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不是根本大法

作者:开来  于 2013-6-23 20:0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事评论|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关键词:宪法, 根本大法

2006-12-20

宪法一直被近代的中国人认为是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据或基础,其实,这种认识是根本错误的。只要想想刘邦的约法三章、《圣经》的十戒和毛泽东的《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大家就应该明白根本大法应该是刑法和民事法,只有它们才是其他法律的根据和基础。还有就是许多国家,如英国、以色列、新西兰和新加坡等都没有一个可称为宪法的单独文件,当然,与经济有关的交易法典和与政治有关的行政法典是一个国家所必须要拥有的,但是,交易法典和行政法典还不是宪法,而且,交易法典和行政法典还需要建立在刑法和民事法基础之上。总而言之,宪法不是根本大法,宪法充其量只能是其他法律的摘要,它不应该对其他法律有任何约束力,它所起到的作用只是突出全部法律的重点所在,仅此而已。只有这样:一个国家的体制才不会僵化,才不会有用空洞的名词来压制具体的个人。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支持

鲜花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5-2 16:59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