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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俩一:
察言观色口若悬河
“假官员相貌大多仪表堂堂,给人以信任感。”法官邱波说,根据该院近年来审理的假冒官员、军人及其亲朋诈骗案件数量来看,此类案件呈高发状态。这些案件中的假官员多数会通过刻意塑造形象来提高自己的层次,抬高身份,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法官程昊说,许多假官员对自己行骗的领域十分熟悉,他们在被害人面前能说会道,且善于察言观色。此外,他们通过电脑软件伪造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悬挂在家中或办公室来显示自己的身份。有的还购买假军车号牌、假军装来糊弄人。
案例:2011年,市二中院审理的一个案件中,男子杨某冒充某官员的直系亲属进行诈骗。杨某通过电视新闻来模仿该官员,刻意佩戴同样材质的眼镜,并在发型、穿衣打扮甚至言谈细节上着力模仿。经过一番伪装后,杨某与该官员颇为神似,许多受害者因此上当,被骗数十万元。杨某最终获刑8年。
伎俩二:
佯装神秘守株待兔
“(假官员)话总是说一半,喜欢端出点架子。”程昊说,许多假官员为了保持神秘感,不会明确说出自己所伪装的身份,而是透过侧面,如聊出生地等显示自己与某领导人的关系,经常出入一些高档场所、开高档车等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另外,他们还伪装成一些保密单位的官员,让别人很难核实到他们的身份。”
邱波也表示,他在审理的一些案件中发现,许多假官员不是为单纯欺骗某个人而伪造身份,而是在平日的社会交往中,就以官员的身份自居,“他们很少主动寻找作案目标,而是通过扩大交际范围,等待受害者主动来上钩。”
案例:市二中院2012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男子米某冒充军官,通过谎称能帮人跑官、开矿、追讨欠款等诈骗数千万元。米某平日里便租住在高档公寓内,经常开豪车并出入高档场所,这也让受害人觉得他非常有实力。米某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伎俩三:
以假身份结识真官员
假官员并非全盘造假。法官周耀说,许多骗子以官员的身份参与一些社交,从中积累了一定的“真货”。
因为敢于“砸钱”,假官员会通过一些场合结识一些社会名流,甚至可能邀请社会名流参与自己组织的活动。被害人则被蒙在鼓里,会因此对假官员产生强烈的信任感。
周耀说,在最近被揭露的赵锡永案件中,赵锡永便曾陆续在各地参加“调研”并获得当地媒体报道,这也使得后续的行骗行为得以继续。
案例:市二中院曾审理过这样一名假官员。骗子带着受害人旁听某重要会议,会后,骗子走到会议主席台,与台上的官员搭讪寒暄,握手拍照。虽然二人并不熟识,但这一举动,却让远远看着的受害人佩服不已,以为两人十分熟络。
伎俩四:
多冒充副职或军官
程昊说,在二中院审理的假官员案件中,冒充军官行骗的比例很高。此外,许多行骗者喜欢假冒国家行政机关的副职领导或其亲属。目前国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层级多是一正多副。正职官员多在网络等公开渠道有个人信息公布,而副职信息公开相对较少,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案例: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退役军人冒充军队领导人的亲属行骗。为了增加他人信任感,他还为自己伪造了军方一个保密部门的副职岗位。由于双重的保密性,使得他的身份很难核实,许多受害人因此上当。
伎俩五:
中间人牵线添信任
“许多诈骗案里,受害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假官员。”邱波说,在假官员案件中,一般都会有中间人,他们的身份一般来说都是真实的,他们也是通过各种社交场合结识了假官员,但对对方身份并不知情。
邱波说,该院审理的案件中多数都是单个人作案,共同作案的情况较少,中间人大都是不知对方的虚假身份。对于事先同样不知情,也没有通过牵线获得分赃的中间人,只能将其界定为居间介绍的地位,其行为没构成共同犯罪。
案例:市二中院审理的一个案件中,两名男子分别冒充某部队的司令和政委。有一家私人企业想转为军工企业,经过别人介绍认识这两名骗子。由于中间人本身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企业家,受害企业对军队高层身份并无怀疑,不断通过送礼打点关系,最终受骗。
法官提醒
按规矩办事 莫迷信特权
假官员的“伪装术”再怎么高明,受害者又是因何“自投罗网”呢?据法官程昊介绍,市二中院审理的涉及假官员诈骗案件中,多数是受害者希望通过不法途径办理批矿、进军校等事项。他认为,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本身也是有一部分责任的,“过于迷信特权,会给不法分子行骗的机会”。
邱波认为,通过网络、供职单位、公开信息等方式核实一个人身份其实并不难,但恰恰是一种对权力的迷信和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更大利益的欲求,使得许多受害人被蒙蔽双眼。“许多受害人在发现上当后,无可奈何才选择了报案。”邱波认为,不少受害人吃了“哑巴亏”,真正走到司法程序的案件可能只占很少一部分。
市二中院法官提醒,应该摒弃对特权的迷信,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按照规矩办事,诚信做人,不要想着走捷径,通过不正当途径办不正当的事情,否则很可能面临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