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签证有法不依成陷阱谁之过

作者:天下公  于 2014-10-11 04:51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3评论

关键词:落地签证, 有法不依, 陷阱, 谁之过

落地签证有法不依成陷阱谁之过

 祖同兴

海外大陆移民矫海涛先生不久前紧急回国看望病危老母,不料在美国波士顿机场被海南航空非人道拒登机。国家出入境法和有关落地签证政策明文规定,出于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处理丧事的,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这是新出入境法唯一比较人性化的规定。海航竟然我行我素,说不执行,就不执行。此事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起海内外关注。近日,这位多年呼吁回国自由探亲免签的乘客在其博克中发表了急探病危老母感受,博得广泛同情和共鸣。仅美国倍可亲一家网站,读者就将近六万人次。加国无忧、人民网强国论坛、新浪论坛和部分平面媒体等相继转载或连载,进一步扩大了影响。

读罢急探病危老母感受,人们纷纷在问,落地签证有法不依,成了坑害海外大陆移民紧急回国探亲的商业陷阱,究竟是谁的过错?

是政府的过错吗?按照海航公司的抱怨,谁遵守了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谁就有被罚款、被取消海外运营资格的风险。而不遵守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则不会被追究,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更不需要赔偿乘客损失。这样看来,有法不依,守法不如违法,显然是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管理机制有错。但是,反过来看,国家新出入境法实施已经一年多了。从北京到广州,都有不少乘客回国探望病危老人顺利入境,依法办理了落地签证。政府又错在哪里?清清楚楚的法律政策摆在那里,别的航空公司都在遵守,把落地签证有法不依的责任推给政府,说什么“告海南就是告政府”,从法律上讲,道理充分吗?

是乘客本人的错吗?出于人道原因,看望病危老母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法律政策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当事人有合法护照、有医院病危通知、有母子亲属关系公证、有照片、有往返机票和所有办理签证需要的材料,在紧急情况下要求准予登机,回国到北京办理口岸落地签证,错在哪里?有读者认为,乘客本人有错,不是错在没有料到老母病危,而是错在太相信落地签证的法律规定,没有料到自己祖国的航空公司会有法不依。难道相信自己祖国的法律政策,相信自己祖国的航空公司,也错了吗?

听起来海南航空公司似乎什么都没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果真如此吗?否!

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谁不依法办事,说到底,就是谁的错,就应当承担违法的责任和后果。法律是国家和社会主流意志的集中体现。有法必依,才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如果遵守法律被罚,不遵守法律不受处罚和追究,那么,法律就成了笑话。如果因为遵守法律被罚,谁都可以上诉,法庭自会主持正义。

有了交通法规,不论有没有警察执法监督,人人都必须自觉遵守。闯红灯、超速就是违法,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常识。在法庭上,别人也闯红灯、也超速,为什么偏偏抓我,这一类狡辩,是没用的。出于人道原因,看望危急病人和处理丧事的,可以办理口岸落地签证,也是中国出入境法的常识,国际运营的航空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外国公司遵守不遵守中国出入境法,其他公司遵守不遵守落地签证法规,都与海航遵守不遵守落地签证法规无关。海航不遵守出入境法有关落地签证法规,就是自己的错。

海航不是海关,无权决定乘客落地签证的批准与不批准,只有守法的义务和依法不依法的选择。以自己可能受罚为理由,不准乘客登机,显然只是因私违法有法可以不依的借口。为什么不能以合乎法定条件为理由,准许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登机呢?被海航拒登机后,乘客长途跋涉拿到了特急签证,证明完全符合落地签证条件,也证明海航拒载就是有法不依。如果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像海南航空一样找个理由就拒载,国家落地签证的法律、政策毫无疑问就成为了一纸空文。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跳过万里汪洋去办落地签证。

借政府口岸落地签证执法管理的漏洞,不但在紧急情况下非人道拒载,而且乘人之危,设下宰客连环套,把落地签证变成坑害乘客的商业陷阱,是比违反落地签证法规更严重的问题,政府、社会和公众绝对不能接受和容忍。把一个从事国际运营的航空公司降低为无法、无义、无信并且无赖的“四无”商业利益团伙,不仅自毁公司形象,而且也使国家形象由于不人道而受辱。

国家有落地签证的明文法律规定,不遵守就是无法。海外同胞看望病危老母,不准登机,没有任何人道、情义可讲,就是无义。机票,是乘客与航空公司的商业合约,说废就废,就是无信

在波士顿机场,乘客要求见海航最高负责人,对方答复自己就是最高负责人,颇有天高皇帝远一手遮天的派头。在这个位置上,自然清楚不准登机,就是无信毁约。废一段联运机票,就相当于废全程机票,必须承担违反商业信用的全部责任和后果。拒载实际上是一枪两眼的宰客连环套,不但已定机票成了废纸,白吞乘客机票款,而且逼乘客再买海航天价票,改一个多伦多至北京单程票就宰1560美元,一来一回照宰不误。不论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不讲道理不讲信用的国际航空公司,海南都不应当这样不守商业信用。这样做,就等于海航自动降格为黑航。同样一张联运机票,联运的美国航班就不存在机票作废问题,可见违约吞票不是国际航空惯例。明知拒登机会给乘客带来严重后果,偏干违法不人道的事情,还大言不惭代表中国政府,声称告海航就是告政府,狐假虎威,简直就是无赖了。

落地签证有法不依,害惨了的紧急回国的海外同胞。不论受害人是否向中国或美国法庭控告索赔,不人道拒登机、乘人之危宰客的海航都已经站到了公众道德舆论法庭的被告席上。值得庆幸的是,受害同胞的老母转危为安,海外媒体又及时敲了警钟,海航才没有掉进自己设下的陷阱里而难以自拔。

