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是啥“后记”,诶,因为咱一不是专家学者,二也不是作家,说起一些啥事难免就罗哩罗嗦的,咱为了节约大家伙的时间,所以先让你看看这个“前记”:
话说有一个人去你们家搭伙吃饭,可这一位挺逗人的。嘛?从第二个礼拜起,也没言语一声,打周一到周六一顿也没吃!单单礼拜天下晚人家来了,还说是要把这一个礼拜的二十一顿的货色全都搁这一歺吃了!可你们家是从礼拜一到礼拜六,那是顿顿倒饭倒菜的,可是白费了不少钱,眼下却没准备那么多的材料,咋做呀?可你要不整人家就挑理呀!一旦吵吵起来,你们家以后别说做买卖,就做人都让街坊四邻的说道!可座了蜡囖!,,,现在你是赔了本钱,受着气,名誉还受到负面影响,你是把你们家的房子低价抵押给这个强盗还是选择诉诸武力以保护你的财产和名誉呢?你必须得明白:你们家的房子一旦到了强盗的手上,他不仅仅要每天照样收取根本就不存在的“利息”,他还得另要你的“财产管护费用”,也就是说:他霸占了你们家的房子,你还得另外付给他钱!还没完了,最后你不但白给了他房子,还得天天给强盗付没完没了的“窝囊”费!这一仗是早晚都得打的,咋办?最好的答案:今儿就是动手的最佳时机!锤它娘的!给这个欠扁的玩意“来上一顿馍馍”就嘛事都没啦!咱心眼没他坏,嘴巴皮子又比他笨,拳头要是再比他慢,还不得让他挤兑死?!
话就这些,你要认为我打得对了,你就接着看我后面的博客!要是认为我是个“无赖”,我只好说:“对不住了,耽误你时间了!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