还给他的时候说过一句什么,他也回了一句什么。我听了好几遍了,为什么就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不过,我看得懂,在加拿大买东西,原来用不着付出什么。我开始喜欢“金山”了。
汽车继续北行,停下来的时候,我已身处“银山”。伯父的住宅在半山腰,我下了车跑到外面一看,只见遍地干干净净的积雪在夜色中闪着银光。
进了屋,我要上厕所。伯父把我领进对着后门的厕所,说:“这是你专用的洗手间。”等他走出我的洗手间,我把门关上,就看到门上贴着一幅漫画。我一看,看不懂上面的英文,却被画上的人物逗乐了。出来一问伯父,我傻了:“那是总理?加拿大的最高领导?讽刺领袖也不用坐牢?”这时,我真的喜欢“金山”了。
后来,我走入社会,尝过甜酸苦辣,已懂得“金山”不等于我以前看到或以为看到的那几个侧面,也不再根据表面印象去决定喜欢或不喜欢什么。但是,因为堂姐恰巧约我于一月十四日在唐人街吃午饭,我不禁想起在刚来温哥华那一天得到的印象。
堂姐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却非常喜欢吃“dimsum”(点心),所以请我在奇化街的富大海鲜酒家“饮茶”。“富大”比我在入境之初“饮茶”的那家茶楼点心多气派大,但这些对我来说已不重要,我觉得能和亲人见见面聊聊天就很好。位于片打东街的那家小茶楼早已不在,伯母在六年前去世,伯父在三十天前辞世,还会在温哥华露面的,只有那偶尔飘然而至的朵朵雪花,但每一朵雪花都不会是我以前见过的雪花了。
离开“富大”,走到外面,只见阳光灿烂,四天前落在唐人街的雪花已差不多完全消失;但是,我可以想象,伯父故居之处的雪花还要再过一段日子才会融化。我觉得,从某一角度来看,人生就像雪花,一成形就不由自主地飘落,不论飘落何处,迟早都要消融,只不过有的会被世间浊物染污,有的自始至终不染一尘。
阳光照耀着温哥华唐人街,阳光照耀着北岸群峰,峰巅白雪皑皑,光影忽忽飘移。“一寸光阴一寸金,”我心里说:“我在‘金山’没捡到半寸金,却得到一天的光阴。”可是,那段光阴今何在?我在唐人街没把它找到,即使重返北岸的半山腰,也没法把它寻回,因为,它已经一寸一寸地消逝,消逝于三十一年前。
晓临
2007.1.14,草于温哥华唐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