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最早被称“狼桃” 无人敢食

作者:我为人父  于 2014-11-21 16:3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文史杂谈


   

  相传番茄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当地传说狼桃有毒,吃了狼桃就会起疙瘩长瘤子。虽然它成熟时鲜红欲滴,红果配绿叶,十分美丽诱人。但正如色泽娇艳的蘑菇有剧毒一样,人们还是对它敬而远之,未曾有人敢吃上一口,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

  据记载,十六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很喜欢番茄这种观赏植物,于是如获至宝一般将之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礼物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从此,“爱情果”、“情人果”之名就广为流传了。但人们把番茄种在庄园里,并不吃,只是作为象征爱情的礼品赠送给爱人。

  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番茄。到了十七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番茄,面对番茄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他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酸中又有甜。然而,躺到床上等死的他居然没事,于是 “番茄无毒可以吃”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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