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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红烧的肥肥腻腻的肉

作者:闲云野鹤一忽悠  于 2014-2-10 11:3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私房小菜|已有13评论

先把五花肉浸在冷水里,据说这样可以让肉里的血水流出来。确实有道理,因为泡上一个钟头,水就成了淡淡的血水了,冲洗两下,就不用焯肉了,焯肉会影响口感 的。把肉切成两厘米左右的方块,待用。以前的做法,我都是在锅里烧热油,放姜和桂皮,倒入肉块,翻炒许久,然后用老抽着色,加料酒,热水,大火滚开后小火 煨着。味道不错,但是瘦肉往往因为炒过而很柴,不能入口即化的五花肉显然不正宗。所以这次,我改了工艺,决定省略热油翻炒这一步骤。

工艺变了,配方自然也要变,调料只有姜、少许老抽、盐和黄酒,其他一律不要,包括水。深口锅,钢化玻璃锅盖,锅内的动静一目了然。先将满锅的黄酒烧开,掷肉,大火滚开时,加少许老抽,适量盐(适量不好掌握,可以逐步加,用舌头舔尝一下汤的 咸淡),生姜,待再次滚开,转燃气灶可以达到的最小的小火,可惜我家的灶不够精密,最小火仍嫌大,因为汤汁不是“略起小泡”。没有办法,就此煨着吧。中途 锅盖万万不能随意揭,常起锅盖,则油走而味都在油中矣;早起锅则黄,当可则红,过迟则红色变紫。。“紧火粥,慢火肉”,炖肉,全在一个火候,最爱吃猪肉的苏东坡说,“富贵不解吃,贫者不 解煮”,没有三四个时辰,真的就别想吃到好肉。

煨足四个钟头,加两粒冰糖,转大火收汁,关火,装盘。此时,汤汁与肉块圆润交融,粘稠细致,红如琥珀。而原本方形的肉块,烂到不见锋棱,圆嘟嘟非常有喜感。不小心摔在地上竟稀碎。入口,肥肉饶柔香郁毫不油腻,精肉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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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3 个评论)

1 回复 卿心依旧温柔 2014-2-10 11:53
卖相很好, 相信口感也很好~
2 回复 青岛如烟 2014-2-10 11:56
哇,好诱人的红烧肉 ,明天也照着做一个。
2 回复 总裁判 2014-2-10 12:34
我一定试试。
1 回复 mountainview 2014-2-10 12:46
值得一试!
1 回复 飞鸣镝 2014-2-10 19:10
SLOW COOK  
2 回复 rosejyy2000 2014-2-10 20:11
这个也太吸引了。
1 回复 dwqdaniel 2014-2-11 01:09
红烧肉是我的最爱!
1 回复 红妹子 2014-2-11 04:03
好久没做红烧肉了,啤酒烧这肉应该也可以的吧,改天试试看。
1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4-2-11 08:22
   不减肥啦,上菜!
1 回复 不装ht 2014-2-11 22:11
忽悠还有这本事?
2 回复 foxxfam 2014-2-12 02:58
dwqdaniel: 红烧肉是我的最爱!
敬爱的毛主席最爱吃
2 回复 dwqdaniel 2014-2-12 05:55
foxxfam: 敬爱的毛主席最爱吃
所以啊,我一吃红烧肉就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2 回复 foxxfam 2014-2-12 06:03
dwqdaniel: 所以啊,我一吃红烧肉就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这也就是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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