改革开放,常常讲与国际接轨、对等,但是,一涉及到海外大陆移民同胞回国探亲,就不讲与国际接轨、对等了。美国、加拿大等现代文明国家本国出生的国民,不论移民海外有无外国公民身份,任何时候回祖国探亲、居住都不需要签证。专对外国人的探亲签证,一次入境停留时间通常至少半年。相比之下,海外大陆移民回自己出生的祖国探亲,不但要签证,而且探亲签证一次入境停留时间通常只限30天。加拿大对中国有十年有效多次往返签证,中国对加拿大海外大陆移民回国探亲,签证通常只是三个月内有效。落地签证、五年多次往返签证等等,差不多就剩下个忽悠。72小时免签更与海外大陆移民回国探亲没有关系。超过签证有效期或停留时间,就按非法居留严惩。所有这一切与改革开放背道而驰的政策,离与国际接轨、对等相差得何止于万里。看看美国波士顿、加拿大多伦多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和机场指挥对乘客急探病危老母的同情和关照,对比一下海航官模官样的态度,有良知的同胞不能不问,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矫海涛先生的急探病危老母感受共分七篇,业已全部刊出。洋洋万言,情真意切,真实情节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感人肺腑,实实在在是一呼吁中国出入境法改革的力作,也是海航及国家出入境主管部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不可多得的活教材。祖国政府在对待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同胞回国探亲和人才回流方面,可以改革和改善的空间太大了,值得海航自省反思的问题太多了。海外大陆移民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本来就是中国自己的事情,说容易国务院一个规定就可解决。现在,连一个落地签证都有法不依,难以落实。再不改革,不能像善待港澳台同胞一样善待海外大陆移民同胞,回国探亲宰来又宰去,太让海外自家兄弟姐妹失望了,于心何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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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3 个评论)

3 回复 活水涌泉 2014-10-11 05:27
一言难尽!
3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4-10-11 05:51
说了不算得事太多,天高皇帝远。。。拒不执行,没办法!
3 回复 坐看云起时 2014-10-11 06:15
以前不相信他们的白纸黑字,后来不相信他们的标点符号,现在则是连图片都不敢相信了。
5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6:22
活水涌泉: 一言难尽!
好苦啊。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6:23
sissycampbell: 说了不算得事太多,天高皇帝远。。。拒不执行,没办法!
霸道,真是路霸呀。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6:25
坐看云起时: 以前不相信他们的白纸黑字,后来不相信他们的标点符号,现在则是连图片都不敢相信了。
连白皮书也不敢信了。梦就更不敢信了。
3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4-10-11 06:32
天下公: 霸道,真是路霸呀。
所以中国难管呀!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6:36
sissycampbell: 所以中国难管呀!
有法不依,神仙也愁啊。
2 回复 sissycampbell 2014-10-11 06:42
实际那法律条文是摆设,只拿出来忽悠老百姓的。执政党在法律之上
3 回复 kjren 2014-10-11 08:08
博主问得好. 可惜主管部门不回答.

中国人大常委会也有关于中国国籍法的解释, 可以便利台湾的海外侨胞, 可为什么不能便利大陆的海外侨胞?
4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8:10
sissycampbell: 实际那法律条文是摆设,只拿出来忽悠老百姓的。执政党在法律之上
现在看来,不光是忽悠,而且是骗人害人不浅。
2 回复 看得开 2014-10-11 08:25
sissycampbell: 实际那法律条文是摆设,只拿出来忽悠老百姓的。执政党在法律之上
中国的法是法家的法,传承几千年了,始于秦。主要就是:驭民、贫民、弱民,按现代语表达就是,灌输思想控制思想,国进民退,民在过不好也饿不死的线上挣扎,没有精力去反抗,削弱和绞杀所有民间组织,民间没有互助的体系,每个机构都安插眼线,支部建在连队上。这是统治者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它们也是把孔老二搬出来拜,拜完之后就扔一边,进里屋里去拜商鞅。
3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8:25
kjren: 博主问得好. 可惜主管部门不回答.

中国人大常委会也有关于中国国籍法的解释, 可以便利台湾的海外侨胞, 可为什么不能便利大陆的海外侨胞?
远香近臭?不愿意当中国人的,比愿意当中国人的吃香。
3 回复 kjren 2014-10-11 08:31
天下公: 远香近臭?不愿意当中国人的,比愿意当中国人的吃香。
不仅是"远香近臭". 这也是主管部门有法不依的表现.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8:42
看得开: 中国的法是法家的法,传承几千年了,始于秦。主要就是:驭民、贫民、弱民,按现代语表达就是,灌输思想控制思想,国进民退,民在过不好也饿不死的线上挣扎,没有
封建法律,法是欺压统治人民的工具,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落后,就落后在封建上。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9:03
kjren: 不仅是"远香近臭". 这也是主管部门有法不依的表现.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法也不依,咋这样呢?瞎子闹眼睛,真没治了吗?
4 回复 金竹陶器 2014-10-11 09:24
爷,天下不公的太多了~~~
2 回复 天下公 2014-10-11 09:31
金竹陶器: 爷,天下不公的太多了~~~
感觉到不公,不抗争就永远不公。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会掉公平。对不对?
2 回复 foxxfam 2014-10-11 10:41
无奈,改变不了政府,就改变自己吧
3 回复 kjren 2014-10-11 12:20
foxxfam: 无奈,改变不了政府,就改变自己吧
如果大家一同呼吁, 一定可废除逐亲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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