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哈姆雷特的话:党国体制还是国党体制,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个根本问题。党国体制就是中国模式,而国党体制就是西方模式。
国党体制就是党在国下,党要受国法的制约,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靠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
党国体制就是党在国上,党不受国法的制约,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是靠一场大革命来取得的。
党国体制和国党体制各有长短:党国体制是精英治国,国党体制是平庸治国;党国体制以政领法,国党体制是以法制政。
党国体制最让人诟病的是由于法律地位的附属性所产生的贪腐和专制所导致的行政错误。有没有办法去克服?这就是我一再强调执政所依据的宪法不能高于刑法和民法的原因。只要执政者违犯了刑法和民法,那么就不能再让其人继续执政或行政,所以,刑法和民法必须独立司法和与宪法并立。至于由专制所导致的行政错误则只能靠科学和党内民主的决策过程来加以防范了。
这样,党国体制应该还是个可以持续的治国方法,中国之所以会选择这种体制自然是因其历史和文化的原因,而且从更长远来看,作为历史的终结 — 天下一家来看,国党体制只能是个阻碍,而党国体制则是个不二选择,只是党的领袖是个关键。当然,天下一家之时,法的作用会更大,毕竟人是爱法甚于爱政,以政立法,以法施政应该是趋势,会成为常态。反正历史的终结还远的很,也许党国体制和国党体制就是对立统一的一体两面而永存于人类历史之中也不一定,只是多少不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