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还是网上抄的!给香港的警察们!)

作者:寇一仁  于 2014-10-3 14:3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关键词:柏林墙, 香港, 网上

在柏林墙推倒后,有一个审判东德警察的案例。该警察的辩护律师认为,开枪是服从东德政府的命令,警察无罪。但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故意打不中的自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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