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博士讲坛(一):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作者:何岸泉  于 2015-1-15 08:4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政小说|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2评论

习博士讲坛(一):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习总日记(2015114

我是清华大学的博士。虽然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我的博士学位是虚的、假的,是注水博士,与那注水猪肉有得一比。嗨,你们这些人中文真差。要知道注水猪肉也是猪肉,注水博士也是博士嘛。

我们的教育向来都是个问题,是个老古董问题了。在古代,仅有极少数人读书识字。自唐朝创立科举制度以来,开始从读书人中选拔官员。由此可想而知,古时候读书人是少之又少,金贵又金贵啊!再说那解放前民国时期,一个高中毕业生也算是知识分子了,不是投靠国民党当官,就是奔走延安投靠共产党当干部。那时有投资理财意识的父亲,一般会把子女分成两部分,一拨加入国民党,一拨参加共产党,无论国共两党谁输谁赢,都是赢。

所以啊,解放后,国民党低级军官枪毙,高级军官享受特赦最后成为座上宾。因为都是共产党高级领导人的亲戚嘛。有点扯远了。扯回讲堂,今天给大家上中文课。把手机都关了,不关的就把你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

而今教育普及了,漫山遍野都是大学生,沟沟坎坎都是硕士,像我这样的也是博士。那么,中国就已经是一个教育大国了吗?是一个教育发达国家了吗?我的回答“不是”,老实说,我看很多人中文都没学好,表现在无法正确理解中文含义。

就以今天发表的《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公报》为例吧。

《公报》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1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这一段有八个大字引人注目,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同志们朋友们,在当今中国,没有什么比这八个大字更任性了。下面我教大家,如何用中文彻底解读这八个字。

依,依靠依照;法,宪法法律法规法度;治,治理统治;国,国家中国;规,规矩规则规章;党,共产党共产党员。

首先给大家讲法与规的区别。

法,指法律。法律是一系列规则,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落实。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合同法和物权法等。上面讲到,法律要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落实。那么,请注意听,问题来了,重点来了,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由谁来制定法律?由谁来解释法律?又由谁来执行法律呢?

教科书上的答案是:人大制定、解释法律,国务院、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执行法律。法律看起来很重要,但就1959年司法部撤销至1979年恢复而言,没有司法,五星红旗照样高高飘扬,中国人民照样兴高采烈,中南海里舞照跳,西沙之战照样胜利,联合国照样驱逐中华民国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我们不能得出一个结论,在我们这样的具有悠久历史的礼仪之邦,没有法律,日子照样过。但有总比没有好一些。

其实我国的法律从制定解释到执行,全由党一手包办,理由是为人民服务。在党眼里,人民就好比一群羔羊,毫无辨别小白兔大灰狼的能力,只有依靠党,人民才能过上“咩--”的好日子。没有党的日子,旧社会里,羔羊们过得暗无天日,凄凄惨惨。解放后,羔羊们有了党的全心全意的全套服务,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规,规则,这里特指中国共产党的规章制度,即党规。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政治团体,是一个政党。凡团体凡政党各有各的内部规章制度,以约束成员团员或党员。中国共产党以《党章》,及各种各样名目繁多与时俱进的党规,来约束这个世界上第一大党的八千万党员。正准备申请联合国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规”,便是春风杨柳万千条中的一项党规。

其次,给大家谈谈以规治党下的党员,是否也同时享受依法治国的待遇。

照例说一个国家的国民,首先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受国家的法律保护。然后才是这个政党的党员,受党规约束。若党规与国法发生冲突,自然以国法为大。不符合国法的党规,司法会裁定非法而取缔,绝不会允许非法的党规在政党内部对党员使用。这样一般正常国家里的法制概念。但中国不是这样的普通国家。

中国是一个特殊国家,特殊在于国家是由一个政党建立的。党是国的娘,国是党的儿;娘爱儿来儿爱娘。娘慈儿孝是这个国家的根本特征。这里说的是党与国的关系。那么与现在我们谈到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有关系了。

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例文革时的刘少奇,反腐时的薄熙来,当他们搬出宪法法律条文要求依法治国的时候,党会怎么说,党规会怎么讲?

党会说,小样,入党时对着党旗宣誓时怎么说来着?忘记了吧!没关系,党来提醒你。那时候的你,没有把国家宪法放在眼里,心里面口头上只有党,只有党旗党章党的领袖,发誓无限忠于党,永不背叛党,随时为党牺牲,为革命事业牺牲。什么叫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想起来了么?高于一切,自然高于宪法法律喽。

党规会讲,切,在我党规面前,宪法法律什么都不是,连屁都不是。屁还有声响还有气味,还有热量,红外线仪器还能捕捉到屁的矫健屁的风采。法律在哪儿?无影又无踪,无声又无息,无香也无味。你喊啊,喊破嗓子法律也不会来救你。再说了,司法部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还有各级地方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哪个敢不按照党的指示办事?

听好了,法官检察官手里捧的是党的饭碗,吃的是党的饭,而不是国家的饭碗国家的饭。谁敢干吃饭砸锅的事?在这个国家,没人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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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0 回复 你懂的 2015-1-15 13:45
华春莹经常说,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听起了特别刺耳。就像一个人自我标榜是好人,你完全可以肯定他就是个坏人。
0 回复 hank1 2015-1-15 22:40
不寒而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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