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与判未罪

作者:何岸泉  于 2015-12-13 17:2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时政小说|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2评论

治未病与判未罪

习总日记(20151213

毛主席早说了,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宝库。中医药的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里头说: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为治理管理的意思。治未病,有预防疾病发生的意思

明天揭晓的浦志强案,民意汹涌。有人说浦志强无罪,但我党一定要捏造罪名判他有罪。浦志强真的没罪吗?当然有罪。而且证据确凿,微信。有人说很多人的言辞比浦志强更出格,为何无罪?不是无罪,是我们不抓小人物。浦志强是有影响力的,他的一言一行具有非同寻常的感召力和煽动效应。故我们要判他治他的罪。

所以,借用中医药治未病的思想理论,我们要“判”浦志强的“未罪”。即使他迄今为止没有罪,我们也要判他的罪。这里的罪是将来浦志强很有可能犯的罪,即尚未发生但将来绝对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因为他是浦志强,一位有名的死磕律师。死磕律师这种人将来犯罪的比例必定远远大于朝阳大妈。他们人生乐趣之一,便是攻击我社会主义制度,诽谤共产党的领导,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投境外敌对势力之所好,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我们对浦志强没有仇恨,判他未罪是为了挽救他。所以爱浦志强的人应该感谢我党我政府我本人才是。若现在不判他有罪,等将来犯了大事哭都来不及了。因此作为浦志强的朋友或粉丝,14日的判决,无疑是佳音是喜讯,是党的关怀和爱护,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是依法治国战略举措的又一伟大胜利。

14日的判决,对浦志强本人和家属而言,是新生,是新生活新生命的开始。

看,阳光冲破雾霾,洒在天安门戴黑口罩的执勤战士身上,多么美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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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6 回复 总裁判 2015-12-13 23:52
赐其无罪,非判其无罪;若浦志强手里有枪,国家法官同志有罪。
6 回复 Marsfield 2015-12-14 10:18
老何这篇文章有深刻的哲理。顶!最近的几篇文章都是高质量的。特别是跟金三的对话,跟奥巴子对话。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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