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脱稿演出把亵渎说成“渎亵”

作者:何岸泉  于 2014-3-5 15:0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政小说|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21评论

关键词:工作报告, 李克强, 演出, 国家, 暴力

李克强脱稿演出把亵渎说成“渎亵”
习总日记(2014,3,5-3)

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上演脱稿激情演出,声讨昆明暴力事件,说事件“渎亵国家法律和尊严”。
显然,李克强同志把“亵渎”读成“亵”了。代表们听到总理说错话念错字,高兴得鼓掌。
呵呵,水平不够啊!比我习总近平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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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1 个评论)

1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5 16:22
渎亵、亵渎可以通用,没什么不妥。
1 回复 寇一仁 2014-3-5 17:47
哇,哈,哈,嘿,嘿,耶!听说是北大的?估计以后北大的文凭也就二分钱买仨了!!!又把那些做假毕业证书的人的买卖给砸啰!这“真的”文凭都二分钱仨了,假的还要钱吗???
2 回复 总裁判 2014-3-5 21:59
楚狂流亚: 渎亵、亵渎可以通用,没什么不妥。
倒读是文艺作品中使用的一种修辞现象,常见于戏剧唱词里照顾到押韵的关系,在公文规范用词中不宜倒读。
李倒读有两种可能,一是无意识反映,即对所说的内容,他自己都有疑问,二是他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对字和词的“纠错”,对他所说的内容不去问几个为什么了。
2 回复 寇一仁 2014-3-5 22:29
总裁判: 倒读是文艺作品中使用的一种修辞现象,常见于戏剧唱词里照顾到押韵的关系,在公文规范用词中不宜倒读。
李倒读有两种可能,一是无意识反映,即对所说的内容,他
大陆出来的老哥儿们,大家肯定还记得两个关于北大的工农兵学员的,曾经在大陆风靡一时的故事吧?第一个是;下转第三版!说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家写作文都是照报纸上的瞎抄一气。结果就有这么一位,把报纸上的(下转第三版)也抄上去了!第二个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说是有一位北大的学生“毕业”了,去一所小学教书,这一天就遇到了一位小学生问他(她)这“形而上学”是啥呀?人家就白忽道;“这个‘形而’是个人,他应该上学了,可是呢‘四人帮’不让他去上学!现在,‘四人帮’被打倒了,现在,‘形而’就可以去上学了!所以就叫做‘形而上学’”。      唉,你说这北大咋整的呢?
3 回复 小雨点0514 2014-3-6 01:10
      
2 回复 何岸泉 2014-3-6 01:52
楚狂流亚: 渎亵、亵渎可以通用,没什么不妥。
感谢您的指正。我查了,的确有亵渎倒过来读成“渎亵”。意思一样,只是比较少用。
1 回复 何岸泉 2014-3-6 01:55
总裁判: 倒读是文艺作品中使用的一种修辞现象,常见于戏剧唱词里照顾到押韵的关系,在公文规范用词中不宜倒读。
李倒读有两种可能,一是无意识反映,即对所说的内容,他
谢总裁。我查了,也思考了。
我承认自己文学修养欠缺。
虽然作为总理没有必要故意使用冷僻读法,显摆学说。也有可能是紧张读错。但我不拿此作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
1 回复 何岸泉 2014-3-6 01:56
寇一仁: 哇,哈,哈,嘿,嘿,耶!听说是北大的?估计以后北大的文凭也就二分钱买仨了!!!又把那些做假毕业证书的人的买卖给砸啰!这“真的”文凭都二分钱仨了,假的还
  
1 回复 何岸泉 2014-3-6 01:56
小雨点0514:          
      
2 回复 总裁判 2014-3-6 02:19
何岸泉: 谢总裁。我查了,也思考了。
我承认自己文学修养欠缺。
虽然作为总理没有必要故意使用冷僻读法,显摆学说。也有可能是紧张读错。但我不拿此作为为自己辩护的理由
免了,免了,快起来吧。
看在习总大秘岸泉同志的面上,免了,以后自己当心点,别以为自己的学历能盖过习总,就脱稿演讲。
你几时看到习总脱的,看到过没有?别去问,别去问!
谦虚点,啊?谦虚点,(找点什么吃吃,走开了)
2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6 02:41
何岸泉: 感谢您的指正。我查了,的确有亵渎倒过来读成“渎亵”。意思一样,只是比较少用。
总书记从善如流,令人感佩。
2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6 02:44
总裁判: 倒读是文艺作品中使用的一种修辞现象,常见于戏剧唱词里照顾到押韵的关系,在公文规范用词中不宜倒读。
李倒读有两种可能,一是无意识反映,即对所说的内容,他
无大所谓,如果说普通例行公文应当避免,主要是需要考虑行文对象的文化程度。至于你说的其他推论,我不懂。
2 回复 总裁判 2014-3-6 02:47
楚狂流亚: 无大所谓,如果说普通例行公文应当避免,主要是需要考虑行文对象的文化程度。至于你说的其他推论,我不懂。
“你懂的!”
2 回复 Moto78 2014-3-7 16:29
学习……
2 回复 yelang 2014-3-10 06:54
楚狂流亚: 渎亵、亵渎可以通用,没什么不妥。
乱讲,“渎亵”既不成词,也不是习惯用法。
2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10 07:27
yelang: 乱讲,“渎亵”既不成词,也不是习惯用法。
那时你的看法。懒得理你,你去找李克强辩论吧。
3 回复 yelang 2014-3-10 07:38
楚狂流亚: 那时你的看法。懒得理你,你去找李克强辩论吧。
你在这儿强词夺理,当然要说你!
0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10 08:02
yelang: 你在这儿强词夺理,当然要说你!
夜郎~~?
2 回复 yelang 2014-3-10 08:05
楚狂流亚: 夜郎~~?
对,但不自大。
3 回复 楚狂流亚 2014-3-10 08:08
yelang: 对,但不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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