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民主 (评《共产党宣言》,论“共产主义”之二) ...

作者:开来  于 2013-6-23 20: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文章评论|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关键词:社会主义, 民主, 共产党宣言, 共产主义

2007-04-22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共产党宣言》的四个章节中,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并没有下过一个定义。按照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所作的《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的说法:这是因为“当我们写这个《宣言》时,我们不能把它叫作社会主义宣言。在1847年,所谓社会主义者,一方面是指各种空想主义体系的信徒,即英国的欧文派和法国的傅立叶派,这两个流派都已经降到纯粹宗派的地位,并在逐渐走向灭亡;另一方面是指形形色色的社会庸医,他们凭着各种各样的补缀办法,自称要消除一切社会弊病而毫不危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阶级运动以外,宁愿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只有工人阶级中确信单纯政治变革还不够而公开表明必须根本改造全部社会的那一部分人,只有他们当时把自己叫作共产主义者。这是一种粗糙的、尚欠修琢的、纯粹出于本能的共产主义;但它却接触到了最主要之点,并且在工人阶级当中强大到足以形成空想共产主义,在法国有卡贝的共产主义,在德国有魏特林的共产主义。可见,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中等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当时,社会主义,至少在大陆上,是“上流社会的”,而共产主义却恰恰相反。既然我们自始就认定 “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那么,在这两个名称中间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就是毫无疑义的了。而且后来我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显然,从这句话的语义结构上来说:《共产党宣言》包含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部分。这也同作者在第四章《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中所提的“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是相一致的。那么什么是“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呢?那就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而什么又是“代表运动的未来呢”?那就是“消灭私有制。”(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因为共产党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四、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

现在我们再来看怎样才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建议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其实应该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也就是“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转变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越来越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这也许还需要第二次斗争,但是,这次斗争只能以无产阶级的胜利而告终。”(《共产主义原理》第十八个问题:这个革命的发展过程将是怎样的?),然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因为“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共产主义原理》第十八个问题:这个革命的发展过程将是怎样的?)。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谓的民主是种不分阶级的全民民主。至于怎样才能实现这种全民民主?是用暴力或革命,还是和平过渡?他们的说法是:“在叙述无产阶级发展的最一般的阶段的时候,我们循序探讨了现存社会内部或多或少隐蔽着的国内战(斗)争,直到这个战(斗)争爆发为公开的革命,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一、资产者和无产者);“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四、共产党人对各种反对党派的态度);但同时又说“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共产主义者很清楚,任何密谋都不但无益,甚至有害。他们很清楚,革命不能故意地、随心所欲地制造,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完全不以单个政党和整个阶级的意志和领导为转移的各种情况的必然结果。但他们也看到,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尽一切力量引起革命。如果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因此最终被推向革命,那时,我们共产主义者将用行动来捍卫无产者的事业,正像现在用语言来捍卫它一样。”(《共产主义原理》第十六个问题: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显然,在实现全民民主过程中如果有无产阶级的暴力或革命,那是因为资产阶级反对全民民主和进行暴力压制的结果。

我们还可以从恩格斯在回答“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有什么区别?”的话中体会出社会主义就是实现全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社会是去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之路,恩格斯他说:“第三类是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和共产主义者同道,他们希望实现问题中所提出的部分措施,但他们不是把这些措施当作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办法,而是当作足以消除贫困和现今社会的弊病的措施。这些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或者是还不够了解本阶级解放条件的无产者,或者是小资产阶级的代表,这个阶级直到争得民主和实行由此产生的社会主义措施为止,在许多方面都和无产者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共产主义者在行动的时候,只要民主主义的社会主义者不为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效劳和不攻击共产主义者,就应当和这些社会主义者达成协议,这时尽可能和他们采取共同的政策。当然,共同行动并不排除讨论存在于他们和共产主义者间的分歧意见。”(《共产主义原理》第二十四个问题:共产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有什么区别?)

行文到此,对于“什么才是社会主义”的定义已经是很清楚的了。社会主义就是实行全民民主!这是在资产阶级提倡自由竞争观念后的 又一观念革命,这才是民主的现实意义。没有全民的民主就不是社会主义:古希腊不是,前苏联不是。现在的中国呢?也还不是!民主集中制不是全民民主;民主集中制很容易就是一件独裁者的“皇帝新衣”。全民的民主选择制才是真正的民主。试问世上又有那个独裁者不害怕全民的选择,又有那个独裁者不是被全民的选择所唾弃。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主义思想局限性也在于此:他们的共产主义不是在全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全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并不一定就能“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直接侵犯私有制的各种措施”,就能马上自然而然地消灭资产私有制下的资产阶级,就能实现“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在全民民主几乎已有100年的现实中得到了证明,但他们的共产主义理想的哲学表述“(共产主义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所有)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二、无产者和共产党人)是应该得到肯定的,而且应该还是另一个紧随而来的新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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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写于1847年,而他和马克思合写的《共产党宣言》发表于1848年,所以,在《共产党宣言》中的相同概念是可以用这篇文章中的定义来说明的,也因此,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对于完整地理解《共产党宣言》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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