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国产影视莫再糟践海外移民 [2015/01]
- 问总理:中国是不是海外华人的祖国? [2014/03]
- 八个样板,对黑海移海归影视说NO [2015/01]
- 海外中国心覆水难收的五大危急信号 [2014/02]
- 习总热诚欢迎海外人才回国挨一耳光 [2013/10]
- 公安狂宰千刀吓傻回国阿Q喊冤十招 [2013/10]
- 整治外事腐败大快人心回国自由可盼乎 [2014/01]
- 万言书万众享挺立法发证废籍 [2015/07]
- 中加十年签证偷偷变成八九年 [2015/05]
- 废十年签断送海外华裔回祖国自由人权成果 [2021/02]
- 啥梦?回国探亲将成公安监管对象 [2013/05]
- 海外华人不背黑锅持中国护照回国谁之错? [2020/03]
- 投诉抗议反族群歧视回国大陆移民 [2013/10]
- 销户口并非排华,能发海外中国移民身份证吗? [2018/03]
- 回国探亲无需向公安报到戴电子跟踪脚环如何? [2016/07]
- 中国签证敛财中心姓洋中国管不着? [2013/03]
- 断人祖根为啥不反恶法歧视海外族群 [2013/11]
- 醒醒吧转公民不能变国民谈何入籍二等 [2014/06]
- 防宰亲扫荡先保老小新移民远避“三非” 罪 [2013/05]
- 反诉梁案检察官涉嫌诬陷种族歧视渎职 [2016/02]
- 沾“侨”蒙冤假归侨成黑户辛酸17年 [2014/04]
海外同胞回国,本来就不该有什么签证。再说,有效的中国护照,不是合法的旅行证件吗?用了合法的中国官方旅行证件,就是犯罪?至多是个使用不当问题,剪那 中国护照一刀就是了,何必大惊小怪,非要治个罪,罚个半死?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你中国政府对自己的护照管理有问题,该罚的,是你自己,凭什么用你自己的工 作失误,罚回国的海外同胞?甭管怎么回来,回祖国回自己家,有罪吗?
防宰亲扫荡先保老小新移民远避“三非” 罪
天下公
海外同胞是肥肉,不宰不吃太难受。虽然,中共十八大报告讲“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虽然中国梦讲海内外中华民族共同追求美好生活伟大复兴,但是,7月1日就要实施的新入出境法,还是把海外同胞当外国人对待。国内公安迫不及待要实施的71宰亲大扫荡,令十八大、中国梦蒙羞。能不能透过民意人人喊打,感动习近平、李克强力挽狂澜,让六亲不认的恶法见光死?恐怕不能寄予厚望。
山雨欲来风满楼。海外同胞兄弟姐妹们,君子不居险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应对宰亲大扫荡,现在就该未雨绸缪了。要躲避被清“三非”,远不是到家24小时内,去公安机关登记报到那么简单。
“非法入境”罪,新移民特别要当心。不要以为中国护照还没过期,就可以拿着回国。只要你拿到了外国公民身份,中国不但不承认你是中国人,而且也不承认中国护照是合法的旅行证件。千万不要以为,你拿着中国护照回国入关,就万事大吉了。等到你要返回住在国时,你的麻烦就来了。持中国护照,没有外国签证或者永久居民身份证,你出不了中国海关。这时候,再拿出你的外国护照,上面没有入境中国的海关印章,你就不是误用中国护照的问题,而是“非法入境”、“事实双重国籍”了,等着挨宰被罚吧。没有大把的银子和深刻检讨,休想拿回外国护照脱身。会不会罚你几年不准入境,也要看运气如何了。
“非法居留”罪,老的小的移民特别要当心。落叶归根,新入境出境法,就是横扫落叶的无情秋风。在中国工作贡献了一辈子,老了退休了,投奔子女移民国外,在外国住不惯,又落叶归根回国住自己老屋“潜伏”的老人,没有按新法申请办理“中国绿卡”,就是“非法居留”。可怜的老人家,到时候被整得血压升高,或者脑中风、心脏病发作,也没地方去说理。寄养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的海外出生儿童,没办“中国绿卡”或者长期居留签证,也属于“非法居留”。千万不要以为,邓小平海外出生的孙子可以回国当县长,你把孩子留在自己老娘家里,就啥事没有了。邓家是谁你是谁?你留在国内的孩子,早已被列入“外籍留守儿童”黑名单了。
“非法就业”罪,已经取得外国永久居民和公民身份的,特别要当心。别以为回原公司、原单位上班,人脉、人事关系依旧,就不存在合法不合法问题。回国工作、讲学、任教等等,只要有收入,超过签证期限,都属于非法就业。国家引进海外人才,只承认千人计划,一年几百个雨点,恐怕是落不到你头上的。
怎么办?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等着公安来扫荡,不如先全身而退。现还居留国内的老、小、新移民,该撤就赶紧安排撤吧。但凡有本事,哪怕费点钱,也不能让自己和家人老小担惊受怕,一不小心掉进“三非”陷阱。最好先撤,等政策、局势明朗了,风头躲过去了,老小新移民确有必要和保障,再返回中国也不迟。国内老人舍不得孙子孙女的,最好办来国外探亲。到国外合法探亲,不用躲躲藏藏,更不必去警察局报到。即便骨肉忍痛分离,也总比在权贵们的地盘上挨宰被罚,最后被轰走强吧。哪位高人有更好的法子吗?
如果你和你的亲人,不愿意享受种种令人心寒的待遇,如果你盼望自己作为中国人,可以回国自由、探亲免签、居期不限,可在2013年6月3日前,通过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留言、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新入出境法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可将意见发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直接发电子邮件,比较简单。时间紧迫,机不可失,不提反对意见,就等着被扫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