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云野鹤一忽悠 (已有 3,698,276 人访问过博主空间)

https://www.backchina.com/u/326767

发展硬道理说的局限与后效应

作者:闲云野鹤一忽悠  于 2014-8-15 00:3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前不久,看到一篇从环境污染论及人权的文章,题目叫《生存与发展的人权该下课了》。

文章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因为对于个体的生命与尊严缺少应有的重视,甚至根本就是蔑视和无视,生存权的结果是生存本身成了问题,生态环境遇到了空前的破坏,因为雾霾,就是想看到蓝天白云都成为生态奢侈品,就是连喝一口自然生态水都成为一种理想,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成为富人的标志,就连吃一口放心菜、放心肉、放心油、放心鸡蛋、放心米、放心奶都成为中国梦,这着实让世界人民大跌眼镜。生存权不但没有变成人权的一部分,反而成为反人权的标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样的发展不但不可持续,反而使人权生态更加恶劣,强征土地、强制拆迁,有哪一个没有人权的血和泪呢。

木然先生总结说:过去说,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中国的首要人权,生存与发展都是整体的行为,以生存与发展来搅混人权。为了生存与发展,就可以随意牺牲个体的生命,这就与人权相矛盾、相背离了。

我完全赞成这种说法。从基本人权和生存与发展权角度来分析中国的环境崩溃,无疑是一个很深刻的角度。

从人权观念的历史来说,第一个世界性的人权法案是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所谓人权,就是人人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言论和结社自由、居住和迁徙自由的权利;人人享有免于遭受擅自拘留逮捕、不公正审判、任意杀害、酷刑、虐待、奴役的权利;人人享有以普遍平等的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和罢免政府的权利。

人权这个概念有两大特点:一,主体个人,第二,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实际这就是天然人权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最初以自然法习惯法肯定下来的个人权利,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是人们在为了自身利益组成社会-国家时为自己个人保留的下来的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否认这种人权。随着人权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共产党国家接过人权的旗帜,提出了所谓的发展权。民主国家强调公民-政治权利发展权之基础,两组权利不可分割。共产党国家则强调发展权,认为集体权利高于个人权利,最重要的理由是,公民与政治权利将引起社会动荡,不利于经济发展。

在人权理论中,基本人权也被称为消极人权,即不需要政府做什么而只需要政府不做什么,比如只需要政府不剥夺公民应当享有的思想、言论、结社、选举等等基本自由,这种人权就可以立即实现。而发展权也被称为积极人权,即需要政府做很多的事。这就产生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有的政府舍易求难,热情满怀地非要为人民服务不可呢?因为不做什么”——不压制思想、信仰、言论、结社自由,不限制居住和迁徙自由,不刑求、虐待、奴役,不禁止民主选举——这个政权就会立即瓦解。

相反的是,他们在发展中也就是做什么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今日之中国,贪腐超越古今中外,他们的财富正是从抢掠土地、强拆民居、破坏环境、毁灭资源中得来的。你试着劝劝他们,说你们这样三个代表,这样勤政务实也实在太辛苦了,能不能稍微休息一下,由我们自己去雇些人来替换一下?他们一定会冲上来把你关进笼子。

20年前,邓小平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其背后隐藏的就是否定基本人权。现在结果如何?——虚假的GDP增长了,贫富差别扩大了,环境与道德崩溃了,就连呼吸一口清洁空气的自然权利都被剥夺了。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1

难过

拍砖

支持
1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5 18:41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