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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布兰查德从板凳上站起来,整理好他的军装,开始研究从格兰特中央火车站擦肩而过的人们。他在寻找一个女孩---他熟悉她的心,却不知道她的样子。这个女孩的衣服上戴着一朵玫瑰。
他们的相识,源于13个月前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这本书吸引了他,不是因为书的内容,而是书上空白处的铅笔注释。柔和的笔迹,映出了它的主人充实的灵魂和有见地的思想。在书的前面,他发现了书的主人的姓名:霍利斯麦尼尔小姐。
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和努力找到了她的地址。她住在纽约市。他给她写了一封信,介绍了自己,并邀请她与他通信。第二天他被送往欧洲的二战战场。
在接下来的一年一个月里,两个人通过通信而了解对方。每封信都像一个种子,落在肥沃的土壤,生出爱情的萌芽。布兰查德向她索求一张照片,但是她拒绝了。 她认为,如果他真的爱她,就不应该在意她的模样。
这一天终于来临了,他将从欧洲返回,他们约定了她们的第一次约会---纽约格兰特中央火站,傍晚七点。“你会认出我,”她写道,“我的衣襟上戴着红色的玫瑰花。”因此,七点,在这个火车站,布兰查德在寻找一个他爱着的、却从未谋面的女孩。
一位年轻的女郎向他走来,她身段苗条而高挑,金色的头发卷曲在她精致的耳后,她有着像花儿一样的蓝色的眼睛。她的嘴唇和微翘的下巴有着温柔的坚定。她穿着浅绿色套裙,像是春天就要来临。
布兰查德看向她,完全忘了注意她的身上没有玫瑰花。当他正要移动的时候,她的唇弯起一个小小的、带着挑衅的微笑, “和我同路么,当兵的?”她喃喃地说。 他几乎失控,想要近一步接近她,然后,他看到霍利斯麦尼尔。
她正好在这个美丽女郎的身后。看上去她年过四十,陈旧的帽子下藏着花白的头发。她有些丰满,穿着笨重的低跟鞋,衣襟上有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花。
绿衣女郎很快从布兰查德身边走过。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分为二,他是多么强烈的想要跟随她而去。但是理智又制止了他,她就站在那里,他所爱的心就在眼前,她的精神曾陪伴他给他坚定。她的脸色虽然有些苍白,但丰满的脸温柔而理智,她的灰色的眼睛带着温暖和亲切。
布兰查德没有犹豫。他的手里握着那本被他用蓝色皮革包起的书,那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一些甚至比爱情更珍贵的东西,还有他必须永远感激的友谊。布兰查德耸耸肩,走向她,把这本书递给这个女人,虽然即使在看到她的脸的时候有些失望。
“我是约翰布兰查德中尉,你一定是麦尼尔小姐。我很高兴你会来接我,我能你请你一起吃晚饭么?”
这个女人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年轻人,”她回答说,“那个刚刚经过的穿着绿衣服的小姐,她请求我把这朵玫瑰花戴在身上。她说如果你邀请我去吃晚饭,那么就让我就告诉你,她在街角处最大的餐厅里等着你。她说,这是一个考验。”(故事原版是英文的,好像是心灵鸡汤里头的,试着翻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